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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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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75,111,35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环保水务、固废处理、环卫服务、工程建设、市场运营、港口客运、金融服务与股权投资等领域,拥有34家分子公司,参、控股公司包括广发证券、中海广东、中山银达担保等13家公司。

  (1)环保水务

  水务板块业务已形成以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为主,涵盖水质监测、信息技术、水处理技术研发等领域的水务运营管理模式。水务板块设计日供水能力达236万立方米,供水管道长度达6500公里,覆盖面积超2000平方公里;设计日污水处理规模达100万立方米。

  公司供水总量在中山市占市场份额约80%,污水处理总量占市场份额约35%。

  (2)固废处理

  公司旗下的天乙能源拥有特许经营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资质,为中山市三大垃圾综合处理组团基地之一,属广东省重点工程项目、中山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项目一、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8万平方米,垃圾处理能力约970吨/日。三期工程占地面积约5.6万平方米,设计垃圾处理能力约1200吨/日。天乙能源全年预计发电量达3亿度/年,渗滤液处理21.9万吨/年,年处理生活垃圾79.2万吨。

  (3)环卫服务

  公司旗下的名城科技拥有国家级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一级资质、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等证书,拥有4家分公司、3家子公司,负责运营4个垃圾填埋场,主要承担中山市东南片区及部分镇区的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洒水、垃圾收集运输,以及中山市镇区污水厂的污泥运输、全市770家医疗机构的垃圾收集和处置业务。 

  (4)工程建设

  公司旗下的公用工程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多项资质,同时具备污水管网建设PPP工程项目、黑臭水体治理EPC+O工程项目、大型污水厂提标改造等工程施工技术与建设管理经验,业务涵盖市政工程、建筑装修、机电消防、燃气管道以及供水管网建设等领域。

  (5)市场运营

  公司旗下市管公司管辖34个农贸市场(含中山农产品交易中心、光明市场等2个中山市规模最大的果蔬、海鲜批发市场)及商业体,业务范围覆盖中山市城区及18个镇区,总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拥有商户数达5400个,是中山市最大的农贸市场集群。公司在配合当地政府“创文”、“创卫”、“创食安”等工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和影响力。

  (6)港口客运

  公司持有中港客运6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中山至香港、中山至深圳航线旅客水路运输业务,陆续完成了运力更新,投入运营4艘碳纤维高速客轮,极大便利了城市居民的出行。2019年客运量约120万人次。

  (7)对外投资

  围绕战略发展目标,公司聚焦环保水务主业,继续加大对外投资步伐,不断优化完善产业结构。同时,作为广发证券第三大股东,公司与广发证券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成立了公用环投、公用国际,与广发信德合作设立了环保并购基金,积极搭建战略协同的投融资体系,推动实现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汇集团直接持有中山公用 47.98%股权,并通过广州证券鲲鹏中山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中山公用 0.31%股权,合计持有中山公用 48.29%股权,为中山公用控股股东。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由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和《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三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届时将在巨潮资讯网及评级公司网站上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坚持“产业经营+资本运作”双轮驱动的工作思路,聚焦“环保水务”核心主业,对外大力投资拓展主营业务,布局全国市场,对内优化经营管理,强化技术创新,积蓄发展动能。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大力对外投资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对外投资,重点跟进环保领域投资项目,项目类型以市政供排水、村镇污水、环卫服务、固废处理为主。2019年,公司分别在内蒙古通辽、浙江兰溪以及北京房山区投成落地项目3个,涉及项目金额7.33亿元。中通环境相继获得北京市通州区15座污水处理厂(站)、北京市房山小清河、琉璃河沿岸污水处理厂站等一批政府委托运营项目。省外工程建设业务板块承建项目金额超1.2亿元。

  扎实深耕存量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深耕中山本土业务,为做强做大企业打下坚实基础。水务公司积极推进污水服务单价调整、建立市政供水水价联动机制工作,进一步挖掘增量业务潜力。2019年,水务公司新签订二次供水维护协议共87份,合同金额1.05亿元;完成中山市三乡新盛世直饮水项目试点项目,已有649户用户完成报装。名城科技中标10个环卫项目,中标金额2.96亿元。市管公司营收及利润均实现10%以上的增长率。

