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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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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5 月 14 日(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该等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为: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 8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会议进行表决,需在表决票上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8:30 至11:30 ,下午 13:30 至 17:00 ;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51066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翠

  联系电话:020-66616248

  传真:020-66616247

  电子邮箱:liaoc@goalan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99

  2、投票简称:“高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应编码表:

  ■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 代表总议案,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 17:00 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9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4、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5、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内容。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2、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5、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2)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6)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的;

  (7)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6、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次拟任职上市公司、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7、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资格证明

  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17:00(邮寄送达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荣钦 廖翠

  电话:020-66616248

  联系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 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4 月 24日

  附件: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它内容。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监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推荐人资格证明

  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0 年 4 月 30 日17:00(邮寄送达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荣钦 廖翠

  电话:020-66616248

  联系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 证券投资部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 4 月 24日

  附件: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9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在企业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有效控制了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和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85,532,9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4,842,638.2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92,766,48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78,299,467 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相关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6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含董事会此前已审议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额度)。同时,在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岳阳高澜节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担保。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琦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213 号),东莞硅翔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为3,664.34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 3 号公司四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方水平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由方水平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与承诺使用方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3 月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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