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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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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为本期新增子公司;

  **为本期注销或转让控股子公司;

  ***为本期丧失控制权子公司。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户,减少8户,其中:

  1.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晓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勇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其中:董事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孙彬、王志辉及独立董事马凤云、潘晓燕、谭学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晓勇先生主持,公司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李丙学、孙彬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谭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审计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谭学、孙积安、马凤云、吴晓勇、林发现,谭学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谭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孙积安、马凤云、谭学、吴晓勇、韩士发,孙积安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谭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战略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吴晓勇、谭学、马凤云、林发现、韩士发,吴晓勇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独立董事谭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增补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孙积安、马凤云、谭学、林发现、韩士发,孙积安为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晓勇、林发现、韩士发、刘常进、孙彬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4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监事王涛和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逍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1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2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43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上市公司实施回购股份已支付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现金分红,此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1,121,248,077.91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综合考虑目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2,164,667.12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215,726,952.06元,已分配2018年股利679,397,497.0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933,851,849.38元后,2019年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640,892,067.44元。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已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与该年度利润分配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公司历来严格遵照上述规则以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制度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述规则:“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2017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分配金额336,855,163.50元;2018年,公司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分配金额679,397,497.00元;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公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121,248,077.91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鉴于此,公司根据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各重点项目的建设、经营实际需求,拟制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除2019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所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以外,将不再另行实施现金分红,2019年度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以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目前所涉天然气行业、煤化工行业及煤炭行业均为能源行业。能源行业的经营模式是对煤炭、油气等自然资源进行开采后,生产加工为供消费的能源产品或相关衍生化工品,再通过各种物流方式将其运输至终端市场进行销售。由此就形成了能源行业的全产业链,主要包括上游资源勘探开发和生产加工、中游物流中转运输(铁路、公路、油气管网、物流基地、中转码头等)和下游终端市场销售。能源行业特别是煤炭行业,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高度相关,并呈正向变动关系,同时,能源行业受资源地理分布特点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及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上市以来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资源获取与转换为方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目前,公司已形成以LNG、甲醇、煤炭、煤焦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企业。

  公司目前仍处于企业发展的高速成长期,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布局指引下,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是,致力于能源开发全产业链经营模式,采取“大能源、大物流、大市场”战略,凭借在能源领域深耕近20年的经验,目前已具备完整、配套的全产业链布局:上游资源获取及投资建设工厂已经初见成效,中游投资建设公路、铁路和物流中转基地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下游通过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等应用领域扩大终端市场规模,重点做好所有项目的投资建设,确保生产运行。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4.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19年,公司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以现金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04,995,417.41元(不含佣金及印花税),视同为现金分红。公司近三年内实施现金分红及视同现金分红所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为1,121,248,077.91元,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4.07%,已满足并超过相关制度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为了有效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近年来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公司对截至2019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拟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发展,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优先用于支持公司各重点项目的生产运行,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制度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及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1月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8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经上述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确定2018年12月17日为股权激励授予日,向25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687.17万股,向47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7757.50万份,并于2019年1月7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年1月7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了限售/期权进入行权期;2月6日,公司完成了不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4月15日完成了符合第一个行权条件的期权份额变更及不符合第一个行权条件的期权份额注销工作。

  二、关于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说明及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一)终止原因

  2018年,公司推出为期四年的股权激励计划,并设定了本次激励计划2018-2021年四个会计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考核上述四年的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150%、200%及250%。2018年度,公司已完成第一个业绩考核目标,于2020年1月7日完成第一个已达考核条件的30%限制性股票和期权解禁工作。

  2019年,全球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整体需求疲弱,公司生产销售虽然保持连续稳定,但国内能源产品价格出现15%-35%不同幅度下跌,受整体市场影响,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标准,相对应的第二期30%的限制性股票及期权计划将全部回购注销。

  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以及国际原油价格暴跌影响,一季度宏观经济呈现负增长态势,能源行业整体市场价格波动加剧,预计整体宏观及行业市场环境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达成本次激励计划原设定的业绩考核要求难度较大,公司拟终止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对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2018年年度股利分配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及 股票期权行权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为2.17元/股。

  (三)注销/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本次需回购注销24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55.819万股,回购价格为2.17元/股,并结合授予日至股份注销日给予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注销438名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271.40万份。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总额包含回购资金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793,590,970股变更为6,754,032,780股。

  四、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对于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转回,对于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2020年加速确认,对于与激励对象离职相关的股份支付费用不予确认。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股东的权益,由于股份支付费用加速确认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汇能源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后续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事项。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以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有效的激励方式,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后续待本次激励计划终止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妥善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 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相应事项的实施。

  八、律师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本次终止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就本次终止事项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及修改《公司章程》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公司实施本次终止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本次终止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实施本次终止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在本次终止相关事项推进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核定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15亿元,借款主体为广汇集团,资金拟用于广汇能源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及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经向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申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作为实际用款企业。具体信贷条件和最终实际用款企业以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审批结果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广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能源板块日常经营活动,广汇集团拟统一向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申请借款,待取得借款后,根据用款申请及资金用途,在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的监管下,将资金分期拨付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最终实际用款企业以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审批结果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使用,届时广汇集团将与广汇能源及下属子公司依据独立性原则签署《统借统贷借款合同》,本次借款利率与广汇集团向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借款利率一致。在借款主体和借款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资金出借方为公司之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981,506,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8870%。因此,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17,144.801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1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25531477N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6,374,696.06万元,负债总额17,360,799.7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112,602.23万元,净资产9,013,896.33万元,营业收入18,894,201.92万元,净利润504,349.41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6,397,322.13万元,负债总额17,328,265.1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1,522,503.05万元,净资产9,069,057.01万元,营业收入为14,110,265.13万元,净利润321,417.31万元。(未经审计)