  推进企业机制改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企业机制改革,进一步释放企业活力。公用水务旗下检测业务完成国企混改试点项目,通过引进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澳实分析检测有限公司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参与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开挂牌项目,探索建立市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涉足外部商业化检测业务。

  升级技术打造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信息化建设及技术创新应用,打造行业核心竞争力。一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智慧水务平台。公用水务完成了供水运营平台系统9大模块的开发应用,强化对下属水厂的远程管理。二是进一步推动自动化、系统化、智能化的科学管理模式。公用水务下属5家水厂完成了自动化改造,155个泵房试运行巡检监控系统。三是推动创新技术平台建设及技术应用。中通环境成功受让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核心成果,获得其核心知识产权。“城镇污水深度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中山公用分实验室”与中山市科技局签订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合同,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软件著作权4项,开展重点科研项目超10项,技术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利率为4%,低于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75%。天乙能源三期项目、公用环境江门项目获得银行贷款6.6亿元,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债银行项目贷款的利率较低,极大地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同时获得银行授信总额度45亿元,统筹使用授信额度12.5亿元。公司通过多渠道融资有效保障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对外拓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天乙能源三期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及并网发电,天乙能源整体垃圾处理能力可达到2,170吨/天,较好地缓解中山北部八个镇区的垃圾处理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用水务完成中嘉污水处理厂、珍家山污水处理厂、黄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光明市场顺利搬迁整合至中山农产品交易中心后,该交易中心形成为一个集水果、蔬菜、水产等于一体的综合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影响力和辐射能力大为增强。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191.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公司净资产131.3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29.57%,净资产收益率为8.24%。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20亿元,同比增长8.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4亿元,同比增长64.37%,剔除广发证券投资收益后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增长10.4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收益权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其他流动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①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需调整事项。

  2)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①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需调整事项。

  3)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需调整事项。

  4)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①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需调整事项。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4)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5)“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35,000,000元受让博华水务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博华水务投资(中山)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后,博华水务投资(中山)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华水务投资(中山)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并于1月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36,027,741.57 元受让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通辽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通辽桑德成为公用环投的全资子公司。通辽桑德已于2019年3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并于4月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子公司中山公用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西藏桑德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72,241,014.62元受让西藏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成为公用环投的全资子公司。兰溪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并于10月纳入合并范围。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18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点,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6楼会议室。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由副董事长魏军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6,376,668.3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97,370,992.17元,根据《公司章程》(2018年10月)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9年母公司按注册资本的50%为限,提取法定公积金 1,703,702.60元后,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695,667,289.5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86,792,955.89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18年度利润205,040,477.79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77,419,767.67元。

  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475,111,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8,777,837.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508,641,929.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董事陆奕燎、温振明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非关联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19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4:3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设在公司6楼会议室。会议通知及文件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晖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46,376,668.35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97,370,992.17元,根据《公司章程》(2018年10月)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19年母公司按注册资本的50%为限,提取法定公积金 1,703,702.60元后,母公司本年未分配利润为695,667,289.57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86,792,955.89元,减去母公司分配的2018年度利润205,040,477.79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877,419,767.67元。

  公司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1,475,111,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68,777,837.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508,641,929.9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0-025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俊公司”)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公司持有中俊公司51% 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公用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管公司”)持有中俊公司49%股权。

  因中俊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市管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向中俊公司合计增资95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484.50万元,市管公司增资465.5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俊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市管公司按持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分别向中俊公司增资484.5万元、465.5万元。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市中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649513007

  注册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一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曾志垚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7月9日

  营业期限:2007年7月9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隶属市场管理范围内的停车服务。

  股权结构:中山公用持有中俊公司51%股权,市管公司持有中俊公司49%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俊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变。

