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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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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383,418,5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能源行业和金融行业。能源行业方面,2019年全国用电需求延续平稳增长,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22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全国光伏发电量达2,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光伏利用小时数1,169小时,同比增长54小时。全国弃光率降至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弃光电量46亿千瓦时。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257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2,37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198万千瓦,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1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04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593万千瓦,风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的10.4%。供热行业方面,我国供热行业稳中有升,供热网络覆盖面进一步提升,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供热行业结构逐步调整。金融行业方面,2019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加之中美贸易摩擦,此次疫情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冲击。全球经济增长速度进入换挡期,结构调整面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进入消化期。我国经济发展虽然受三期叠加影响加大,但仍然呈现持续发展、稳中有进的趋势。金融行业保持强监管严监管,并持续推进金融行业改革,加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效率。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能源业务和金融业务。能源业务方面主要经营清洁能源发电及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电力及热力。同时,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完成对资本控股100%股权的收购,对资本控股实现控股,并通过资本控股持有国家电投财务24%股权、国家电投保险经纪100%股权、百瑞信托50.24%股权、先融期货44.20%股份、永诚保险6.57%股份,公司扩展经营范围至保险经纪业务、信托业务、期货业务、财险业务、财务公司业务。报告期内,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能源业务

  (1)电力业务

  公司致力于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等领域的发展。通过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公司业务涵盖热电联产、风电、太阳能发电及分布式供能等新能源领域;产业布局在继续保持河北省内光伏装机容量最大企业的情况下逐步向京津冀及全国开拓。

  (2)热力业务

  热力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售热业务集中于石家庄地区,占石家庄市供热市场的四分之一。热力收入主要来自公司热力分公司、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供热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以及所在地区居民。公司热电联供机组容量较大、效率较高。其供热量、供热参数等均在业内处于同类设备领先水平。

  2、金融业务

  (1)财务公司业务

  财务公司经营财务公司业务。财务公司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经营资质,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第八届监事长单位。主要经营集团成员单位的人民币金融业务、外汇金融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业务等。财务公司“资金统一管理系统”被国资委评为中央企业资金管理信息化示范工程。

  (2)保险经纪业务

  保险经纪是国家电投系统内唯一的保险中介服务机构和保险业务管理平台,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保险经纪、再保险经纪、产权经纪和风险咨询服务。主要业务为向集团系统内或系统外的投保单位提供风险评估、投保议案拟定、保险人选择、投保手续办理及协助索赔和防灾防损与风险管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化服务。业务范围涉及火电、水电、新能源、核电、铝业、煤炭和医药等产业,该公司营业规模和利润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同行业前列,是北京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3)信托业务

  百瑞信托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等。

  (4)期货业务

  先融期货于2016年12月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首批会员单位,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单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具备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资格。先融期货通过全资控股的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全资控股的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报告期,在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按照年度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协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95.50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11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1.46亿元;实现净利润24.86亿元,同比23.74亿元增长4.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34亿元,同比8.93亿元增长49.27%。公司经营保持稳健增长,实现了高质量发展。金融业务方面,公司管理金融资产规模3,036亿元。全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项目发展建设持续快速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新核准4个项目,容量46.2万千瓦,在建63.86万千瓦,投产38.8万千瓦。在海上风电、扶贫光伏开发持续推进,能源产业在河北、北京、天津、辽宁、山西、内蒙古、河南和山东共8个省份和直辖市实现布局。集团公司在北方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大连花园口4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获得核准。公司在武川、灵丘、新蔡、宁河等地风电项目顺利实现开工,和顺、阜城、枣强、长垣分散式等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投产。同时,公司积极配合集团公司落实乌兰察布风电项目送出条件。光伏方面,获得涞源扶贫项目实现全容量投产。供热方面,新增采暖面积116.6万平方米、工业热负荷14.4吨/时。内蒙古武川风电供热站于本报告期投产运行。

  (二)新产业新业态取得历史性突破

  公司成立综合智慧能源及新产业推进工作小组,积极推进能源产业创新工作,储能、综合智慧能源、垃圾发电、零碳供能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实现零突破。公司与华为、清华大学等企业高校联合开发的“御能系统”,将实现能源的智慧管控,成为公司智慧转型的有力依托,获国家电投“绿动未来”创新大赛一等奖。国内首座铁铬液流电池储能示范项目——张家口储能项目顺利开工。集团公司首个以非天然气为主的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石家庄低碳供能示范园项目落实建设条件。天津北辰低碳供能示范区项目取得开发权。

  (三)资本运作取得成效

  2019年,公司完成了对资本控股的100%股权收购,实现了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扩大了公司的经营范围,使公司步入金融领域,从而推动公司的升级转型。本次重组实现国家电投集团部分金融资产证券化,成为国内首家央企电力金融上市公司。公司还成立了绿动电力,推进债转股工作,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权益资金10亿元。公司将努力为社会提供良好的能源服务,为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同时,将发挥公司金融板块的金融力量,深化产融结合,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四)资本控股板块稳健发展

  资本控股板块,坚持以产兴融、以融促产,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不断提升经营质效。

