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4,294.5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4.94%,其中质押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占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0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8%。
●吉盐化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剩余质押股份5,500万股,占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1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8%。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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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本次解质是为了满足股份转质押所需,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再质押。如控股股东未来进行股份质押,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盐宁夏盐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情况、无冻结情况。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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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