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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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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6元现金股利(含税)。以本公司截至 2019年末已发行股份2,080,570,520.00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74,900,538.72元。2019 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47%(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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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热电业务和证券业务。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情况如下:

  1、主要业务

  (1)热电业务:热力、电力生产供应,主要产品是电、冬季供暖和工业蒸汽。公司分公司热电厂4台130吨蒸汽锅炉为热电联产,主要产品为发电上网和生产工业蒸汽,同时将蒸汽转化为高温热水用于供热;热电厂还建有116MW和70MW热水锅炉,生产高温热水单纯用于供热。热电厂将热力趸售给公司分公司供热公司,由供热公司通过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向用户进行供热。热电厂热电联产产生的电产品上网销售,同时还向周边工业部分蒸汽用户提供蒸汽。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同时有热源和热网,兼有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热电联产和单纯供热相结合,同时也有部分蒸汽用户。

  (2)证券业务: 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公司所有传统业务类型,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等,并已开拓部分创新业务。同时,江海证券还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创新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业务。目前江海证券拥有77家分支机构(宾县营业部已获得黑龙江证监局同意撤销的批复,正在办理撤销的相关事宜),包括20家分公司和57家营业部,其中33家营业部布局在黑龙江省内,其他分支机构除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外,还分布在福建、辽宁、山东等多个省份的发达城市。江海证券以北京、上海、深圳三个业务中心为核心,以各分支机构为触角,积聚优势,精耕细作,实现公司全盘联动,践行公司发展战略。报告期内1家分支机构申请撤销,并已获监管核准。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经营模式

  (1)热电业务的经营模式:公司是热电联产企业,热电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业务:发电、工业蒸汽、供热。公司主要担负政府规划区域内集中供热的任务,以满足供热为前提,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以热定电调整生产机组,在没有供热负荷或蒸汽负荷的情况下不单独发电上网。

  (2)证券业务的经营模式:江海证券按照“以经纪业务为基础,以投行业务为龙头,以自营和资管业务为两翼”的战略规划,基本实现了“以合规、风控促进规范提升,以融合、创新促进经营发展”,确保公司经营工作取得稳步提升的总体要求。经纪业务在稳固基础业务规模及收入前提下,秉承“开源创收、节流增效”的基本准则,坚持“机构化、互联网化、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利用互联网平台打造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实现经纪业务全面转型升级。投行业务积极推动债券融资业务,报告期内完成各类债券承销共29支,承销金额269.24亿元,紧跟市场形势,借助科创板东风积极拓展项目储备,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资管业务围绕“切实落实资管新规要求,真正回归资管业务本源”的整体要求,继续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自营业务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立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投资品种,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信用业务在动态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加强股票质押业务的管控力度,化解业务存在风险。公司通过下设三家子公司,整合经纪、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多方面专业能力,拓宽了公司的业务链,提供整体、长期、个性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以流程化的管理与服务逐步构建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增强分支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深度挖掘分支机构潜力,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持续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稳步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热电业务:供热属民生保障项目,与百姓生活质量息息相关,政府对供热标准和供热价格都有明确规定,并要求适当提高供热标准,提高居民舒适感和幸福感,所以热电行业利润普遍偏低。提高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是公司通过积极扩大供热面积,通过提高供热收费率来增加热费收入;同时政府也会对居民供热部分给予免税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公司自身通过加强各项管理,对成本费用进行严格控制,提高企业效益。

  (2)证券业务:公司促进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业务的协调发展,打通各业务之间协同渠道,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业务的收入比重得到不同程度提高。本年度,投行业务业绩较突出,实现了3.92亿的净收入,在去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又提高近20%。公司的收入结构和盈利模式进一步优化,多业务协作已产生“1+1〉2”的效应,公司正逐步摆脱证券行业“靠天吃饭”的窘境,实现业务收入的多元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热电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