  百瑞信托2019年在基础设施类、房地产类以及工商企业类等业务领域进行拓展,持续打造“百瑞富诚”“百瑞宝盈”“百瑞恒益”三大系列信托产品品牌,并积极推动业务转型升级,大力拓展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现金管理信托、资产证券化、普惠金融、证券投资等创新业务。年内战略业务新增规模691亿元,主动管理类信托规模同比增加53%,险资业务、家族信托、慈善信托、量化投资等创新业务增长明显,现金管理类信托产品规模较上年增长9.89亿元。

  保险经纪着力提升核电、海上风电和大型建设项目经纪服务,山东核电运营期核保险费率较去年同期降低5.1%,较国内同类型机组降低6.8%;协助成员单位获赔超1.1亿元;协助黄河公司开展增资引战,募集资金242亿元;协助宁夏能源红墩子项目转让。在国内500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中,连续多年位列营业收入前30位,利润前10位,人均净利润前3位。

  先融期货开展兰考、海南等地精准扶贫,“保险+期货”项目顺利实施。本年度,先融期货积极对接集团公司火电、铝板块,通过现货端推进动力煤、铝产品供货及库存管理合作,协助成员单位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动力煤业务规模达180万吨、铝业务规模超40万吨。

  财务公司具备《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全部经营资质,是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会员、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会员。财务公司按照“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标准,稳步推进全球司库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五)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日趋完善

  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强调科学治企,规范上市公司运作。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5次股东大会,发布公告188次,全面稳妥的完成了年报、半年报、季报、重大资产重组、新华热电资产转让、工银投资增资良村热电等相关公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积极配合深交所、河北证监局工作,切实保证了公司规范运作及广大股东权益,维护了上市公司形象。报告期内,公司对信托板块、境外项目风险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平台企业开展全面风险评价。加大风险项目化解处置力度。部分风险项目实现部分回收,百瑞信托以资产包转让形式化解雨润等存量项目,不良资产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先融期货资管业务非标类项目清理成效显著。

  (六)风险管控工作稳步推进

  本报告期资本控股板块强化依法合规管理,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强化风险项目化解,保障金融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完善风险合规体系建设。制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年)》,资本控股本部新增、修订制度50项,平台企业新增、修订制度255项。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对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风险管理问题制订措施立行立改。对信托板块、境外项目风险状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平台企业开展全面风险评价,加大风险项目化解处置力度。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经营范围,新增金融板块业务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6.35%,本年度金融板块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73.65%,其中期货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6.24%,财务公司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3.62%,信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23%.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附注三(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一控制下合并增加了资本控股、财务公司,具体请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8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亲自参加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李固旺先生、王振京先生、高长革先生、沈锐先生、李庆锋先生、谷大可先生、夏鹏先生、张鹏先生、朱仕祥先生共计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李固旺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四、《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2019年度,公司资产总额79,550,076,812.3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349,968,366.10元,实现营业总收入11,500,508,445.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3,750,925.45元。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3.34亿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69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公司未来资本运作规划,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的总股本5,383,418,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0.1元(含税);本次共分配现金53,834,185.20元。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本次利润分配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时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利润分配预案。

  该报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东方能源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进行了考察,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2.公司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重点抓各项控制制度的落实。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较好的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临时拆借资金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供应及对外投资的正常进行,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公司”)拟向东方能源提供临时资金拆借。预计河北公司2020年度提供临时拆借资金上限不超过7亿元。按照资金占用的实际天数及金额,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予以计息。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0年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王振京先生、高长革先生、朱仕祥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临时资金拆借有利于公司增强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本次交易。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预计新增金融板块关联采购关联交易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王振京先生、高长革先生、朱仕祥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新增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同意《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制定了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2020年公司计划总投资为493,492.37万元。电力板块252,972.10万元,主要为:(1)基本建设计划投资241,566万元(新能源项目231,766万元,其他项目投资9,800万元);(2)技术改造4,674万元(火电投资计划2,949万元,新能源投资计划1,725万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投资6,732.10万元。金融板块240,520.27万元,主要为:(1)并购投资225,000亿元;(2)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投资15,520.27万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融资计划。2020年,公司计划融资总额为110亿元,其中:电力板块75亿元,金融板块35亿元。同时,财务公司2020年同业拆借业务融资计划20亿元(日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进行了持续评估,出具了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李固旺先生、王振京先生、高长革先生、朱仕祥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4名董事回避后,公司 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国家电投财务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国家电投财务存在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形。国家电投财务2019年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国家电投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近期董事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李固旺、王振京、沈锐、高长革、谷大可,召集人为李固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谷大可、张鹏、李固旺,召集人为谷大可。

  3.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夏鹏、谷大可、李庆锋,召集人为夏鹏。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鹏、夏鹏、朱仕祥,召集人为张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1005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5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6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10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临时拆借资金的议案》

  7.《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公司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0年度融资计划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0年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第6、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三、提案编码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2.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部。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4.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5.会务常设联系人

  联 系 人:徐会桥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53913

  电子邮箱:xuhuiqiao@sohu.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能源资本部

  邮政编码:050031

  6.会议费用情况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无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现持有东方能源(股份性质及数量)。兹全权委托(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席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如下指示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监事有王同名、赵长利、徐锴。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9年年度报告

  经审阅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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