  从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广汇集团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即为本次与广汇集团资金拆借交易金额,分期累计不超过15亿元。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广汇集团进行的与资金拆借均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节能环保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贷款(详见公司2019-011、014、024号公告),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3.709亿元。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广汇能源及下属子公司

  第一条 借款期限和金额

  1.1 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分期统一向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累计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1.2 根据乙方用款申请,甲方在取得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统一贷款后,在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监管下,将资金分期拨付给乙方,借款期限不超过甲方向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借款的期限。

  1.3 乙方借款资金用途拟限于广汇能源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及日常经营活动时的资金需求(具体用款企业及用途以进出口新疆分行审批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1.4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提前归还甲方拨付的资金,或再次向甲方申请资金。

  第二条  借款利息及还款方式

  2.1 借款利率与甲方向银行借款的利率一致。如借款期限内,人民银行调整同期借款基准利率,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调整幅度进行相应调整。

  2.2 借款利息按年计算,按季度结算并支付。每季度的应付利息在每季末月银行贷款划息日前3日内支付,甲方收取利息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2.3 乙方应当在借款到期日前3日内将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一并归还甲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日常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借款的资金来源为进出口银行专向拨付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借款主体广汇集团取得贷款后再向广汇能源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与广汇集团向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借款利率一致,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形成的实质是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分行授信广汇集团流动资金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然气进口业务、节能环保日常经营使用,充分体现了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对于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与资金保障。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5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以上准则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不要求追溯调整,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自2019 年1 月1 日执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①公司执行财政部2019 年印发修订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②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给出了能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的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修订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4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9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业务人员;议案10: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9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0年5月9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

  注:1.原煤产销量不含煤化工项目自用煤量。

  2.煤化工板块不包括化工销售贸易量。

  二、简要说明

  1.生产情况:第四季度,哈密新能源公司加强工艺与指标的双重把控,通过技术创新、模拟实验有效降低装置能耗,同时持续优化工艺操作,装置运行负荷维持高位,甲醇产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煤化工副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59%;清洁炼化公司炭化Ⅰ、Ⅱ、Ⅲ系列装置已全部完成转固并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公司各技改创新项目陆续投用,生产装置维持高负荷稳定运行状态,煤基油品产量18.79万吨,同比增长134.58%;矿业公司持续推进创新创效、质量提升,加强原煤、提质煤生产,全力满足终端客户煤炭需求,原煤产量同比增长36.78%,提质煤产量同比增长169.83%。

  2.销售情况:第四季度,启东LNG接收站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国际贸易公司创新销售模式,加强LNG上游采购渠道的拓展,开展管道气置换业务,有效增加启东LNG接收站周转量,实现外购气销量40.33万吨(合计56,476.82万方);新能源公司、清洁炼化公司围绕能源产业发展整体战略,以动态管理应对市场变化,完善煤化工产品产运销体系,四季度甲醇销量同比增长4.17%,煤基油品销量同比增长49.68%,煤化工副产品销量同比增长6.91%;矿业公司充分加强多站点、分品种发运煤炭,稳定销售客户,加强运力保障,采用对销售终端一企一策的措施,积极扩大销售市场半径,提质煤销量同比增长70.58%。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运营数据

  ■

  注:1.原煤产销量不含煤化工项目自用煤量。

  2.煤化工板块不包括化工销售贸易量。

  二、简要说明

  1.生产情况:哈密新能源工厂加强生产运行管理,优化生产系统,1月份总产品产量创单月产量历史新高,水、煤、电单耗均创历史最低,但2月份生产装置低负荷运行,致使一季度LNG、甲醇产量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清洁炼化公司推进实施设备TPM管理,控制生产能耗,精细化管理喷吹煤生产工作,实现提质煤产量94.11万吨,同比增长111.41%,煤基油品产量16.24万吨,同比增长74.62%;矿业公司深化降本增效,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全力保障煤炭生产供应安全,实现原煤产量144.93万吨,同比增长14.41%。

  2.销售情况:国贸公司积极拓展LNG上游采购渠道,提高采购气化率,因地实施精准定价策略,有力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实现外购气销量31,260.18万方,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化工销售公司有效应对煤化工产品价格下跌,紧盯产品价格变化,灵活采取销售策略,开拓疆内外市场,基本实现全产全销,甲醇销量同比下降3.67%,煤基油品销量同比增长39.82%,煤化工副产品销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矿业公司大力推进创新创效,有效管控成本,川渝云贵等新区域市场开发取得新突破,原煤销量168.02万吨,同比增长30.20%,提质煤销量157.33万吨,同比增长93.00%。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恶劣天气、设备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运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最终将以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运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运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00-18:00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详细内容。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9年度、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00-18:00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00-18:00

  2.会议召开网址: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网络互动,解答投资者提问。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吴晓勇,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倪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0年4月27日18:00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于2020年4月28日16:00-18: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联系传真:0991-8637008

  联系邮箱:zqb600256@126.com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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