  电力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呈现出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目前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发电装机结构继续优化,国家鼓励发展风电、太阳能、核电等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和淘汰火电机组,全国火力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供热行业是民生工程,供热价格由政府制定,属于微利行业。近年来政府为改善空气质量,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快拆除分散小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管网,不断提高烟气排放标准,限制燃煤锅炉的建设和使用,逐步进行煤改气、煤改电,因地制宜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由于东北是主要产煤地区,供应相对充足,而且供热期较长,使用天然气和电力作为主要燃料,供热企业无法承受巨大成本压力,所以在东北地区大部分供热企业目前还是以煤炭为主要燃料。为了满足燃煤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限值排放标准,和实现超低排放,企业需投入大量环保改造资金,环保运行费用也进一步加大。受政府去煤炭产能和调结构政策的影响,近年来煤炭价格居高不下。以上因素造成供热成本逐年增加,目前供热行业普遍呈现盈利水平较低以致亏损的局面。

  (2)公司热电业务行业地位:

  公司为哈尔滨市大型的地方热电联产企业之一,有政府批准的专属供热区域,是政府信得过的国有控股供热企业。公司供热方式为热电联产和大型热水锅炉相结合,以供热为主,发电为辅,全部是集中供热,且基本以煤炭为主要燃料。所发电量除满足热电厂自身生产用电外,其余部分上网销售。在供热区域内,公司供热面积每年都有所增加,截至2019年底公司集中供热面积为3283万平方米。公司盈利能力居于哈尔滨市中游水平。

  2、公司证券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逐步规范的过程。现阶段我国证券行业正处于转型期,业务多元化发展日益明显,盈利模式逐渐由传统的通道驱动、市场驱动变为资本驱动、专业驱动,抗周期性逐步增强。然而中国证券业的经纪、自营、投行、资管和信用等各项业务与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价格波动等方面还存在较高关联性,进而使中国证券业呈现出较强的周期性特征。2019年受宏观经济的调控、国内金融政策适时调整及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各项指标同比均有不同程度提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2019年度证券公司经营数据,全行业总资产规模达7.26万亿元,比2018年底增加15.97%;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同比上升35.37%,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787.63亿元,同比上升26.34%;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同比上升84.83%。(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最近三年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单位:亿元)(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

  (2)公司证券业务行业地位:江海证券各项指标份额情况如下表。(wind资讯)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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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9年4月24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一期)自2018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3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5月15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14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7月19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第二期)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18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9月9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自2018年9月7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的利息。

  2019年10月18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支付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17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次级债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非公开发行的2017年次级债券“17江海C1”、“17江海C2”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7]035号),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非公开发行的2019年次级债券“19江海C1”、“19江海C2”、“19江海C3”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066号),次级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17江海C1”、“17江海C2”、“19江海C1”、“19江海C2”、“19江海C3”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次级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1253号),至报告出具日已发行的“17江海C1”、“17江海C2”、“19江海C1”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公司债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2017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7江海G1”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7]474号),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2017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7江海G2”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7]1580号),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江海证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2018年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18江海债”进行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447号),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在“17江海G1”、“17江海G2”、“18江海债”存续期内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19]1254号),“17江海G1”、“17江海G2”、“18江海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本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数据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5,359.7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7,542.82万元,实现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24,576.9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141,293.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334,995.27万元。

  1、热电业务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热电业务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烟煤价格虽然小幅回落,但褐煤价格有所增长,总体煤炭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煤炭高成本压力未得到缓解;2019年1月1日起锅炉烟气排放实行限值排放标准,2021年政府要求实现超低排放。为满足不断提高的环保政策要求,公司在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方面,投入资金也不断增加。在各种不利条件下,公司重视燃料管理,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及烟煤、褐煤掺烧的配比率,积极推进节能降耗,缓解因燃煤价格上涨给企业带来的压力;强化设备管理,努力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设备完好率,通过对设备的全面精修技改,节能挖潜,本着“能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最大程度地提高设备出力,降低单耗;在热费收缴方面,公司与时俱进,积极推广微信、支付宝、银行网点以及手机银行等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用户缴费的同时,提高了收费效率,降低了收费成本,热费做到应收尽收。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39,52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112万千瓦时,增加了5.64%;完成售电量22,757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3,143万千瓦时,增加了16.02%;完成热力销售1,531万吉焦,比上年同期减少95万吉焦,减少了5.84%。热电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324.77万元,较同期增长5.72%,主营业务成本102,366.37万元,较同期下降0.69%。热电板块实现利润总额6,199.00万元(含金融资产分红收益),较同期增长178.71%,净利润5,977.94万元,较同期增长7,994.66%。

