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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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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6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西藏自治区民爆企业,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流通)、配送、工业炸药生产和爆破服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通过自有营销网络从事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等民爆器材的销售、仓储、运输。目前已在拉萨、林芝、昌都、日喀则、山南、那曲、阿里等六市一地区设立了销售网点、配送网络及储存仓库,销售范围覆盖整个西藏自治区,日常经营的民爆器材约二十种;公司民爆器材用途主要是为基建、矿山开采以及水利设施服务。公司拥有一条年产1.2万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公司在拉萨市曲水县、昌都市各自建成一套混装车系统(各配混装炸药车2台,产能1万吨,每套系统拥有2,500吨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和2,500吨胶状炸药许可生产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上,质量为先的理念,整体布局,抢抓机遇,不断开扩公司业务,民爆销售市场开发成效显著;根据市场需求,围绕国家及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持续推进爆破业务发展,爆破业务业绩和管控水平不断提升。克服各种困难,不断优化细化内控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52万元,同比上年上升1.48%;实现利润总额3,077.14万元,同比去年下降56.75%。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398.67万元,较上年下降60.28%。

  报告期内,公司的具体工作如下:

  (一)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继续开拓民爆市场,一方面积极调整销售策略,并通过订单管控、做好物资储备等方式,优化生产计划部署,确保产品如期交付。

  (二)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延伸产业链,完善公司民爆服务一体化进程,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收购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三)在公司管理方面:

  围绕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对标行业先进,不断推进“向管理要效益”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打造薪酬体系;建立良性沟通、激励机制,规范核心业务系统;实施“降本增效“、不断升级信息化管理系统,牢记风险意识,持续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内控执行。在安全环保、质量管理、内控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1)在安全环保方面:优化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排查隐患,有效地识别和管控安全风险,避免重大财产损失;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日活动,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及工作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在质量管理方面:始终紧紧围绕满足客户需求,以客户价值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追求目标。报告期内,优化内审机制,从而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升,提高问题解决效率,促进质量提升,助推顾客满意。

  (3)在财务及资金管理方面: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做好各项流程优化改善,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做好全面预算管理,有效控制费用的支出,降本增效显成绩;合理有效配置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探索并尝试多渠道的融资方式,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4)在团队建设方面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团队建设。打造学习型组织,加大员工培训投入,提升管理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岗位操作能力;加强关键岗位人才的储备及管理技术人才梯队建设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引入高端人才,充实公司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力量,加强员工关怀,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健康教育培训等。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完成收购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如下:

  ■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

  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度,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控股股东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建材”)的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投资”或“关联方”)拟向公司租赁办公室,租赁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预计为176.0325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多吉罗布为高争建材董事长、白永生为高争建材副董事长、总经理,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公司与高争投资的控股股东均为高争建材,高争投资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标的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金额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韩灏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4MA6TCMD96M

  6、控股股东: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住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133号原矿业办公楼

  8、成立日期:2018年12月5日

  9、高争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0、经营范围:对文化、建辅建材零售、旅游、健康、科技、信息产业的投资;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开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证劵、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劵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与公司关联关系:高争投资为高争建材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高争投资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2、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租赁房产位于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截止2020年3月3日日账面原值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此数据为办公楼及公司周转房整体数据,高争投资只租赁办公楼其中2层。

  2、租赁资产为固定资产,已进行抵押贷款(2019年6月公司因流动资金不足,公司将科研楼抵押贷款用于修建703仓库搬迁项目建设和昌都办公楼建设),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租赁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新建办公楼部分办公室租赁给高争投资,租赁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将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租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经公司与关联公司反复进行商业谈判所确定,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高争投资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高争投资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与高争投资发生的租赁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新联”)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800万元,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去年同类采购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9,157.5312万元,同类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36,352.0451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王川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公司监事巴桑顿珠任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95,868.84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雅化集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关联方为上市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尚未披露,不能提供。

  主营业务: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5类、9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及经营;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雅化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五)项的规定,公司与雅化集团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平

