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4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建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的原因

  经公司征询陈建顺,陈建顺回复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无法获悉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止2020年4月22日,陈建顺持有公司股份83,318,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0%。其中:陈建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78,8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4.58%,占公司总股本的10.13%;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83,318,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0%。

  截止2020年4月22日,陈建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建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774,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其中:二人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91,240,000股,占二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27%,占公司总股本的11.94%;二人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95,774,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

  三、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陈建顺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建顺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莱特”)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粤0606民初1195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原告”)

  被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

  深圳市卓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卓誉”)

  2、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向原告偿还借款本息。富顺光电、深圳卓誉也未依据其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向原告还款。原告依照相关协议约定,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雪莱特向原告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37.89万元、罚息68.91万元、复利2.58万元。(2)本案的律师费由雪莱特承担。(3)原告对雪莱特名下多处土地使用权、房产以及抵押动产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上述第(1)、(2)项债权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4)被告富顺光电、深圳卓誉对上述第(1)、(2)项诉讼请求中雪莱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用由全部被告共同承担。以上合计2,146.38万元。

  3、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进展情况

  1、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及被告二陈建顺为被告一富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顺光电”)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因富顺光电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中信银行向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闽0602民初800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富顺光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信银行借款本金72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罚息、律师代理费;被告陈建顺、被告雪莱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本案债务后,有权向被告富顺光电追偿;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被告富顺光电负担。

  上述系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已委托律师进行上诉。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