  上述电力生产和销售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司热电厂发电机经过维修维护,工况好于上年,非计划停机次数减少,运行时数有所增加,发电量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夏季检修时间少于上年,发电量增加,且自用电量减少,转供电量增加。

  上述热力销售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1-4月采暖期室外温度较同期偏高,以及去年同期延长供热时间10天。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供热面积为3283万平方米。

  2、证券业务经营情况

  2019年,受宏观经济的调控、国内金融政策适时调整及减税降费等因素的影响,行业经营业绩同比均有不同程度提升。报告期内按照证券行业类别口径,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5.58亿元,同比增长了23.73%;实现营业支出13.77 亿元,同比降低了6.58 %;实现利润总额2.13亿元,同比增长了212.64% ;实现净利润1.8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由于本期受证券市场回暖影响,收入同比增加,同时营业支出中当期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同比减少,营业支出同比降低,导致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从证券业务分类情况看,经纪业务方面,坚持围绕“机构化、互联网化、差异化”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机构业务,推动客户开发、客户服务及业务办理的互联网化,同时以“开源创收、节流增效”为基本行动准则,盈利能力实现稳步提升。一是,强化机构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产品线,以分支机构为触角,加强对机构客户“个性化、网络化、差异化”服务,增加公司机构客户市场份额。报告期,新增机构资产规模同比提升。二是,全力推动互联网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和完善江海经济圈、江海综合APP、微信平台等线上开发服务工具,加强零售客户开发工作。报告期内,经济圈APP实现对高净值客户的有效服务,协助客户开发;综合APP累计注册用户大幅提升;“江海财富”微信服务号累计签约产品客户数同比大幅增长。三是,场内期权业务行业排名稳步攀升,有望成为新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年成交量337.15万张,同比增长211.82%。四是,加强投顾团队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助力公司战略布局,加速公司向财富管理转型。五是,加强分支机构管理,节支增效。报告期内,通过对9家分支机构的撤销、转型、迁址、退租等工作安排,费用支出同比下降,后续效应持续拓展中。报告期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2亿,同比增长18.31%。

  投行业务方面,积极推动债权融资业务,紧跟市场形势,借助科创板东风积极拓展项目储备。一是,债权融资业务实现大幅增长。公司作为独家牵头主承销商成功完成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境外债券(第一期)发行,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4.6%,为全国首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境外债券,对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推动人民币离岸债券市场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证券时报、券商中国主办的2019中国区投资银行君鼎奖评选中,江海证券荣获“2019中国区交易所债券投行君鼎奖”。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各类债券承销共29支,承销金额269.24亿元,债券承销总金额行业排名第44。(数据来源:wind资讯)二是,股权融资业务稳步推进,借力科创板推出,深入挖掘和积极储备科创板项目资源。三是,挖掘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积极扩展新三板推荐挂牌增值业务。报告期内,完成新三板推荐挂牌2家,辅导3家挂牌公司完成3次定向发行。报告期投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2亿元,同比增长19.64%。

  资管业务方面,围绕“切实落实资管新规要求,真正回归资管业务本源”的整体要求,以“固收+”为核心,继续向主动管理业务转型。一是,积极落实资管新规要求,迅速压缩通道业务规模,二是,积极拓展代销渠道,尽可能满足不同客群投资需求。三是,支持实体经济融资,推动ABS产品落地。报告期内,在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主办的2019房地产证券化“前沿奖”中,江海证券荣获年度杰出计划管理人和年度杰出主承销奖项;公司发行的华强物业费ABS荣获年度最佳物业费及运营收费权ABS。四是,努力提升以“固收+”为核心的主动管理能力,为机构客户提供个性化主动管理产品订制服务,优化资产管理业务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主动管理投研队伍以及风控体系建设。

  截止报告期末,受托资产总规模819.05亿元,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规模为29.92亿元;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规模680.05亿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受托规模109.08亿元。报告期资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6亿元,同比降低15.73 %。

