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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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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77,319.3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7,731.93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11,409,587.3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84,300,320.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5,709,907.47元。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2,592,4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48,517.49元(含税),占2019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1.10%,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57,251.11元的45.16%。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研发和销售化学制剂药和中成药为主要业务的医药制造企业。

  公司主要产品:

  1、化学制剂药:主要涵盖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抗微生物药(头孢菌素类)、抗微生物药(喹诺酮类)和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等细分治疗领域,主要产品包括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大输液和头孢克肟产品等,其中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在抗白内障药物市场中处于行业前列。

  2、中成药:主要涵盖补肾安神类产品(安神剂中补肾安神剂和扶正剂中温阳剂)等,主要产品为复方高山红景天口服液、四子填精胶囊等。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由采购部统一负责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质量管理部与采购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进行质量体系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形成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根据销售计划和生产计划制订物料采购计划后,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计划的数量、规格等要求,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进行物料的选购。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常年保持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通过维持多家供应商采购的原则,确保公司原材料的供应和价格的稳定。

  2、生产模式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按GMP规范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负责产品的生产管理,监督安全生产,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质量评价。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通过经销商的销售渠道实现对零售终端和医院终端的覆盖,公司部分产品由公司直供医院终端;非招标产品依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定价,招标产品以政府确定的招标价格为主。

  (三)行业情况

  2019年,我国继续推进医药、医保、医疗的“三医联动”改革。对医药行业来说,2019年是持续深化改革的一年:健康中国战略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推进、“4+7”带量采购扩围、新版医保目录调整发布、新药审评审批提速、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鼓励仿制药品清单出台、医保降价控费、医保价格谈判、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启动、首批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出台、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的落地实行、全国药店分类分级管理,以及新修订《药品管理法》颁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多项重磅政策或重要法规的发布,深刻影响着医药行业格局,整个医药行业发生了明显的结构性改变。同时,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化,在医保控费、供给侧改革、环保持续收紧、原材料涨价等大背景下,医药制造业虽然总体平稳健康发展,但是收入和利润的增速均有所放缓。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度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908.6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5.2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119.5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3.6个百分点。

  另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报告显示, 2019年1-12月,我国医药行业盈利能力持续稳定,行业销售毛利率为43.5%,较上月增长0.1个百分点。2019年1-12月,化学药品原药产量达262.1万吨,累计增长3.1%;中成药产量达246.4万吨,累计减少2.9%。2019年1-12月,我国医药行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分别增长9.8%、5.6%和13.3%。

  根据中康CMH的最新监测数据,2019年全国药店零售终端销售规模为4,008亿元(按零售价计算),同比增长4.3%,较2018全年的4.9%进一步放缓。药品市场规模基本维持7.5%的正常增长水平,但包括保健品、医疗器械和日用品在内的非药品类市场规模比2018年下降了5%,行业的盈利能力明显受到挑战。

  (四)行业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我国经济水平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医疗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政府医疗卫生投入稳步提高,这些因素均促使医药行业保持较平稳的增长,没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属于眼科用药(抗白内障类)领域。公司利用营销网络优势,为莎普爱思滴眼液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知名度,在国内白内障药物市场中处于行业前列。根据北京东方比特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白内障滴眼液市场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公司莎普爱思滴眼液在我国白内障用药市场份额为21.51%。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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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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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95.71万元,较2018年同期减少9,148.09万元,同比下降15.06%,主要系本期滴眼液产品销售量同比下降所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5.73万元,较2018年同期增加13,433.1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大幅减少:公司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820.25万元,其中商誉减值损失17,815.12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663.82万元,无商誉减值损失;2019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5,156.43万元。

  2.公司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增加: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为4,655.51万元,同比增加1,685.5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东丰药业支付的强身药业2018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政府补助和实现的投资收益亦较上期增加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1) 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新CAS22)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原CAS22)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

  (2)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

  (3) 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平湖莎普爱思中医诊所有限公司和平湖市莎普爱思贸易有限公司5家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1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汪为民先生、刘林先生以及独立董事董作军先生、崔晓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德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以及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建国先生、副总经理吴建伟先生、财务总监张群言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徐洪胜先生因出差未能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对外报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77,319.3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7,731.93元后,2019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11,409,587.3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84,300,320.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5,709,907.47元。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2,592,4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48,517.49元(含税),占2019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1.10%,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57,251.11元的45.16%。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该报告并对外披露;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2019年支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共计224.42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关于董事薪酬情况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36,638,245.8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当期损益36,638,245.84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19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不含税),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以及各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3.8亿元;同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1)。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在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22)。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2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2020年4月25日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9:0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秘办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请出席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0年5月15日10:00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建国 董丛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新明路1588号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200

