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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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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要提示

  1、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的募集已根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4月3日《关于准予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22号)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募集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列明。

  6、本基金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2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募集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具体最低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4、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直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基金代销机构,请留意本公司网站,及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基金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5、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6、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7、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基金销售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到基金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8、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9、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风险提示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并非每个工作日开放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仅能在赎回开放期内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赎回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则其基金份额将至下一赎回开放期方可赎回。与其他定期开放式基金或者普通开放式基金存在差异。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产品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公开发行的二级资本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基金资产可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以资产信用为支持,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期权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若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健康成长主题”的股票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0%-50%,但应赎回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赎回开放期开始前2个工作日及开放期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基金赎回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基金非赎回开放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

  基金代码: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A:009468;博时健康成长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C:009469

  (二) 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

  (四) 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

  联系人: 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五) 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0年6月12日止。

  (六) 基金的认购费率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人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及举例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及举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计算举例

  (1)A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举例

  举例:某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2元,对应认购费率为1.2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 10,000/(1+1.2%)=9,881.42 元

  认购费用 =1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 =(9,881.42+2.00)/1.00=9,883.42份

  即:该客户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笔认购产生利息2元,则其可获得9,883.42份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认购份额的举例

  举例:某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C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0)/1.00=100,100.00份

  即:该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利息为100元,可得到C类基金份额100,100.00份。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上述认购费用、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7、基金的认购限制

  (1)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4)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含认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但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销售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件只允许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通行证、户口本、警官证、文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3)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原件 (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加盖银行业务章;

  (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人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5)填妥的《开户申请表-个人》;

  (6)填妥的《投资者基本信息表-个人》;

  (7)填妥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8)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9)如需采用远程服务办理业务,还需签订《个人投资者远程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登陆“博时快E通”系统进行风险承受力能力的测评。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23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4)工商银行直销专户(个人投资者“汇款买基”业务优惠专用接收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 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个人投资者汇款购买基金的提示性公告》,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必须使用其预留账户(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开立交易账户时登记的银行账户)办理汇款,如使用非预留账户、现金或其他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方式汇款,则汇款无效;

  2)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3)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4)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5)投资者采用汇款交易方式发生的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5: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博时快e通(http://trade.bosera.com)、博时移动版交易系统(https://m.bosera.com)、博时直销网上交易系统APP版),与本公司达成电子交易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博时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和支付;

  (4)也可以采用汇款买基方式将资金汇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19027307551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100000072

  (5)网上开户、认购、支付和汇款的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3、认购申请当日网上支付截止时间为15:00,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的申请将按失败处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商业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商业银行,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或签章);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如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三)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开户表单:

  1) 《开户申请表(机构)》(加盖公章);

  2) 《印鉴卡-机构》一式两联;

  3)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

  4) 《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如需开通网上交易,还需签订《机构投资者电话和网上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加盖公章或经办人签字);

  6) 《投资者基本信息表-机构》(加盖公章);

  7) 《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加盖机构交易预留印鉴或公章);

  8) 《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加盖公章);

  (如此表中勾选“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填写《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9) 《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表》(加盖公章);

  (2)基础资料:

  1) 指定银行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开户银行、账户名、账号信息)(加盖公章);

  2)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机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全部受益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明其受益所有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1) 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部分复印件,应包括各股东持股数量及持有类型等内容(加盖公章);

  2)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注册证书复印件(例如工商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4) 存续证明文件复印件(例如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加盖公章);

  5) 备忘录复印件(如公司股东达成的备忘录)(加盖公章);

  6) 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销中心(电话:010-65187055)咨询。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1)建设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地坛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42900056000600

  同城交换号:429

  联行行号:50190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5100002037

  2)交通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60149018001401403

  同城交换号:060149

  联行行号:61113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1100000023

  3)工商银行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0729027305830

  同城交换号:1221

  工行实时清算系统行号:20100042

  人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00072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4、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出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未足额划出认购资金;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 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及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附言/用途/摘要/备注栏正确填写直销交易账号,并预留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发生资金异常时及时通知;

