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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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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41,766,98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白酒酿造与销售;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房地产开发。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部自身经营战略的调整,公司主业逐步突出,现已形成了以白酒、猪肉为主的两大产业。白酒产业的主要产品以“牛栏山”和“宁诚”为代表,“牛栏山”现已形成清香型“二锅头”和浓香型“百年”两大系列白酒;“宁诚”现主要为绵香型宁城老窖白酒。公司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务产品,主要包括“小店”牌种猪及商品猪、“鹏程”牌生鲜及熟食制品。

  (二)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白酒行业

  2019年是白酒行业快速发展的一年,行业价值再一次得到了资本市场的认可,全行业的估值水平进一步提高,行业发展环境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从政策环境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解除了对“白酒优势产区”的限制,促进了白酒产区化发展趋势。从竞争格局看,呈现出“两端强中间弱”的态势,即高端酒和民酒量价齐升,竞争优势加强,而次高端和中端酒的表现相对较为弱势。从价格策略看,各大酒企都在巩固主打价格产品的同时,向各个价格区间做渗透,努力实现全覆盖。

  多年来,公司白酒产业坚持“民酒”定位,在百姓餐桌上牢牢占据一席之地,拥有极高的客户粘性和忠诚度,“正宗二锅头,地道北京味”的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公司始终如一地践行“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人文营销理念,全面增强了广大经销商对“牛栏山”品牌的信心和忠诚度。2019年,“牛栏山”以434.1亿的品牌价值荣登第11届华樽杯中国酒类品牌价值200强榜单,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发多个产品序列,覆盖中高端市场,不断提升品牌溢价能力,牛栏山“开坛至雅”荣获中国白酒感官质量奖和布鲁塞尔烈性酒大金牌奖。2019年,牛栏山酒厂院士专家科研工作站的双院士入驻,年营销工作在“深分销、调结构、树样板”总体思路的指导下市场发展势头良好。

  2.猪肉行业

  2019年是生猪行业深刻变化的一年,非洲猪瘟给全行业带来了剧烈冲击,养殖方式、运输方式、全产业链协作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直接导致竞争格局的变化。从商业模式看,全产业链已经成为行业领先企业的一致选择,需要从育种、养殖到屠宰、熟食的全程把控。从发展区域看,“南猪北养”的趋势难以为继,屠宰产能从主销区向主产区转移成为大势所趋。从竞争关键要素看,上游养殖和土地资源将成为行业内的战略资源,直接决定企业的影响力和发展潜力。

  公司的猪肉产业拥有集种猪繁育、生猪养殖、屠宰加工、肉制品深加工、冷链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2019年,在行业调整和非洲猪瘟疫情的双重影响下,公司全产业链的布局显示了较强的抗周期性和应对能力。同时,公司在北京拥有单厂300万头的屠宰能力和单体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规模优势明显,在北京地区产销量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凭借完整的产业链和科学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是北京菜篮子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赛事活动的猪肉产品供应商,“鹏程”品牌不仅获得北京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也是中国受消费者喜爱的十大猪肉品牌之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4月25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期信用状况和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发行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00亿元,同比增长23.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3%。其中,白酒产业营业收入102.89亿元,同比增长10.91%;猪肉产业营业收入35.60亿元,同比增长44.04%。从收入规模来看,白酒产业和猪肉产业是公司最大的两个业务板块,分别占到了公司总体营业收入的69.06%和23.89%。

  (二)重要事项说明

  无

  (三)产业经营情况

  1、白酒产业

  2019年,公司白酒产业销售收入102.89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0.91%。产量68.80万千升,销量71.76万千升,产销量位居行业前列。

  2019年公司继续贯彻“深分销、调结构、树样板”的总体思路,营销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一是全国化进程深入推进,外埠市场销售收入占比提高;二是“1+4+N”样板市场培育成果显现。公司重点培育以北京为中心,以初具样板模式的南京、长春、东莞、苏州为多核,以未来多个外埠样板市场为多点的“一心多核多点”的标准化、规范化的样板市场,南京、长春、东莞、苏州四个样板市场已初具形成;三是调结构初显成效,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以“珍牛”、“中国牛”、“魁盛号”为代表的升级产品实现销售突破;四是基地建设再添一员,山西吕梁生产基地挂牌成立,至此,公司北京总部基地、三大外埠生产基地的布局完成,为白酒全国化战略推进提供了坚实的产能支撑。

  通过产学研用的方式,丰富壮大科研力量,增强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完成了牛栏山二锅头风味轮的建立和风格特征的描述,不仅为牛栏山酒厂的产品优化奠定基础,更提高了侵权仿冒的技术门槛。

