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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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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以煤气化为产业链源头的综合性化工企业。煤化工是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的工业。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CO+H2),生产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硝酸等;二是化学肥料产业,使用煤化工生产的产品生产新型肥料等;三是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丙烯等为原料,生产新型材料,后续产品为醇类、增塑剂、树脂、涂料等。近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探索氢资源能源利用及新用途,促进产品及产业升级;报告期,通过合作在氢能源领域做出了积极地探索与布局。

  (1)化学工业领域总体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9年12月末,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6,271家,全年增加值同比增长4.8%,增速较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国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0.9个百分点。其中,化学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8%,较上年加快1.2个百分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增长6.0%,同比加快1.0个百分点;炼油业增长4.3%,同比减缓2.1个百分点;2019年石油和化工行业实现利润总额6,683.7亿元,同比下降14.9%。

  (2)涉及的细分行业运行情况

  纯碱行业。纯碱即碳酸钠,俗名苏打、石碱、洗涤碱,化学式Na?CO?,属于基础化工原料盐类;用于医药、造纸、冶金、玻璃、纺织、染料等工业。本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工艺为联碱法,使用氯化钠(食盐、工业盐)、合成氨(由公司合成气生产制取)为原料,生产纯碱、氯化铵。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2019年我国有纯碱生产企业共计41家,同比2018年底减少1家。2019年国内纯碱产能较2018年增加156万吨,达到3,247万吨。2019年度中国纯碱产量创历史新高,联碱法纯碱副产氯化铵年产量首次突破1,400万吨。根据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年度中国纯碱产量为2,924.7万吨,同比增长8.35%;进口量18.7万吨,同比减少了36.4%;出口量143.5万吨,同比增加了4.1%;表观消费量2,763万吨,仍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肥料行业。现代肥料分为传统肥料与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针对传统肥料、单质肥料而言的,传统肥料一般包括有机肥料、化学肥料和生态肥料三大类,而现代肥料除上述三大类之外还包括新型肥料。新型肥料是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精准农业的大气候下孕育、生长、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肥料产业。新型肥料是通过植物所需要的养分,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采用先进工艺进行熔合,提高植物肥效利用率,起到农业增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提升改善土壤,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本公司复合肥属新型肥料,通过氮、磷、钾等合理配比,结合测土配方进行肥料推广销售;另外,在氮肥领域本公司生产尿素、氯化铵。

  据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全国化肥产量在连续3年下降后出现小幅回升,全年产量(折纯,下同)达5,624.9万吨,同比增长3.6%。其中,氮肥产量3,577.3万吨,同比增长5.3%;磷肥产量1,211.7万吨,同比下降6.9%;钾肥产量762.2万吨,同比增幅11.7%。2019年,全国化肥表观消费量(折纯,下同)5,103.9万吨,同比增长3.6%,化肥消费量在连续3年下降后首次出现小幅回升。其中,氮肥表观消费量3,007.5万吨,同比增长2.2%;磷肥表观消费量764.6万吨,同比下降6.6%;钾肥表观消费量1,258.0万吨,同比增幅13.0%。2019年全年中国化肥出口量为2,778万吨,同比增长约11%。硫酸铵超过磷酸二铵成为中国第一大出口肥料品种。三元复合肥出口量创历年新高,首次突破100万吨。氯化钾进口量同比增长约22%,主要为保税进口增加量。

  新材料领域。多元醇产品包括正丁醇、辛醇、异丁醇、正丁醛和异丁醛等。多元醇产品是重要的基本有机原料,用途十分广泛;正丁醇可作溶剂、生产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醋酸丁酯、磷酸酯类衍生物,广泛用于各种塑料和橡胶制品中;还可以用于生产丁醛、丁酸、丁胺、乳酸等有机产品及丙烯酸树脂;辛醇主要用于生产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己二酸二辛酯(DOA)等增塑剂及丙烯酸辛酯(2-乙基己基丙烯酸酯)、表面活性剂等;异丁醛主要用来生产异丁醇和新戊二醇,可用于合成泛酸、缬氨酸、亮氨酸、纤维素酯、香料、增塑剂、树脂及汽油添加剂等。新戊二醇是一种以异丁醛为主要原料(占新戊二醇原料成本的73%)的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途为制造无油醇酸树脂,特别是制造饱和聚酯树脂。

