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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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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3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8.78亿股计算,共计派送现金红利约5.04亿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净利润的比例为68.77%,占当年合并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48.60%。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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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信用交易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代理客户(包括通过互联网)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代销金融产品,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专业化研究和投资咨询服务,协助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获取手续费、佣金及相关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向企业、机构(包括个人)、政府等提供金融服务,包含股票承销与保荐、债券承销、新三板推荐、并购重组、其他财务顾问、金融创新服务,获得承销费、保荐费、财务顾问费等相关收入。

  投资与交易业务是以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进行权益性证券、固定收益证券、直接投资类、衍生工具、做市业务及其他另类金融产品的投资交易,获取投资收益。

  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是根据资产规模及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一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及基金管理业务,获取管理费、业绩报酬及其他收入。

  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含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业务,获取利息及相关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2019年以来,一方面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持续加大、金融科技的加速融合,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证券行业股票基金交易平均佣金率水平呈持续下降趋势,证券公司传统盈利模式及经营方式面临颠覆性挑战,改革转型成为券商行业发展的“关键词”;另一方面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入推进,科创板开市、注册制改革、并购重组新规等一系列政策落地,这些为证券市场注入了新的动力,证券行业发展前景可期。报告期内,证券市场行情回暖,沪深两市股指同比增长,上证综指上涨22.30%,深圳成指上涨44.08%,行业业绩整体上涨。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2019年末,行业总资产7.2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97%;净资产2.0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88%;行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7%,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77%。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建设规范化、市场化、科技化、国际化现代证券控股集团为发展愿景,以打造一流核心竞争力为发展目标,以客户为中心,立足专业领域,深耕地方、放眼全球,充分发挥多元化业务平台优势、全产业链服务的综合金融优势,持续提升风险合规管理水平,各项业务经营稳步推进,行业影响力逐年提升,公司连续五年获得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类A级。2019年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A类,成为获评A类评级的14家券商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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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15东吴债”、“17东吴债”、“19东吴债”进行评级。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为“15东吴债”、“17东吴债”、“19东吴债”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主体评级/展望为“AAA/稳定”;“15东吴债”、“17东吴债”、“19东吴债”债项评级为“AAA”。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已在官方网站上进行披露。《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东吴债”、“17东吴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于2019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于2019年8月8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根据交易所对于跟踪评级报告披露时间的要求,预计上述债券的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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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7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62.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9.56亿元。

  ①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是代理客户(包括通过互联网)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通过提供专业化研究服务,协助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报告期内,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87亿元,同比增长27.25%。

  2019年,沪深两市成交活跃,两市股指同比上涨,股基日均成交金额显著提升。公司经纪业务积极把握市场机遇,稳步推进经纪业务改革,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组织架构,初步形成以结果和过程为构架的业务考核体系,经纪业务转型改革成效初显。

  报告期内,公司推动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公司初步完成金融产品体系化和货架化的搭建、标准化营销与服务团队的组建,形成了产品、营销以及服务三位一体联动模式,产品销售额破历史记录,公募基金和私募产品销售总额突破20亿元。公司持续完善投资顾问服务,丰富投资顾问资讯产品线,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上线运行新一代CRM系统2.0,逐步提升投顾产品线上化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及时的咨询服务。PB业务服务体系持续优化,重点完善基金服务业务和种子基金业务,强化直销客户拓展,加强业务垂直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推动经纪业务数字化转型。通过智能投顾、智能业务办理、智能风控、智能客服等科技手段,向客户提供智能个股、盘面、行业等全方位的服务,公司的A5极速柜台安全性、稳定性、交易效率、报单速度等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通过完善秀财APP平台功能体验,加大运营营销力度,持续提升客户对东吴平台和产品的黏度和转化率,有效支撑了存量及新增业务的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数量同比增长7.06%,代理买卖业务成交量(A股+基金)32,852亿元,同比增长39.23%,股票交易市场份额1.222%,比去年末增长3.94%。

