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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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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2,140,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6,727,763.2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 业务范围:公司目前以清洁能源为主业,同时研发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系统,生产经营光纤光缆等高新技术产业。

  2. 经营模式:公司以清洁能源为战略方向,在做好水电项目经营和开发建设的同时,积极寻找控、参股投资机会。目前公司直接投资控、参股7家水电企业,参股1家新能源企业,参股1家售电企业,能源产业占公司资产、利润的 95%以上,主要利润来源为雅砻江水电投资收益,公司目前清洁能源主业业绩稳定,资产规模和权益装机水平在省属国资电力上市公司以及四川省内电力上市公司中名列前茅。

  (二) 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全国用电需求继续增长,全社会用电量722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但增速较2018年(8.5%)减少4个百分点。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3825小时,同比减少54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726小时,同比增加119小时。发电装机容量20166万千瓦,同比增长5.8%。

  2019年四川省全社会用电量为26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8%;第二产业用电量16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第三产业用电量4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4月4日披露《川投能源2013年公司债券(“13川投01”)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号),并于2019年4月17日向“13川投01”债券持有人支付“13川投01”2018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6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公司超额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盈利目标。其中,实现发电量32.31亿千瓦时,完成董事会年度预算目标(28.19亿千瓦时)114.62%,同比(32.78亿千瓦时)减少1.43%;实现销售收入8.38亿元,完成董事会年度预算目标(7.77亿元)的107.85%;实现利润总额30.20亿元,完成董事会年度预算目标(20.19亿元)的149.58%,同比(36.39亿元)减少17.01%;实现归母净利润29.47亿元,完成董事会年度预算目标(19.66亿元)的149.90%,同比(35.7亿元)减少17.45%;

  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达374.55亿元,同比增长16.8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271.29亿元,同比增长9.25%;参、控股电力总装机达3954.74万千瓦,同比增长1.70%;权益装机934万千瓦,同比增长0.29%;总股本44.02亿股,年度收盘价总市值433.6亿元。

  银江水电站建设项目已经完成工程建设总体目标策划,施工道路等辅助工程如期推进,各项招标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类别。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的规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追溯调整。本集团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无差额。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6家一级子公司,包括: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田湾河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光芒公司)、四川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阳电力公司)、四川天彭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彭电力公司)、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电力公司)、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水电公司);3家二级子公司,包括:四川川投仁宗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仁宗海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景达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景达公司)和四川田湾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开发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2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于2020年4月24日在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231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到会7名,董事赵志超先生以及独立董事王秀萍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5名监事、5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报告》;

  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4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以目前4,402,140,480的总股本测算,分配现金总额为1,496,727,763.20元(含税)。鉴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自2020年5月15日起开始转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总额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为准。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响应证监会、上交所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号召,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订的《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建立起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其监督机制,有助于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合并报废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31.75万元,合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93.73万元,转回以前年度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00.37万元。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公司内控和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了内部质量控制,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我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了合理保证,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分别进行专项审计与验证,多次就审计的进展情况和企业具体问题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征询专家意见。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和年报审计工作中把握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等规定的实质,确保重要性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符合准则规定。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控审计报告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和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报告,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内容契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洪先生为董事会副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的提案报告》;

  杨洪,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三室专业组长,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部项目经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川投力丘河项目筹备组常务副组长,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现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

  张昊,男,1970年07月12日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四川省冶金工业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川投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川投集团董事会秘书,川投能源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川投能源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川投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龚圆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

  龚圆,女,1976年0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经济师,助理工程师。曾任四川巴蜀电力开发公司(现更名为神华巴蜀电力公司)计划部项目经理,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国电大渡河大岗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提案报告十九和提案报告二十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选举张昊先生、龚圆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对董事候选人张昊先生、龚圆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认为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2. 张昊先生、龚圆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3. 综上,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契约化成果奖励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对川投能源契约化管理任期(2017-2019年)实施奖励兑现。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契约化管理试行方案》,鉴于2017-2019年公司经营成果,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考核兑现有利于激发经营班子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业精神,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九、十三、十五、十七、十九、二十提案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3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监事会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会议于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2309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提案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公告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中介机构已对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审核无异议,予以通过。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和公司经营情况。监事会审核无异议,予以通过。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此次分红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对现金分红事项的有关规定,结合了《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投资者利益。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认为:《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我公司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及其执业质量的评价是客观恰当的。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度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关于审计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提案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是恰当的。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关于对2019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内容详尽、真实,符合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实际情况。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融资工作计划是在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财务预算及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制定的,所需资金的筹措方式和用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项目拓展等方面需求。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以及董事会和监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的内容结合了公司实际需求,同意修订。