  本公司以煤制合成气、外购丙烯为原料,生产多元醇、新戊二醇;后续延伸产业链生产聚酯树脂。

  据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全国乙烯产量2,052.3万吨,同比增长9.4%;纯苯861.8万吨,同比下降2.1%;甲醇4,936.3万吨,同比增长0.4%;涂料2,438.8万吨,同比增长2.6%;合成树脂9,574.4万吨,同比增长9.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7,405.9万吨,同比增长9.9%。此外,生产轮胎外胎8.42亿条,同比增长1.9%。2019年,乙烯表观消费量2,302.1万吨,同比增长7.9%;纯苯表观消费量1,052.1万吨,同比下降7.2%;甲醇表观消费量6,008.8万吨,同比增长6.8%;合成材料表观消费总量同比增幅约为9.6%,较上年加快4.4个百分点。其中,合成树脂表观消费量1.23亿吨,同比增长10.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表观消费量8,251.7万吨,同比增幅9.2%。

  氢能源领域。与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产业环节主要包括: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站,氢燃料电池技术及相关零部件(双极板、质子膜,以及相关材料等),氢燃料发动机集成技术及部件(如电机、电控等),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

  报告期,本公司在作为制氢生产企业的基础上,在氢资源能源利用领域进行了探索与布局。主要工作包括:氢燃料电池测试技术及设备研发,燃料电池电堆及零部件国产化技术研发及测试。2019年8月30日,收到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出具的检验报告,本公司自主开发60kw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通过国家强检。2019年12月,5辆用于示范运行的氢燃料电池公交车交付示范运行。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其中纯电动汽车生产完成102万辆,同比增长3.4%;销售完成97.2万辆,同比下降1.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2.0万辆和23.2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2.5%和14.5%;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33辆和2,737辆,同比分别增长85.5%和79.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积极落实发展规划,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及产业拓展;原料结构调整项目二期、新戊二醇及其配套装置项目实现稳产、达产;在氢能源领域按既定计划、规划稳步推进。2020年度,本公司将围绕既定的发展规划,推进实施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及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同时强化技术研发与储备,为现有产业装备提升运营能力提供支持,并结合市场调研为后续发展做好项目储备。

  (1)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457.4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0,840.28万元,增长8.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55.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5,952.19万元,增长41.91%。

  毛利增加。报告期,公司实现毛利76,134.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03.65万元;造成毛利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由于原料结构调整项目二期、新戊二醇项目等投产,导致生产成本降低,产能增加;在同比产品价格下降的情况下,仍增加了毛利。具体表现在:纯碱与上年相比增加毛利1,665.38万元;肥料系列产品与上年相比增加毛利6,441.31万元;多元醇、精甲醇与上年相比增加毛利4,524.34万元;外购外销贸易(含贸易型公司)营业收入下降23,561.25万元,导致与上年相比减少毛利1,107.91万元。

  税金及附加减少。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1,70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家落实减税政策及出口关税减少所致。

  四项费用增加。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54,40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43.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销售费用中,由于销售产品量增加等,运费增加1,329.55万元,职工薪酬增加360.97万元;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1,778.51万元,办公设施维修增加了支出;财务费用中,由于项目投产后,项目占用贷款资金利息不再进行资本化处理,导致利息支出增加3,170.21万元,汇兑损益增加659.03万元。

  投资收益增加。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5,631.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27.25万元;主要原因是转让苏盐井神等部分股票及完成远期外汇合约收益,实现投资收益1,572.51万元,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发生额3,843.66万元。

  其他收益减少。报告期,其他收益发生额1,329.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79.3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奖励、补助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4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项目投产。原料结构调整项目二期、新戊二醇项目。报告期投产后,实现稳产、达产。

  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2018年4月2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对自备电厂锅炉及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投资建设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主要目的:通过先进技术及装备的运用,为本公司产业良好运营及后续发展提供基础;同时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0年四季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18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锅炉升级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2018-016号)。

  涟水子公司华昌智典项目。2016年8月1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与合作方在涟水设立控股子公司,在江苏省涟水薛行化工园区投资建设环保型增塑剂及功能性材料项目。产品结构及规模:成膜助剂(醇酯十二)20,000吨/年、环保增塑剂(醇酯十六)10,000吨/年、环保溶剂(尼龙酸二甲酯)6,000吨/年、增塑剂(尼龙酸二丁酯及尼龙酸二异丁酯)4,000吨/年。目前,项目正在组织进行试生产。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16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6-039号)。

  市场拓展。报告期公司着力加强海外市场开拓,在东南亚地区寻求合作伙伴,建立销售渠道,提高本公司竞争力。

  探索氢资源能源利用及新用途。报告期,相关氢燃料电池发电模块、测试设备相关技术已进入中试阶段,正在进行小批量验证及示范应用生产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已生产出电堆样机,用于示范运用验证。2019年6月,与相关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推进自产氢燃料电池(电堆)示范运用、验证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2019年6月,测试设备产品中标武汉某公司多工位燃料电池电堆测试系统投标。2019年8月,收到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出具的检验报告,本公司自主开发60kw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通过国家强检。2019年12月,与苏州金龙、港城汽运合作的5辆氢燃料电池公交大巴,按计划制造完成,并交付示范运行;另外,子公司--华昌能源研发团队被列入2019年张家港市“智汇港城”重大创新创业团队名单。氢气充装站项目上半年将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氢能源领域使用尚未上量前,本公司将采取向园区工业企业供应高纯氢的方式,促进该项目正常运营。