  (三)投资标的的财务情况

  ■

  中俊公司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中俊公司的发展,增强中俊公司的资本金实力,发挥中俊公司的经营效益,充分发掘物业管理的附加值,提升中俊公司在中山市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增强了中俊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中俊公司的转型升级,扩大经营范围,提升竞争力。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案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21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预计2020年与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1,31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与中汇集团进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向关联人承租资产及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等交易。公司2019年度与中汇集团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074.99万元,中汇集团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预计2020年与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岐江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与岐江河公司进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交易。公司2019年度与岐江河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925.42万元,岐江河公司为中汇集团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预计2020年与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东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3,53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与民东公司进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和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等交易。公司2019年度与民东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1,220.93万元,民东公司为中汇集团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预计2020年与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岸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与口岸公司进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公司2019年度与口岸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19.68万元,口岸公司为中汇集团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公司预计2020年与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部供水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45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与南部供水公司进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和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等交易。公司2019年度与南部供水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8.21万元,南部供水公司为中汇集团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6、公司预计2020年与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运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进行。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与南部供水公司进行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等交易。公司2019年度与客运港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3.31万元,客运港公司为中汇集团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陆奕燎、温振明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交易事宜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关联交易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0年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悦恒

  注册资本:¥2,005,161,163.23

  主营业务:对直接只有产权和授权持有产权以及委托管理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对外投资。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216,683.67万元,净资产1,608,120.86万元,1-12月收入234,322.40 万元,净利润98,025.52万元。

  (2)关联方:中山岐江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志

  注册资本:¥286,500,000.00

  主营业务:承接岐江河环境治理项目;岐江河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营运管理。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6楼附楼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44,678.41万元,净资产30,981.69万元,1-12月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3)关联方:中山市民东有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辉

  注册资本:¥110,500,000.00

  主营业务:市政污泥、垃圾的收集与无害化处理;投资沼气生产和销售项目;销售:营养土、营养液(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址:中山市民众镇沙仔村下围生态环保产业园内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4,520.48万元,净资产4,810.71万元,1-12月收入1,813.94万元,净利润-754.78万元。

  (4)关联方: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刚

  注册资本:¥800,000.00

  主营业务:关前商场从事商业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餐饮服务(奶茶);车辆停放。

  住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一路1号(行政楼二楼、联检楼一、二楼)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366.27万元,净资产1,003.43万元,1-12月收入2,210.76 万元,净利润243.4万元。

  (5)关联方:中山市南部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230,000,000.00

  主营业务:天然水收集及分配;中山市南部三镇取水口上移工程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南座8楼806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96,466.39万元,净资产 96,363.91万元,1-12月收入 0万元,净利润-108.73万元。

  (6)关联方:中山中汇客运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红友

  注册资本:¥508,900,000.00

  主营业务:客运港投资建设。

  住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3楼304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4,934.50万元,净资产15,812.53万元,1-12月收入 0万元,净利润-110.6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汇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一)的规定,中汇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及客运港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及客运港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口岸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汇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岐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口岸公司100%股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二)的规定,口岸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关联方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长期的合作经验,上述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和良好的经营诚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汇集团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70万元,向中汇集团承租资产17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120.00万元。

  2019年度公司与向中汇集团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4.56万元,向中汇集团承租资产142.03万元,向关联人出租资产110.56万元。

  (2)公司与岐江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9,000万元,主要是雨污分流项目沙朗地区6个工程,该工程原预计在2019年施工,施工条件问题暂停了施工,工程延至2020年施工。2019年度公司与岐江河公司发生的提供劳务交易为925.42万元。

  (3)公司与民东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5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污泥运输服务500万元及沼液处理服务3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污泥处理服务2,500万元。

  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7.71万元,向关联人提供污泥运输服务377.54万元及沼液处理服务18.53万元,向关联人购买污泥处理服务817.15万元。

  (4)公司与口岸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250万元。

  2019年度公司与口岸公司发生的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的交易419.68万元。