  (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杨洪先生为董事会副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董事长对副董事长的提名、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十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张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董事候选人张昊先生不属于《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张昊先生的提名、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十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选举龚圆女士为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董事候选人龚圆女士不属于《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亦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2.董事候选人龚圆女士的提名、选举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提名方式、选举程序合法、合规。

  (十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发放契约化成果奖励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依据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契约化管理试行方案》,对公司管理层和员工进行考核兑现有利于激发经营班子和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业精神,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 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4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1986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30多年的历史。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注册资本:3,600万元。

  信永中和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具体承办。信永中和成都分所成立于2005年8月11日,系信永中和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88号中航国际广场2幢8层8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052546574C,已取得四川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5101)。

  2. 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是叶韶勋先生,截止2020年2月29日,合伙人(股东)228人,注册会计师1679人(2018年末为1522人)。从业人员数量533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800人。

  3. 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173,000万元,净资产为3,700万元。

  信永中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6家,收费总额26,7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和燃气生产供应业和交通运输与仓储物流业等,资产均值在1,870,000万元左右。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何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1995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相关审计工作20多年,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审、上市公司再融资审计和IPO审计经验。先后审计上市公司20余家;作为负责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的10多家IPO企业已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工作;近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再融资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林建昆,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十六年的执业工作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财务、审计和事务所管理方面的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集团提供过年报、IPO申报审计、境内外投资、并购财务咨询。

  签字会计师从业经历:范大洋,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05年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为上市公司和IPO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等证券业务。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何勇、独立复核合伙人林建昆、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范大洋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川投能源现有体系范围内2020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不变,整个川投能源体系的全年财报和内控审计费用总计133万元,其中:财务审计113万元(公司本部40万元),内控审计20万元(公司本部8万元)。若2020年审计范围有新增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新增审计费用在100万元以内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我公司2019年内控和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了内部质量控制,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我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了合理保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得到了董事会审计委员的一致肯定。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同意将该提案报告提交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机构,2020年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保持不变。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经参会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和内控审计单位。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定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19年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5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川投能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川投能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人民币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川投能源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如下:

  ■

  2019年度募集资金到账及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 首次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由保荐机构换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金额,构成为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3,996,8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合计2,734,600.00元,尚未从该余额中扣除。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0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发行费用2,734,600.00元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转支出。

  2、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四川川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号为  XYZH/2019CDA40224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以募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杨房沟水电站项目款项980,000,000.00元。

  3、 根据本公司2019年12月23日十届十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对公司3,014,065,400.00元以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合计2,994,065,400.00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未到期,尚未产生收益。

  4、 本公司2019年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974,623.16元,支付手续费支出5.8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12月9日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001870836051508838)。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9年12月本公司与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1001458208050067640)。该专户仅用于“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并向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且用于杨房沟水电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利息收入金额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列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川投能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投能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川投能源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张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张昊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张昊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红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职工代表监事补选事宜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简历:

  李红,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曾任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四川田湾河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032,782,977.95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2,140,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96,727,76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50.79%。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报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战略布局,有利于保护股东权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8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工作,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9日

  至2020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20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6、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6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4、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0年5月18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晋川、王黎明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    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防疫用品、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体温正常者可进入会场,须全程佩戴口罩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9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发电业务的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5.17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6.48%,上网电量5.08亿千瓦时,同比上年同期减少16.31%。公司控股电力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31元/千瓦时,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1%。

  公司控股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公司控股企业2020年1-3月主要经营数据

  ■

  2020年1-3月发电量、电价变动说明:

  1. 控股水电企业发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因新冠疫情环境下的社会用电需求不足所致,控股水电企业的发电能力正常。

  2. 电价下降的原因是:市场化售电的电价波动和暂按优先发电合同电量及电价进行预结算的占比波动,实际电价以电量结构明细并清算后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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