  公司研究咨询业务依托强大的投研能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研究服务,持续提升在金融市场的品牌影响力。目前,研究所在总量研究、上游能源、高端制造、大消费、TMT等多个研究领域形成了特色优势,覆盖包括宏观、固定收益、金融工程、策略、新三板、海外及20余个行业研究领域,并在以上领域具有领先优势。在第十七届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评选中,公司荣获2019年本土最佳研究团队第十名;电力设备与新能源、传播与文化团队获第二名;轻工和纺织服装、机械、环保团队获第三名。

  报告期内,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情况见下表:

  ■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吴期货有限公司开展期货经纪业务。在期货市场行情回暖,股指期货恢复交易常态化的背景下,东吴期货积极抢抓业务机遇,推进业务转型,加大机构客户开发力度与产业企业对接服务,业务转型取得突破。2019年,公司在各家交易所的成交排名大幅提升,其中大商所成交金额排名由去年的69名上升至35名,郑商所成交金额排名由去年的30名左右上升至10名。报告期内,东吴期货实现营业收入15.36亿元,实现净利润4,131.95万元。

  ②投资银行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向机构客户提供企业金融服务,包含股票承销与保荐、债券承销、新三板业务、并购重组、其他财务顾问、金融创新服务。

  2019年,“改革”成为资本市场的关键词。科创板正式开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业务松绑,新三板发行承销政策征求意见,创业板深化改革,为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公司投行业务坚持稳中求进的战略方针,严控风险、突出主业、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与风控合规双轮驱动,围绕核心客户打造全产业、全方位价值链,全面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6.44亿元,同比增长5.18%。

  股权融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发挥投行专业优势,围绕客户需求,设计专业化投融资配套服务方案,提供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对接科创板,全面发掘潜在客户,助力科创型企业转型发展,成功申报首批科创板企业江苏北人,并实现成功上市;联合主承销的泽璟生物项目于2020年1月成功上市,成为资本市场首家以第五套标准上市的科创板企业;2019年,公司成功完成红塔证券、江苏北人IPO,联合保荐苏州银行IPO,合计项目总金额43.89亿元;再融资1单,项目总金额1.2亿元,IPO项目数排名位列行业第17位。公司在2019年度券商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执业能力专业评价中获评A级,成为获评A类评级的14家券商之一。

  债券融资业务。2019年以来,伴随着监管政策的调整以及市场利率的持续下行,国内债券一级市场迎来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固定收益业务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公司根据地优势,持续深化与地方政府、地方大型国有企业以及当地银行的战略合作,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优良业绩。2019年度公司合计主承销各类债券74单,总发行规模达到926.20亿元,各类债券总承销规模位列行业第24名,其中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承销规模分别位列行业第14名和第21名。在根据地市场,东吴证券公司债及企业债承销规模位列江苏省内市场第一名,并在苏州市、徐州市以及南通市市场位列第一名,在无锡市市场位列第三名。

  新三板业务。2019年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按照新三板改革的总体思路,公司在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完善市场分层、建立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及加强分类监管等方面进行重点推进。加强对挂牌企业的持续督导服务,提升持续督导人员配置,集中管理持续督导业务,采取挂牌企业客户分类服务管理模式,重点挖掘企业再服务机会,提升业务价值链条和盈利水平空间。截至2019年末,公司累计挂牌项目数量为427家,市场排名为第5名,新增挂牌家数16家,市场排名为第3名。

  报告期内,公司在证券时报主办的“2019中国区投资银行&证券经纪商君鼎奖”颁奖典礼中获得“2019新锐投行”奖项;在2019中国资本年会暨湖州资本峰会上荣获“2019十佳投行”称号;在《国际金融报》主办的“2019国际先锋投行高峰论坛”上荣获“2019风控能力先锋投行”和“2019IPO审核通过率先锋投行”两个奖项。