  注册资本:17,710万元人民币

  住所: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1日

  雅化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注:关联方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尚未披露,不能提供。

  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电镀及金属表面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加工,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环保设备制造、安装;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雅化公司高管王川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公司与雅化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运杰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7日

  中金新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爆破技术咨询与爆破技术服务。多孔粒铵油炸药生产、销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矿产资源开采、采掘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巴桑顿珠任中金新联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的规定,公司与中金新联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主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采购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向中金新联销售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计划。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由于2019年西藏地区民爆市场需求下降和公司生产线产能提升,对于外购产品需求有所下降,导致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与年初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与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后续爆破服务工程合同签订主体由关联方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非关联方浙江华钻建设有限公司,后续发生交易为普通交易,此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存在影响。

  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0年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议案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同时也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公司中小股东意愿,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0年4月23日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民爆”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因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远矿业”)购买大型挖运设备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3,000万元,公司将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为成远矿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罗乃鑫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6659.261万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0765414491E

  6、住所: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胜利街

  7、成立日期:2004年7月30日

  8、经营范围: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矿山机械设备租赁、销售;矿产品、水泥及制品、石灰、石膏和建材销售;建筑用石加工;装卸搬运;环保工程;隧道工程;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咨询服务;林木育种和育苗;谷物种植、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土石方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成远矿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成远矿业51%的股权。

  11、关联关系:成远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成远矿业51%的股权。

  12、最新的信用等级:无外部评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责任形式:连带责任

  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授信金额:3,000万元。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议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因购买大型挖运设备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支持成远矿业的经营与发展,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其获得购买设备所需的资金,为股东获取更多的利益回报。

  2、被担保人偿还能力评估:成远矿业经营状况较好,并且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控,真正做到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4、虽然成远矿业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且此类担保符合一般市场经营规则,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于土地出让手续正在申请办理(已于2020年4月4日收到用地预审意见,仅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导致该项目办公场所、维修车间等基础设施未能正常建设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正常投入使用,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够解决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需求问题,同时有助于完善昌都市基础设施建设,延伸了地区产业链,推动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卡若镇,卡若镇位于位于昌都镇的南部,澜沧江上游,其四周分别与城关镇、埃西乡、若巴乡及察雅县的吉塘乡、八宿县的宾达乡相接,面积约为649.42平方公里。昌邦公路(昌都-邦达机场)纵贯该镇,镇驻地距昌都镇仅12公里,交通条件便利。为方便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司在昌都片区更好发展,促进昌都市乃至整个自治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与产品,本项目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

  本募投项目属于交通运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是物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的物流有利于提升西藏群众的生活质量。西藏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经济相对于内地还有一定的差距。物流是“降低成本的宝库”。西藏的优质水源、藏医药、特色手工业制品、优质农畜产品等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由于物流不发达,西藏的优质产品运送到内地费用高昂,导致竞争力下降。物流的打通,可以降低营销和采购等活动的成本,为企业减少消耗、增加利润,提高企业对用户的服务水平,这将直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为西藏优势产业在内地开辟市场提供坚固基础。完善的物流有助于优化西藏的投资环境。物流之于经济就好比血管之于人体。发达的物流对于投资者意味着广阔的市场和更高的利润,是投资者考虑的重要因素。西藏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地位重要,是我国面向南亚开放重要区域,物流业潜力巨大,积极发展利用物流业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意义重大。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项目建设完成后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是通过间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来增加经济效益。

  募投项目的建设能有效改善公司运输车辆停车和沿线交通环境,解决危货运输道路沿线服务站缺少不足等问题,保障运输安全,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本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客观经济发展需要,也是落实党的政策、体现城市配套功能的实际需求,应该加快步伐,早日建成运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危险货物运输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及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根据《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部分用于“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该项目原定总投资金额15,366.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0,505.734万元。2019年5月10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总投资金额调整为7,875.2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变更为5,000.00万元。2019年11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项目终止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