  自营业务方面,立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丰富投资多样性,增加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受到中美贸易战、宏观金融调控和资本市场监管政策的多重影响,股票市场也呈现了较大的波动走势,特别是市场风险偏好受到预期变化影响经常出现反复。公司坚持加强投研体系建设,强化基本面研究力度,以价值投资为基础,防范信用风险,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探索多层次、多领域投资,积极把握市场机会,顺应资本市场变化走势,取得较好投资效果。自营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8亿元,同比增长了93.29 %。

  信用业务方面,加强股票质押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的管控力度,重点发展两融业务,化解业务风险。报告期末,公司表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合计为45.47 亿元,平均维持担保比率为136%。表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自有资金出资规模为2.53 亿元。报告期信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46亿元,同比降低了70.07%。

  合规及风险管理方面,坚守合规底线,规范业务开展,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公司业务转型和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江海证券报告期内经营运行总体良好,每个月度的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

  3、完善内控体系,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及公司防控风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在经营管理各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作用。持续秉承提高内部控制管理能力、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保证信息质量真实可靠、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促进法律法规有效遵循、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战略思想。在上一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整体有效运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变化,结合公司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内控自我评价手册》、《风险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对业务流转程序发生变化的控制点进一步修订,使内部控制更加合规、高效。在内部控制日常管理中,采取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稽核等方式,掌握公司本部及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风险评估工作于年初例行开展,对确定的前十大风险领域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有效提高了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会计政策。(详见2019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9-024号公告)。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部分。

  2、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0日和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3、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部分。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分别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江海证券1号和江海证券青盈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对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考虑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并基于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决策范围、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的权利、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和面临的可变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纳入合并范围(本段所述之本公司包括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经评估后,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合并3个结构化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洪波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 2020-024号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公司2809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赵洪波董事长授权委托胡晓萍副董事长出席并主持会议;董力臣董事、姜明玉董事,李延喜、高建国、韩红独立董事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决议有效。

  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在投票表决前,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6元现金股利(含税)。以本公司截至 2019年末已发行股份2,080,570,520.00股计算,现金股利总额共计约人民币74,900,538.72元。2019 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47%(即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尚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哈投股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0-026号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经审计委员会推荐,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9年度审计费用215.1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1.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3.6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143.1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72.08万元(含税,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对江海证券二次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哈投股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临2020-027号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对各位独立董事在2019年勤勉尽责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公司经营层2019年经营管理指标责任状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本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短期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且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为前提,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使公司金融资产产生更大效益,兼顾公司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考虑市场的可操作性,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适当时机对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方正证券股票等金融资产进行处置。

  公司目前持有金融资产民生银行(600016)股票101,296,994股,方正证券(601901)股票197,556,999股。本次授权处置股票数量不超过上述股票目前持有量的30%,处置时间及价格根据市场情况由经营层择机确定。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年度报表出具过程中,对2019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 本年度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2,292.58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为42,292.58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19.44万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0-028号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2020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以及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等有关要求,公司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管理意图,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变更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专项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0-029号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续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年度公司拟继续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承担管理或监督职责的管理人员。

  (3)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

  (4)保险期限:1年

  公司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续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哈发)购买热力,预计金额2792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洪波、胡晓萍、张宪军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0-030号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业务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拓展股权投资业务机会,加大投资力度,建立并完善公司投资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加强投资风险防控,培养锻炼专业化投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股权投资决策和管理能力,确保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增设投资业务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以更好的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政策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现有融资结构,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以更好地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为单一期限品种或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及品种构成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及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安排及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7、债券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或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8、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做成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发行人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10、本次的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发行人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0-031号公告)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及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担保具体事宜、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和交易流通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为公司债券的发行设立专项账户;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转让相关事宜;

  (5)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为董事会授权人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回馈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拟定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为5,822.1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5月12日14:30在公司2809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0-032号公告)

  上述1-6,8-9,12,15项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将择机召开。18-20项议案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20-025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4名(其中,佟岩、史青筠监事电话参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龙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上述议案中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本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公司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1-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哈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0.03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35,051,407.7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80,570,5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900,538.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李延喜、高建国、韩红同意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意见认为:

  2019年,公司完成了生产经营指标,为公司利润分配奠定了基础。公司将可供分配的部分利润进行分配,充分体现了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价值观念,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关系的进一步和谐发展。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事业的稳定发展及长远利益,拟定的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业务规模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张鸿彦,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黄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除以下事项无其他情况。

