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伟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伟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说明
■
(2)利润表变动说明
■
(3)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1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先生与张英女士签订《离婚协议书》并进行了相关财产分割,将其持有的12,901,533股股份转至张英女士名下,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收到沈晓宇先生的通知,其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6)
2、公司获得政府补助情况
自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3月18日,公司累计收到尚未公告的政府补助11,906,631.02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1,849,831.00元。( 公告编号:2020-020)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1,185,408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通知了债权人。( 公告编号:2020-021、2020-022、2020-023)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本次回购注销将在债权人通知期届满后,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晓宇
日期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11日14:30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0-03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陈智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3)。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审议程序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企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经营范围,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邮件登记:邮件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将上述文件在2020年5月8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public@tonytech.com,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
邮政编码:313008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斌斌;证券事务代表:潘琳艳、邵鑫杰
联系电话:0572-3256668
邮箱:public@tonytech.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东尼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