  ③投资与交易业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是以公司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进行权益性证券、固定收益证券、衍生工具及其他另类金融产品的投资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与交易业务共实现业务收入23.99亿元,同比增长49.70%。

  权益类证券投资方面。2019年,公司股权投资业务准确把握市场趋势,积极抢抓投资机会,总体取得了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策略研究,强化仓位管理和投资“安全垫”,加强整体把控,提升获取绝对收益的能力;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科学合理地对不同收益风险特征的资产进行整体上的配置考虑,配置结构趋于均衡,多元化投资于股票、基金、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各类资产;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各层级投资决策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固定收益证券方面。2019年,国内债券市场总体呈现区间震荡格局,利率品种宽幅震荡,信用品种分化加剧,给债市投资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投资业务一方面加强市场研判,规范投资决策过程,合理调配投资管理规模,采取多资产、多策略的主动管理策略,投资策略总体有效,整体投资获得了较好的收益;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投研管理体系建设,构建投研一体化投研团队框架,拓宽研究覆盖范围,强化宏观、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研究能力,提高投资决策的前瞻性。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开展另类投资业务。2019年,东吴创新资本继续做好大类资产配置,以非标类投资项目为抓手,做大项目储备、推动项目落地、做好存续项目管理;积极把握科创板投资机会,择机参与科创板项目战略配售,截至目前已经完成科创板的首期跟投项目,投资金额2546.71万元。报告期内,东吴创新资本实现营业收入10,293.23万元,净利润6,821.29万元。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东吴创投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在对外投资方面,东吴创投主要投资了昆山汇先医药技术、昆山高新芯微电子两家公司,总投资金额3,950万元,投后发展状况良好;在基金投资和管理方面,公司成功推动设立苏州市上市发展引导基金、盛虹炼化产业基金、科创板基金等一批重大项目,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报告期内,东吴创投实现营业收入9,433.57万元,净利润6,853.62万元。

  ④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

  资管及基金管理业务是提供传统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根据资产规模及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0.77亿元,同比下降59.93%。

  2019年以来,受资管新规等政策影响,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延续规模下滑以及结构调整的趋势,通道型业务规模大量缩减。为应对业务发展的压力,公司积极谋求业务转型,坚持控风险和求发展两手抓,以强化主动投资能力为主,多渠道推动业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资管业务继续向主动管理转型,主动管理能力有所提升,部分债券类固定收益产品和权益类产品收益率位列市场同类产品前列;公司积极研究与银行等机构合作业务模式,提高针对高净值客户和机构定制类产品的开发能力,以债券固收产品和私募FOF为主要方向,持续拓展代销合作渠道,部分渠道的代销已经实现常态化发行,多渠道拓展初见成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受托管理总规模为1040.96亿元,同比下降35.19%。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东吴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2019年,受债券市场流动风险蔓延的影响,东吴基金一方面全面梳理产品风险,强化公募产品的流动性管理,努力化解公司产品流动性管理压力;另一方面通过引进优秀人才,提升专业管理和服务能力,优化业务流程,强化中后台支撑服务,提升运行效率。截至报告期末,东吴基金管理的资产总规模647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202亿元,专户资产规模408亿元,子公司专项资产规模37亿元。

  ⑤信用交易业务

  信用交易业务主要为个人及机构客户提供包含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资本中介业务。报告期内,信用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0亿元,同比下降2.95%。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2019年,证券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稳中有升,截止2019年12月31日,行业融资融券规模为 10,192.85亿,同比增长为 35%。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公司通过优化完善利率定价策略、完善开户流程、加强私募机构客户和高端客户等重点客户拓展等举措推动融资融券业务发展,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为117.24亿元,同比增长为63 %,总体维持担保比例为271%。

  股票质押和约定购回业务方面,2019年公司股质业务持续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推动风险项目违约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快速下降,风险项目敞口持续降低,股票质押业务风险化解有序进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质押及约定式购回业务总规模142.54亿元,同比下降38%,平均维持担保比例为145%。其中表内股票质押业务规模95.04亿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75%;表外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47.45亿元;约定式购回业务规模0.048亿元,维持担保比例为195%。