  (5)公司与南部供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5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20.00万元,向关联方收取管理费20万元。

  2019年度公司与南部供水公司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的工程建设劳务0.61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建筑物11.47万元,向关联方收取管理费16.13万元。

  (6)公司与客运港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收取管理费5.00万元。

  2019年度公司与客运港公司发生向关联人收取管理费3.31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 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及审计报告)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发挥双方资产的规模效益,有利于本公司主业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按照日常经营需要实际发生时签署。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国家规定的定价标准;无国家规定标准的按照行业价格标准;无可适用的行业标准的按所在地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出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议案必须提交公司董事会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就以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的关联董事陆奕燎、温振明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与中汇集团、岐江河公司、民东公司、口岸公司、南部供水公司、客运港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可关于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0-022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5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2号文《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获准非公开发行73,481,56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2元,共募集资金883,248,3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6,750,782.77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及出具广会验字[2015]G14041290253号验资报告。

  2.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856,750,782.77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9,416,913.49元,减除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金额705,826,117.48元,募集资金剩余210,341,578.78元。

  (二)关于2019年公司债券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7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97号文《关于核准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获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 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95,000,000.00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3月5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95,315,106.55元,其中:偿还银行借款累计8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额为195,315,106.55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累计收入净额1,809,213.44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94,106.89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日经公司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11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联席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平安银行中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27日召开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和“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14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由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设一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1月20日,公司、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中山分行以及联合保荐机构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10,341,578.78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9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7年9月5日,公司第12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有关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开立本次公司债专项资金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立本次公司债专项资金账户相关具体事宜。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及分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债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494,106.89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85,675.08万元与调整后投资总额87,024.95的差异1,349.87万元系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的原募集资金的理财利息收入,相关披露文件见中山公用公告“2017-048”、“2017-050”。

  注3:根据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 应使用募集资金28,605.97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29,309.49万元,累计投资额超出703.52万元,此部分资金为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用于投资建设使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1月5日,公司2016年第1次临时董事会议和2016年第1次临时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10,721.73万元置换截至2015年11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中山现代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8,369.64万元,黄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2,337.57万元,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14.5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广会专字[2015]G14041290265号”鉴证报告。

  (二)2019年公司债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9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99,500.00万元,累计投入99,531.51万元,差异31.51万元,为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14.86%,已总计投入14.52万元。公司将“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12,732.7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598.42万元,共计 13,331.12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充“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中已投入的 14.52 万元。

  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计划投入19,323.40万元,占募集资金投入比例为22.55%,包含果蔬交易大棚、商业街、酒店等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截至2017年8月31日,已总计投入 2,678.35万元。因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取消了“农产品交易中心二期项目”中酒店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经重新立项后总投资为 4,800 万元。公司将重新立项后减少的募集资金14,523.40万元和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751.44万元,共计 15,274.84 万元用于新项目“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的建设。

  新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透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资环函【2017】3510 号)及已取得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山市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环建书﹝2017﹞0047 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仍投向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与公司主业发展相悖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第13次临时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19年公司债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公司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编号:2020-02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2019年9月19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新合并报表”)。

  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合并报表通知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本通知的要求对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新收入准则变更的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内容

  一是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是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对2020年期初留存收益的重大调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新合并报表格式通知的影响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案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0-02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其专业的服务能力、严格的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行业标准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是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独立性。鉴于中审众环在2019年度审计中工作表现出的优秀专业素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参照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武汉、上海、广州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130人、注册会计师1,350人、从业人员3,69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中审众环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0,89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2018年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主要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王兵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何丽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龚静伟先生、王兵先生,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王兵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拥有十六年执业经验,在制造业、金融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十一年的丰富经验。

  何丽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拥有六年执业经验,在制造业、金融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九年的丰富经验。

  龚静伟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4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拥有十五年执业经验,在制造业、金融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和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十一年的丰富经验。

  (五)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中审众环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拟签字会计师龚静伟先生,曾于2017年有警示函1项,相关事项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2019年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9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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