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二号路3号
注册资本:22,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素亚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定和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沈阳华创总资产为407,140.46万元,净资产为-77,676.31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81万元。营业利润-16,012.35万元,净利润-16,326.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沈阳华创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沈阳华创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沈阳华创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5、西安风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129号智慧国际中心A座2302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工程、太阳能发电工程、火力发电工程、水力发电工程、燃气电站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运行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电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线、电缆、光缆、普通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安装、技术服务;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上述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安风创总资产为4,189.24万元,净资产为661.45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99.46万元。营业利润-274.14万元,净利润-286.1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西安风创为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西安风创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西安风创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6、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
注册资本:28,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洪峰
经营范围:零售:预包装食品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信息技术、电子机械及相关产品;科技投资;销售:电子机械及相关产品;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州民泽总资产为1,587,528.27万元,净资产为83,159.6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04.68万元。营业利润-611.49万元,净利润-533.65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杭州民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杭州民泽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民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较好, 具备履约能力。
7、杭州盾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二楼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洪峰
经营范围:服务:路外停车场经营、饮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盾安物业总资产为2,755.72万元,净资产为124.17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94.6万元。营业利润59.76万元,净利润40.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盾安物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盾安物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盾安物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8、浙江易企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1层21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学军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批发、零售: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服装、日用百货、保健食品、工艺礼品、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品、化妆品(除分装)、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药品);零售:卷烟、雪茄烟;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易企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28.9万元,净资产为809.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97.67万元。营业利润189.07万元,净利润189.9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姚新义先生的配偶的兄弟周学军先生持有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37.50%的股权,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易企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浙江易企选为本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浙江易企选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2、日常关联交易以电汇或银行承兑方式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人购买商品、销售商品等均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业务的互补有利于充分发挥交易双方的采购及销售网络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公司经营效益。
2、双方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3、以上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此项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从2020年3月延期至2020年12月。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23日到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为原募投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而来,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河化工”)。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已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设备采购款537.25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江南化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此部分资金不满足置换条件,未能置换为募集资金支付。
子项目震源药柱生产线技术改造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设备安装调试,部分设备款项尚未支付;子项目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除“中低温生产工艺方式”仍在技术咨询推进中,其余技改项已基本完成;子项目膨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初步设计已于2019年7月份完成,生产线基建已于2019年10月开始实施,因其气候环境影响基建工程于2019年12月暂缓施工。同时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实施主体整体复工延迟对项目推进也造成一定影响,截至目前膨化炸药生产线基建工程已恢复施工。
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预计收益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的,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江南化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江南化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四)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9年9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的要求编制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变更实施日期
自财会[2019]16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除按照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外,会计政策的其他部分未作变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 新增“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项目,分别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作为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调整“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列报行次。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作了修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沈跃华先生、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敦福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7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河”)以其自有资金对其控股子公司新疆中矿天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矿天沃”)增资153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增资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中矿天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886UN6L
3、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20层A座2010室
4、法定代表人:陈建云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成立日期:2019年1月24日
8、经营范围: 矿山工程,建筑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业、消防工程,环保工程,拆迁服务;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煤炭(禁燃区除外);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工程监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10、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疆天河以其自有资金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增强中矿天沃的资金实力及竞争力,进一步拓展业务,保障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
2、公司本次增资由新疆天河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5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711号],以非公开方式向8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59,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4,540,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657.58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三、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截至2019年5月21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8,8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截至2019年10月11日,公司已将前次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38,500万元)中扣除永久补流35,640万元后的2,86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考虑目前融资环境较为紧张,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61万元(按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估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定,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和充分发挥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湘财证券认为:江南化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有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保荐机构对江南化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江南油相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油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金额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江南油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为1年,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章制度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省宁国市江南油相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用代码:913418817790945137
公司住所:宁国市港口镇北河桥
法定代表人:匡立文
注册资本:200万元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乳化剂(聚异丁烯丁二酰亚胺系列无灰分散剂)生产、销售;分散剂、地蜡、石蜡、松香、工业用洗涤剂销售;钢材、水泥、耐磨材料销售;光伏发电及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江南油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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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安徽省宁国市江南油相材料有限公司。
3、担保内容及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
5、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授信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审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南油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江南油相提供担保,可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求,有效保障江南油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及财务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0.07%,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200.27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5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2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期满后可续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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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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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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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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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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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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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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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年度审计工作,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关于核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11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14元,共计募集资金976,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2,259,2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54,540,800元,已由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40100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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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括募集资金47,405.26万元,利息收入3,405.24万元,本息合计50,810.50万元。
2、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及“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截至2019年6月30日,上述四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51,029.4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7,677.45万元,利息收入3,351.97万元)。根据已签署合同,2019年7月,“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61.73万元,2019年8月,“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40万元,银行手续费0.05万元。支付上述款项之后,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终止剩余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47,405.2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2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万达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新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桐城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系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的实施主体)、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系民爆智慧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6月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七里塘支行、浙商银行合肥分行及保荐机构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信银行合肥桐城路支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对“新疆天河运输有限公司危化物流运输能力扩建项目”及“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本部工厂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专项管理;并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甘泉堡砂石骨料场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管理;同时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增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有19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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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根据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民爆智慧工厂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向科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向科),实施地点相应由安徽省宁国市变更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变更的具体事项包括:一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安徽向科,二是实施地点相应由安徽省宁国市变更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
2.根据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
3.根据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江南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工程总承包及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新疆天河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技术改造项目”“四川宇泰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矿山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及“数字化民爆产业链项目”,并将四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四个募投项目中前期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640万元将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此次终止上述四个募投项目后,公司将不再以募集资金继续对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并将办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项目对应银行专户的注销手续。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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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包括仅变更了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民爆智慧工厂项目”。[注2]:本期投入金额负数为建行汇款手续费。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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