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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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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3名董事中,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①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深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③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④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不适用。

  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重要事项

  (1)公司债务融资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银发[2017]231号)》的批复,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91天,发行利率2.87%;2020年2月10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91天,发行利率2.71%。

  (2)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20 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天文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公司对外捐赠情况

  2020年1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款的议案》。为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倡议,支持武汉地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联合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武汉市慈善总会捐款600万元,专项用于湖北武汉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捐助以及救治急需物资的采购。

  (4)营业网点撤销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河北分公司的批复》(冀证监许可[2019]8号),同意公司撤销河北分公司。2020年3月6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缴回河北分公司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完成全部撤销工作。

  2020年1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云南分公司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云南分公司撤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5)公司上海分公司撤销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同意撤销上海分公司。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0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分公司撤销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6)公司做市业务部设立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做市业务部的议案》,同意设立做市业务部,作为公司一级部门,负责公司股转做市业务的相关工作,同时撤销投资银行管理总部下设的做市业务部。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09)。

  (7)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收入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14)。

  (8)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发生并已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

  注:上述诉讼事项涉案金额为欠款本金,不含利息和违约金。

  (9)期后事项

  ①根据公司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核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最高待偿还余额的通知(银发[2017]231号)》的批复,2020年4月3日,公司完成2020年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亿元,期限87天,发行利率1.79%。

  ②完成2家分支机构的迁址、更名工作,详见下表:

  ■

  (三)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2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六)委托理财

  不适用。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福春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1118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结合的方式举行。

  3.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13人,现场出席董事12人,董事孙晓峰先生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刘树森先生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福春先生主持,公司9名监事、6名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5名。现提名李福春先生、何俊岩先生、崔伟先生、宋尚龙先生、孙晓峰先生、刘树森先生、邰戈先生、张洪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汪文生先生、任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23)。

  独立董事候选人史际春先生、李东方先生、崔军先生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文生先生、任冲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同时,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福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会长。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福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俊岩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类业务委员会委员,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五届委员,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吉林省金融学会副会长,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何俊岩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崔伟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监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一届理事。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伟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宋尚龙先生: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吉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二道区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创业先锋、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杰出企业家、吉林省十大风云人物、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功臣、吉林省第六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吉林省(资深)高级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8年9月当选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任长春市二道区城建局副局长;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大学首届董事会董事。

  宋尚龙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孙晓峰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学讲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常务副总裁;长春市政协委员。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峰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刘树森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长春市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高级专家。曾任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树森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邰戈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行长、党委书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党委委员;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邰戈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8.张洪东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吉林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联社副主任。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张洪东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史际春先生:195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家》主编兼社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大学讲席教授,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际春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东方先生:1963年5月出生,博士后学历。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经济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法商系副主任,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瑞风协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房地集团外部董事,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商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东方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崔军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崔军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汪文生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现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汪文生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任冲先生: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研究生导师。曾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中心主任。

  任冲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1118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现场出席监事9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杨树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6人,职工监事3人。3名职工监事李庆国先生、刘雪山先生、薛金艳女士已由公司第二届员工代表大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现提名杨树财先生、王化民先生、田奎武先生、秦音女士、崔学斌先生、魏益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2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杨树财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顾问,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第三届、第四届委员,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

  杨树财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化民先生: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吉林省第十三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吉林工业大学财务会计系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研究院院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化民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田奎武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吉林省第十四批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学讲师;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田奎武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秦音女士:197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长春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曾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业务经理、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秦音女士为公司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崔学斌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吉林省兴业国际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崔学斌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人员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魏益华女士:1963年12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职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职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法经济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社会科学部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生产力学会理事。

  魏益华女士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1.李庆国先生: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信息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营业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李庆国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刘雪山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刘雪山先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薛金艳女士:1976年4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合规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薛金艳女士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7.01《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7.02《预计与吉林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8.《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表决)

  9.01选举李福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何俊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崔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宋尚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5选举孙晓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6选举刘树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7选举邰戈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8选举张洪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表决)

  10.01选举史际春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2选举李东方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3选举崔军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4选举汪文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5选举任冲先生为独立董事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表决)

  11.01选举杨树财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2选举王化民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3选举田奎武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4选举秦音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11.05选举崔学斌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6选举魏益华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7.02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议案9、10、11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需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监事6人,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5.上述议案1、3、4、5、6、7、8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2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议案9、10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议案11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听取事项(非表决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3.《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4.《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听取事项1、3、4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听取事项2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四、提案编码

  ■■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赫洋、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025、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5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 ,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的每个提案组,公司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自主分配给多位候选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则投票有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①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②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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