  ⑥创新业务

  2019年度,公司持续加大对创新业务领域的探索、推动与实践,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2019年,公司顺利获得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资格,并成功创设全国首批以创新创业公司债为标的(“19龙腾01”及“19京源01”)的信用保护工具,为创新创业企业融资服务。同时,公司还联合中证金融公司成功创设全国首单绿色债券信用保护工具、全国规模最大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东方盛虹公司债券信用保护合约。另外,2019年公司还成功发行包钢供应链ABS、广西西江扶贫债、吴中国太绿色债、吴江盛泽绿色债等债券市场创新品种,以创新践行国家扶贫发展战略及绿色发展战略。2019年,公司完成绿色公司债券(含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或管理人)家数2.5家,排名行业第5。2019年,公司在创新创业公司债领域持续保留领先优势,成功承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4家,位列行业第1名;承销金额合计6.40亿元,位列行业第2名。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因实施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准则的影响详见年报全文“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附注3、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详见年报全文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其中尹晨董事以电话方式参会),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2019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委员会2019年履职情况报告》、《关于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3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877,617,208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504,090,237.04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比例为68.77%,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48.60%。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440,017,531.05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魏纯女士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间,魏纯女士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魏纯女士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冯恂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冯恂女士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其取得前述资格并完成相关审核之前,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由冯恂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代行期限自本决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简历附后)

  3、同意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由副总裁高海明先生代行。(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员工基本薪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风险偏好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范力、朱剑、朱建根、郑刚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0年度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

  1、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3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上述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范围和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5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0号)等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2、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加强现金管理,灵活配置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三十三条第四款: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修订为: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附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议案》

  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180亿元),分期发行。

  (2)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原则上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等符合交易所规定的用途,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和改善财务结构。

  (6)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个月内有效。

  (9)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等手续;

  2、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具体募集资金投向、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以上表决事项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以上事项分项表决,所有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因宋子洲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提名刘凡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

  1、 冯恂女士个人简历

  中国国籍,1977年7月出生;经济学博士,2002年8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东吴证券;2004年4月至2012年5月历任国联证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总经理、国联证券研究所所长、经纪业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国联证券总裁助理、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起历任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总规划师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2、 高海明先生个人简历

  中国国籍,1971年2月出生;硕士;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信用业务部总经理。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在国营五二六厂工作,1993年12月起历任苏州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东吴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东吴资管副总经理、理财工作筹备组负责人、太仓总部总监、太仓分公司总经理、苏州分公司总经理、东吴期货总经理、信用业务部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信用业务部总经理。

  3、 刘凡先生个人简历

  中国国籍,1971年6月出生,硕士,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投委会执行总经理、投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业务投资总监、投资总监。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苏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其中沈光俊监事、马晓监事委托袁维静监事参会并代为表决),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维静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东吴证券2019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东吴证券2019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东吴证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经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东吴证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机制、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东吴证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7,174,921.82元,母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1,061,080,300.9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3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877,617,208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504,090,237.04元,占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现金分配的利润比例为68.77%,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48.60%。本次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440,017,531.05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详见本公告正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范力、朱剑、朱建根、郑刚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发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国发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08号信投大厦18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信托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苏州信托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管”)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注册资本:4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3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寿资管副总裁宋子洲先生过去12个月内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国寿资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其他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认定为关联方(上述已经列明的关联方除外)。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一)手续费和席位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的费率定价;

  (二)认购或出售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三)提供金融产品管理服务:参照市场同类型管理业务的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的合理价格。

  (四)固定收益类证券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五)咨询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六)主承销商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关联交易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请见附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外,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章程的全文条款顺序根据本次修改,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4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9年10月31日以及本通知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已于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20 年 5 月 11 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嘉一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政编码: 2150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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