  联系电话:(0573)85021168  传真:(0573)85076188

  邮箱地址:spasdm@zjspas.com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1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监事会同意对外披露该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无异议。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9年,公司支付监事的税前薪酬共计31.93万元,具体金额已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8)。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9)。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19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不含税),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同意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677,319.3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267,731.93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净利润11,409,587.3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84,300,320.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5,709,907.4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2,592,49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48,517.49元(含税),占2019年度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净利润的31.10%,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857,251.11元的45.16%。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提出的,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17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0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陈德康、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73,6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40元,共计募集资金50,500.00万元,其中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强身药业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价认缴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747,252股股份(折合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他特定对象以货币资金40,500.00万元认缴,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150.00万元后的现金募集资金为38,3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9.19万元后,公司本次现金募集资金净额为38,080.81万元,本次发行总募集资金净额为48,080.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9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8,029.4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49万元;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7.91万元, 其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59.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60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0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107.3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51万元。

  截至 2019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16年12月2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于2016年12月23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因募投项目结项公司本期注销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全部募投项目(包括收购强身药业100%股权项目、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85,986.71元(包含利息并扣除相关费用,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如有项目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185,986.71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主要为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提供配套服务。因该项目的效益反应在上述项目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实施内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目前强身药业的口服液产能及本公司的口服液产能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和预期利润情况,决定终止实施强身药业新建口服液生产车间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存储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和“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的建设。按照实际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金额规划,调整情况如下表(万元):

  ■

  本次调整不涉及“强身药业新建酒剂生产车间项目”和“强身药业新建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对项目效益不产生影响。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1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基础上,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该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上述《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涉及的变更,已经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等审议通过。

  2、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财会〔2019〕16号文件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及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等进行地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等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6,638,245.8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减少的存货跌价准备系随销售转销或领用。

  2019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7,573,213.26元,其中计提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2,294,883.50元,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92,607.01元,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85,722.75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对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强身药业受莎普爱思品牌美誉度受损等影响,且强身药业生产的产品知名度低,市场开拓未达到预期,2019年投产的酒剂生产车间项目、中药提取生产车间和仓库项目预计未来的产能利用率将低于设计产能。鉴于上述情况,强身药业固定资产等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判断,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强身药业固定资产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评估。对于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由于强身药业近几年产品销售模式处于调整过程中,未来产品销售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归属于资产组的收益也难以合理预测,因此采用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测算,强身药业固定资产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257,985,032.58元,可回收价值为238,920,000.00元,评估减值19,065,032.58元。

  为了公允、恰当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强身药业固定资产等资产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9,065,032.58元。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19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6,638,245.84元,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638,245.84元,减少当期损益36,638,245.84元。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合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临2020-020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所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表所示: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

  (三)审计收费

  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期相同;2019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的。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和其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在审阅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一致同意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年审机构的工作职责,能够公允地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出具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对此表示事前认可,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2019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不含税),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四)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2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目标以及各银行授信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均为信用担保贷款。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837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为1,565,753.43元。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041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为12,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为1,963,758.90元。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60天”,本金为26,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为4,501,917.81元。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投资低风险短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和券商理财产品,自2019年4月25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021)。

  一、 到期已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一) 本次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837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起止日期:2019年8月13日至2020年4月23日;实际收益:1,565,753.43元。

  2、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041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金额:12,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起止日期: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4月23日;实际收益:1,963,758.90元。

  3、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60天”;购买金额:26,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起止日期: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4月23日;实际收益:4,501,917.81元。

  本次到期的理财产品的详细购买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2、057)。

  (二) 其他相关到期收回本金和收益的理财产品

  1、理财产品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慧通233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1,9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7日;实际收益:168,657.54元。

  2、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65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8日;实际收益:292,191.78元。

  3、理财产品名称: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汇利丰’2019年第4933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8月9日;实际收益:269,260.27元。

  4、理财产品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615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金额:1.2亿元人民币;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起止日期:2019年5月8日至2019年11月8日;实际收益:2,298,739.73元。

  5、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185天”存款产品;购买金额:2.6亿元人民币;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起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11月11日;实际收益:5,271,232.88元。

  6、理财产品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慧通274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1,9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起止日期: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1月13日;实际收益:168,657.54元。

  7、理财产品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慧通312号收益凭证”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1,900万元人民币;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起止日期:2019年11月22日至2020年2月19日;实际收益:168,657.54元。

  上述理财产品的详细购买及赎回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

  二、截至2020年4月24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0元,已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均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20-02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及下属公司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销售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大药房”)自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3日,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6,310,048.02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均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上述在2019年获得的政府补助已经会计师审计(仅自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12月31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对公司2019年度的损益影响金额为4,706,533.72 元。

  上述在2020年获得的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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