  2019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张鸿彦、黄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监管措施〔2019〕034号)。

  除上述事项无其他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同比变化情况等。

  本期审计费用215.18万元,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43.1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72.08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情况作了总结。审计委员会认为:

  2019年度,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合理设计并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充分履行函证、监盘、减值测试、分析性复合等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工作勤勉,服务质量较高,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所确定的重要事项以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的表现,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费用215.18万元 (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51.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3.6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43.1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72.08万元(含税,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子公司江海证券二次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2019年报审计工作中,该所年审会计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合理设计并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充分履行函证、监盘、减值测试、分析性复合等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工作勤勉,服务质量较高,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20-02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在年度报表出具过程中,对2019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 本年度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2292.58万元。

  二、2019年度公司及江海证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28.37万元。(其中江海证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72.50万元。)

  1、 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4.60万元。

  2、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59.51万元。

  3、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算,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34.26万元(其中:应收利息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647.56万元)。

  (二)融出资金

  江海证券对融出资金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减值准备,2019年度计提91.30万元。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江海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2019年度计提40,011.98万元。

  1、江海证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约定购回业务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减值准备,2019年度计提34.06万元。

  2、江海证券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质押业务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减值准备,2019年度计提39,977.92万元。其中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第一阶段和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第二阶段合计计提-929.93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的第三阶段计提减值40,907.85万元。已发生信用减值计提包括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涉及的*ST赫美(002356.SZ)、天广中茂(002509.SZ)、弘高创意(002504.SZ)、誉衡药业(002437.SZ)、天夏智慧(000662.SZ)共计5笔。具体如下:

  (1)*ST赫美(002356.SZ)

  2017年 11月 28 日,江海证券与北京天鸿伟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被申请人将其持有的股票(*ST赫美(002356.SZ))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双方约定的具体初始成交金额为1.55亿元,购回利率为8%,交易到期日为2018年11月27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质押股票*ST赫美(002356)维持担保比例小于100%,总计股票质押融资额尚欠0.89亿元,根据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第三阶段,江海证券对报告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算,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65.50万元。

  (2)天广中茂(002509.SZ)

  2017年8月17日和2017年10月25日,江海证券与邱茂国(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被申请人将其持有的股票(天广中茂(002509.SZ))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双方约定的具体初始成交金额分别为3亿元和0.8亿元,购回利率为8.3%,交易到期日都为2019年4月1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质押股票天广中茂(002509.SZ)维持担保比例小于100%,总计股票质押融资额3.8亿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第三阶段,对报告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该笔业务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953万元。

  (3)弘高创意(002504.SZ)

  2016年11月29日,江海证券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被申请人将其持有的股票弘高创意(002504.SZ)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双方约定的具体初始成交金额合计为3亿元,购回利率为5.6%,交易到期日为2018年2月28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质押股票弘高创意(002504.SZ)维持担保比例小于100%,总计股票质押融资额3亿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第三阶段,对报告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该笔业务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075.00万元。

  (4)誉衡药业(002437.SZ)

  2016年12月9日和2016年12月12日,江海证券与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被申请人将其持有的股票誉衡药业(002437.SZ)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双方约定的具体初始成交金额合计为3.4亿元,购回利率都为6.2%,交易到期日都为2018年11月30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质押股票誉衡药业(002437.SZ) 维持担保比例小于100%,总计股票质押融资额3.4亿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第三阶段,对报告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该笔业务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3,003.68万元。

  (5)天夏智慧(000662.SZ)

  2016年9月26日和2016年10月19日,江海证券与北京浩泽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签订了两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书,被申请人将其持有的股票天夏智慧(000662.SZ)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标的证券,双方约定的具体初始成交金额分别为1.6亿元和1.46亿元,购回利率分别为6.5%和6.3%,交易到期日分别为2019年9月25日和2019年10月18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质押股票天夏智慧(000662.SZ) 维持担保比例小于100%,总计股票质押融资额3.06亿元,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该笔股票质押回购属于第三阶段,对报告期账面价值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该笔业务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10.67万元。

  (四)其他债权投资减值

  根据江海证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019年度计提-39.07万元。

  综上,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人民币42,292.58万元。

  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2,292.58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为42,292.58万元,减少公司2019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719.44万元。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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