  (二)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11月6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及“年产3,000万发工业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约15,821.71万元(不含理财收益),用于收购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使用7,767.1789万元,剩余闲置募集资金3,296.869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闲置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拟将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闲置募集资金3,296.869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原募投项目已根据实际需求谨慎调整

  公司本着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谨慎推进“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但面对民爆行业内各企业竞争加剧的现状,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实力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利于公司拓宽市场并抢占大中型矿山客户。因此,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对原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终止“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取得了一家爆破作业资质等级高、施工能力强的爆破服务企业,加快公司产业升级。目前“收购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已完成资产交割并稳步推进,但由于原“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资金规模较大,公司仍剩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未确定募投项目。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计划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增加公司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充分利用行业低谷期的扩展机遇,有力地保障公司稳步开拓下游市场、合理分配资源,为公司实现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

  (三)公司声明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未来发展需要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促进公司发展起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一)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三)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四)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于 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及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公司依据以上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并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

  (三)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要求,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情形,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无影响。

  (四)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

  会〔2019〕9号)的要求,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

  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

  的披露。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19年未发生债务重组的情形,对公司已经披露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指标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均属于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1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23日下午2: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列席人员:监事巴桑顿珠、汪玉君、刘海群、王川、旺堆,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刘长江。会议由董事长杨丽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独立董事杨祖一、李双海、欧珠永青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董事会要求对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和2020年度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阐述。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实现利润总额3,077.14万元,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7,114.84万元,减少了4,037.70万元,同比下降56.75%。主要原因是拉林铁路基本完工,昌都玉龙铜矿开始直供,导致销量大幅下降。且自2018年9月开始,拉萨炸药销售价格每吨11,000元,2019年7月炸药销售价格恢复至14,500元,但全年整体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并且华泰龙项目执行特殊价格。

  2020年预计可以实现营业收入40,000万元,完成利润总额4,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更好地兼顾股东长期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以总股本2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41,40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实施自查,并编制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保荐机构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建材”)的全资子公司,拟向公司租赁办公室,租赁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预计176.0325万元。

  《关于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为高争建材董事长、白永生为高争建材副董事长、总经理,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和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告》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6亿元,授信内容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3年,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签署与贷款事宜相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购买大型挖运设备需求,拟向中信银行或中国银行申请授信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危险货物运输项目由于土地出让手续正在申请办理,导致该项目办公场所、停车场、维修车间等基础设施未能正常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正常投入使用,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预定使用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对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利用行业低谷期的扩展机遇,公司将在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增加投入,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增大。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296.8691万元(含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要,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以及《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相关条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0年5月15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1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至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李双海、欧珠永青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20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提案6为特别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4、8、9、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5月12日16:3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6:30 。

  (三)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公司4楼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长江先生、李国兵先生

  2.联系电话:0891-6402807;传真:0891-6807952

  3.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8号,邮编:850000;

  电子邮箱:gzmbgs070608@163.com、liuchangjiang2006113@126.com。

  4. 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7”,投票简称为“高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按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表决指示如下: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及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月日

  附件四: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7)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1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4月23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列席人员:刘长江先生,会议由巴桑顿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实现利润总额3,077.14万元,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7,114.84万元,减少了4,037.70万元,同比下降56.75%。主要原因是拉林铁路基本完工,昌都玉龙铜矿开始直供,导致销量大幅下降。且自2018年9月开始,拉萨炸药销售价格每吨11,000元,2019年7月炸药销售价格恢复至14,500元,但全年整体销售价格有所下降,并且华泰龙项目执行特殊价格。

  2020年预计可以实现营业收入40,000万元,完成利润总额4,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0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长期利益,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以总股本2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41,40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执行和监督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租赁场地,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监事汪玉君为控股股东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回避了表决。

  《关于与西藏高争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王川任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公司监事巴桑顿珠任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危险货物运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9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促进公司发展起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购买大型挖运设备需求,拟向中信银行或中国银行申请授信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0-02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实际需要拟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经营范围的相关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步对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内容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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