  详细情况敬请参阅:2018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建设氢气充装站项目的公告》(2018-007号);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与电子科技大学签订共建氢能源联合研究院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17号);2018年10月9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苏州市华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2018-032号);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控股子公司建设氢燃料电池及检测设备中试生产线收到环评批复的公告》(2019-019号);2019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签订氢燃料电池示范运用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9-029号);2019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关于60kw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通过国家强检的公告》(2019-037号);2019年12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关于合作制造的5辆氢燃料电池汽车达到预定可交付状态暨华昌能源研发团队列入市重大创新创业团队的公告》(2019-043号)。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七人,通讯表决二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郁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14,574,628.92元,净利润201,550,288.85元,每股收益0.21元/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5%,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43.76%。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联营企业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联营企业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金融政策趋势,结合自身实际,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授信额度。具体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最终授信为准。授信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6月,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634,909,76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本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317,454,882股,公司总股本由634,909,764股增至952,364,64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3,490.9764万元增至95,236.4646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下午:13: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

  6、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及2020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联营企业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的议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2)议案5、11、12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已经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以上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5月14日下午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卢龙、费云辉

  3、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4、邮政编码:2156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74”,投票简称为“华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五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晓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董事会编制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核算方法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所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基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交易,其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执行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5%,占母公司净利润43.76%。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专业履职能力,且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联营企业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按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履行程序适当;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万吨新戊二醇及10万吨聚酯树脂项目,符合公司打造较完整产业链的需要,有利于发挥产业集群优势,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000吨聚脲及2000吨马来酸二乙酯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3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34,511,362.06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21,763,342.1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2,361,596.96元,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21,763,342.17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2,364,64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95,236,464.60元,占合并报表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25%,占母公司报表净利润43.76%。

  二、其他情况及提示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实际以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方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

  上述交易事项,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构成关联方交易。上述交易事项于2020年4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简介

  1、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92714077229E;

  注册地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139号;

  注册时间:1998年10月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旋;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锅炉压力容器(按制造许可证经营)制造、加工,压力容器设计(按制造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机械设备、压力容器检测、探伤,化工工艺分析,化工设备、管道安装(凭资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2,602.92万元,净资产15,882.6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944.43万元,实现净利润3,260.55万元。

  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参股联营企业;其参股额 1,432.5 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28.65%。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82714124363C;

  住所: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9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路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水暖管道零件购销。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277.23万元,净资产3,063.96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1.54万元,投资收益438.79万元,净利润499.3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合营企业;其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5%以上股东):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91320582251503630H;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城北路28号;

  成立日期:1993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9,44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波;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无机化学品、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有机化学品、生物制品、化工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购销。本企业自制产品的出口业务及所属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仪器、零配件等进口商品业务。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160.68万元,净资产22,458.22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4万元,投资收益4,718.39万元,实现净利润2,612.7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母公司数据)。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总经理胡波先生为该公司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多年合作单位,具备付款及交货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和坏帐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与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销售:水、电等。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参照供电、供水单位价格执行)。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采购:化工设备及备件、配件。交易定价:按市场价(在交易发生前,通过比价询价确定价格或进行招投标程序,并签订采购协议,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结算与付款:按月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2、与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易内容:主要承担公司零星工程施工及安装,单个工程量及金额均较小。交易定价:按市场价(交易发生前,按单个工程签订合同,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在工作量预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定额结算工程款)。结算与付款:按合同确定的工程进度结算,现汇或承兑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日常关联方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和持续发生的,鉴于关联方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距离本公司最近,同时上述关联方历史上与本公司合作期限长,对公司有关化工生产系统、设备了解最深,故本公司选择其作为公司的交易方而非其他非关联方。在实际发生时,公司采用招标或询价,按制度规定确定供应商;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公司成本和设备维护费用,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上述交易事项不完全依赖于该关联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上述2020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履行程序适当;交易的定价方法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公正的原则,结算与付款方式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0-01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4月23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的议案》;经会议审议,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背景及多年来提供中介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情况,同意拟续聘其为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市场行情,签订业务约定书,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是全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执行公司审计业务由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承办。公证天业苏州分所注册地址为苏州市新市路130号宏基大厦5楼,其前身为苏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新证券法实施前是全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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