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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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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20号文核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6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63,750,0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28,95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34,800,000.00元。上述款项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账户40315001040016998内。本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在扣除上市发行费用12,015,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2,784,5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经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2016]京会兴验字第01010012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22,697.75 万元,其中2019年度实际使用金额1,375.59万元;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共计647.11万元,2019年度为28.02万元,其中包括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9万元,理财产品收益26.3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7.81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情况:

  (1)“监理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9,673.45万元,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为822.37万元,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共计333.65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8年3月15日注销。

  (2)“工程检测与加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2,605.00万元,项目累计使用金额为11,528.87万元,其中2019年度直接使用213.81万元;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共计313.46万元,其中2019年度收入28.02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9万元,理财产品收益26.3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27.81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2016年6月16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2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18年3月15日,公司已办理完毕《监理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2,713,173.5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经监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62,713,173.57元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了置换。该事项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6】京会兴专字第01010085号《关于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2019年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滚动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400万元。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注:2019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取得投资收益26.33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工程检测与加固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161.7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合诚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9日、2018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理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额度进行变更,全部用于收购谭克俊、何佳持有的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市政院”)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合诚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合诚股份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及《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检测与加固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同时将该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合诚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监理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累计投入总金额为9,184.73万元;“工程检测与加固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为人民币213.81万元,累计投入总金额为11,528.87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12月 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发生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3:监理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因账户存续期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导致调整后投资总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4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312,04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5,312,045.00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45,312,045.00元,相应减少公司2019年末所有者权益45,312,045.00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应收款项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以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1)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2)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不同客户分类、款项账龄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

  (1)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对处于该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对处于该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三阶段。对处于该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单项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上述三阶段的划分,适用于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单项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3、根据上述标准,2019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45,312,045.00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3,328,308.90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983,736.10元。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5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修订通知》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修订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准则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19年12月10日发布通知(即财会〔2019〕21号),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会计准则

  1、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相关规定,除了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构成,另外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可以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方式简化判断。进行集中度测试时,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

  三、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当期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准则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 独立董事的意见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房产抵押及保证担保额度合计89,370.00万元,还未实际为其提供房产抵押及信用担保。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2020年4月24日,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以及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需要,结合原授信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9,3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2020年度对公司自身及各控股子公司(含子公司互保)提供总计不超过89,3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部分房产抵押及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质押等,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控股子公司及各授信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中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具体明细如下:

  ■

  注1:合诚股份及各控股子公司统称为合诚集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经营情况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担保额度以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具体金融机构最终签订授信担保合同金额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7,988.81万元,均为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34%,除此之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执业资质: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分支机构: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黑龙江、四川、湖南、山东、上海、福建、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30余家分所。

  2. 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现拥有员工1900余名,其中:合伙人110名、注册会计师近700名(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减少近4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 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7.04亿元,2018年净资产金额为8,796.94万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34家,收费总额3113万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74.17亿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能运输、仓储和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受(收)到刑事处罚,但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概况如下:

  ■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时彦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受(收)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谭哲(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坚(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同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即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会计报告审计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执行以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北京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北京兴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在对公司进行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所确定的2020年度审计费用合理,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7,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57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诚股份”)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7.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 2017年12月3日,合诚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7年12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 2018年1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共计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02,500,000股。

  7.2019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3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解锁股票数量由原1,185,000股调整为1,659,000股。

  9. 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 回购原因

  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韩华、许敏、赖连英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回购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万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二) 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说明

  1、 回购数量及价格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鉴于此,本次回购的2017年限制性股票每股回购价格为11.5714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万股。

  2、 回购数量及价格调整说明

  2019年10月8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以公司总股本10,237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1)回购数量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Q=Q0×(1+n)=5.5万股×(1+0.4)=7.7万股

  依据上述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调整后的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7.7万股。

  (2)回购价格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1+n)=16.20÷(1+0.4)=11.5714元/股

  依据上述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后的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57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如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331.8?万股减少至14,324.1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四、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 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 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诚股份”)于2020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决议,公司将以11.57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7万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7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331.8?万?元减少至14,324.1?万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1101-1104单元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20年4月25日起45日内

  每日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王庆祝

  4. 联系方式:0592-2932989

  5. 传真号码:0592-2932984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诚股份”)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回购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万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4,331.8?万股减少至14,324.1?万股,注册资本将由14,331.8?万?元减少至14,324.1?万元,实收资本将由14,331.8?万?元减少至14,324.1?万元。

  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合诚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合诚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合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7、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和13日(9:00一12:00,13:30一17: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2368号金山财富广场4号楼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2-2932989

  3、传真号码:0592-2932984

  4、联系人:高玮琳、王庆祝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0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09  证券简称:合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一、说明会类型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股份”或“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4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推进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或在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17:00 前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庆祝

  联系电话:0592-2932989

  联系传真:0592-2932984

  联系邮箱:hczx@holsin.cn

  特此公告。

  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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