  2、猪肉产业

  2019年,公司猪肉产业销售收入35.60亿元,其中种畜养殖业销售收入1.90亿元,屠宰业务销售收入33.70亿元,产量16.89万吨,销量16.96万吨。

  2019年,在猪周期和非洲猪瘟疫情的影响下,养殖行业形势严峻,上半年养殖业大幅亏损。在生猪养殖方面,公司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调整生产策略,一方面通过加强内部生产管理,实行生产计划统一管理,适时启动补栏实施计划,实现养殖板块业绩大幅提高。另一方面,布局外部基地建设,陕西汉中养殖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产业布局方面,根据行业变化趋势,围绕北京核心市场,战略布局屠宰和养殖业务,推进环京猪肉全产业链联动、互补式发展,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审时度势,在猪源短缺、猪价高企的行业情势下,科学调整生产策略,迅速启动补栏计划,为全年养殖板块的盈利奠定了基础。产品销售方面,一方面,加大直营终端网点建设,探索尝试电商、直播等新零售方式,另一方面,加强同稻香村等知名食品零售企业的战略合作,加大餐饮食堂及中小型社区市场的开发,不断丰富产品销售渠道,扩大“鹏程”品牌的市场占有率。

  3、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业务作为公司拟退出业务,2019年,在地产调控和需求不足的双重挑战下,公司坚持存量房产去化和项目整体处置同步推进的思路,加快资金回笼。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因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首次执行日及当期报表项目外,变更的其他列报项目和内容,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变更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

  3、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将持有的北京顺鑫创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出售给控股股东所属企业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故期末资产负债表日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809,229,3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728,491.40元,尚余693,500,886.9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52,764,948.15元,扣除2018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5,588,498.8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60,677,336.28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11,265,048.35元,剩余部分3,249,412,287.93元,转入2019年未分配利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2020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控工作需要,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顺鑫农业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5,313.00万元。2019年同类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3,780.85万元。

  关联董事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林金开先生、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此项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议一、二、四、五、七、八、十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7.《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8.《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提案8属于关联事项,关联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提案5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骁勇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huachao@shunxinholdings.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809,229,3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728,491.40元,尚余693,500,886.9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52,764,948.15元,扣除2018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5,588,498.8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60,677,336.28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11,265,048.35元,剩余部分3,249,412,287.93元,转入2019年未分配利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0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9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132,049,99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3,059,8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239,89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5号)】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86,865,803.96元。其中2019年度1—12月份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061,127.53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2年5月30日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4月2日和2013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在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出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6月9日,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19年底,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企业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拟支付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余家分所。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0名、注册会计师近700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卜晓丽,注册会计师,200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伟,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质量控制流程,合伙人刘志坚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7.04亿元,2018年净资产金额为8,796.94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34家,收费总额311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个、行政监管措施13个,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卜晓丽(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云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坚(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的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本次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支付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于2019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追溯调整。

  3、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4、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因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结合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除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应调整的报表项目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仅调整首次执行日及当期报表项目外,变更的其他列报项目和内容,应当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变更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如下调整: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

  注: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本公司财务报表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成本2018年12月31日金额30,000,000.00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原计提的减值准备30,000,000.00元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的存货(开发产品)及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开发产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0,874.65万元,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40.19万元,合计11,314.84万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合并报表影响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1,314.84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净利润11,314.8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809,229,378.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728,491.40元,尚余693,500,886.9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52,764,948.15元,扣除2018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5,588,498.8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360,677,336.28元。

  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11,265,048.35元,剩余部分3,249,412,287.93元,转入2019年未分配利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投资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5,313.00万元。2019年同类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3,780.85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林金开先生、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顺鑫控股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1层

  主营业务: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370519.55万元,净资产740963.1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82044.43万元,净利润32652.99万元。

  (2)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一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工业区22号

  主营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44.77万元,净资产490.41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05.29万元,净利润58.78万元。

  (3)关联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凯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段村西7号楼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凭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铝合金、花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种植业(不含野生植物、种子、芦荟、麻醉药品原植物、草皮) (草皮或草坪);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7153.71万元,净资产21716.12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6557.75万元,净利润640.21万元。

  (4)关联方: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加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上宏中路26号

  主营业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7808.80万元,净资产4673.0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715.96万元,净利润-47.59万元。

  (5)关联方: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宝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蛋;零售粮食;仓储服务(化学危险品除外、粮油);停车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厨具、玩具、塑料制品;国内陆路货运代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686.60万元,净资产291.6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870.74万元,净利润229.35万元。

  (6)关联方: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贠振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79.5041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

  主营业务:承办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商品:新鲜蔬菜、水果、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设备、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厨具;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服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7283.27万元,净资产4166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599.57万元,净利润4626.21万元。

  (7)关联方: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晓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宁路1号院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84.02万元,净资产184.98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4.48万元,净利润-9.83万元。

  (8)关联方: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32,8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文化营村北(临空二路1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化用品、办公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工程设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434.40万元,净资产3587.09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436.09万元,净利润-738.72万元。

  (9)关联方: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秀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一街村环镇东路甲26号内2室

  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甲级凿井;建筑材料检测。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5265.17万元,净资产6217.40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5026.89万元,净利润-782.32万元。

  (10)关联方: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贠振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平街3号1幢5层504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7564.91万元,净资产-411.16万元;2019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8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顺鑫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顺鑫控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原则。定价依据按照若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若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但北京市或顺义区有规定的,适用北京市或顺义区的规定;若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地方规定的,参照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市场价格;若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北京市及顺义区同类服务项目的增长幅度。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2020年4月24日,公司与顺鑫控股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生效条件为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顺鑫农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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