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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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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复函《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收回T102-0011
宗地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送来的《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收回T102-0011宗地土地使用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收回T102-0011宗地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收到《通知》后,公司立即联系专项法律顾问研究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拟收回T102-0011宗地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及对策,并组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环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南山热电厂认真评估该事项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根据《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送达了《关于〈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收回T102-0011宗地土地使用权的通知〉的复函》(深南电函字[2020]4号),分析测算了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拟收回T102-0011宗地范围内25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将对深南电环保公司和南山热电厂造成的影响,并针对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提出了补偿要求。

  公司将会同专项法律顾问跟进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尽全力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也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依法依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的信息请参见公司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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