  2)投资者应在每次使用预留账户汇款后于汇款当日17点前将汇款单传真至本公司汇款指定专用传真号码(010-65187031),并拨打电话(010-65187055)确认;

  3)投资者应足额汇款,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四)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受理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办理。

  1、受理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认购业务,但工作日15: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开通网上交易;

  (3)已经开通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的机构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博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3、认购资金的划拨:

  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暂不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认购资金的划拨服务,认购资金的划拨和注意事项按照本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认购申请的资金划拨程序办理。

  四、公司北京直销中心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QFII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应当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机构)》,并加盖托管行公章,以及外方负责人签章;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托管行公章);

  (4)国家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托管人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托管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外方出具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外方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托管人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8)外方出具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9)由托管人加盖公章的银行开户证明;

  (10)如果开通传真交易方式,须提供填妥的《机构投资者传真委托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与开户申请表相同的印章;

  (11)填妥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一份。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的相关流程办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次日发布基金募集情况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亿元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三)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四)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列表:

  ■

  代销明细信息: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 魏礼亚

  联系人: 陆文菁

  电话: 0512-63969209

  传真: 0512-639692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068 0512-96068

  网址: www.szrcb.com

  (4)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 阎俊生

  联系人: 董嘉文

  电话: 0351-6819926

  传真: 0351-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588

  网址: http://www.jshbank.com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马勇

  联系人: 张燕

  电话: 010-58325388

  传真: 010-583253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网址: http://8.jrj.com.cn/

  (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泰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旭阳

  联系人: 孙博超

  电话: 010-59925987

  传真: 010-61951007

  客户服务电话: 59922681

  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室

  法定代表人: 汪静波

  联系人: 方成

  电话: 021-38602377

  传真: 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http://www.1234567.com.cn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朱晓超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1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吴杰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1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46层4609-10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余永键

  电话: 010-85097570

  传真: 010-6521543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 www.harvestwm.cn

  (1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 戎兵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网址: http://www.yixinfund.com

  (13)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 周斌

  联系人: 马鹏程

  电话: 010-57756074

  传真: 010-568107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网址: www.chtwm.com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层19C13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广场T2)19层19C13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 丁向坤

  电话: 010-56282140

  传真: 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网址: www.hcjijin.com

  (15)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A303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联系人: 周君

  电话: 010-53570568

  传真: 010-592008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1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华南路6号 卓明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 于龙

  联系人: 叶航

  电话: 010-65166112

  传真: 010-651660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 http://www.zhixin-inv.com

  (1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 巩巧丽

  联系人: 毛林

  电话: 021-80133597

  传真: 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网址: www.fundhaiyin.com

  (1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 姜吉灵

  电话: 021-5132 7185

  传真: 021-6888 228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0203

  网址: www.520fund.com.cn

  (19)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142号14层1402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号楼

  法定代表人: 程刚

  联系人: 张旭

  电话: 010-58160168

  传真: 010-5816017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

  网址: www.fengfd.com

  (20)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812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碧波路690号4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 廖冰

  联系人: 李翔

  电话: 021-80234888

  传真: 021-80234898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9-1888

  网址: http://www.998fund.com/

  (21)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话: 021-20665952

  传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 www.lufunds.com

  (2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康宁街互联网金融大厦602

  法定代表人: 李淑慧

  联系人: 董亚芳

  电话: 0371-85518391

  传真: 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 400-360-0000

  网址: www.nicaifu.com

  (2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 钱昊旻

  联系人: 孙雯

  电话: 010-59336519

  传真: 010-593365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0-9998

  网址: www.jnlc.com

  (24)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总部A座4层A428室

  法定代表人: 江卉

  联系人: 徐伯宇

  电话: 400-098-8511

  传真: 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8-8816

  网址: http://jr.jd.com/

  (2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联系人: 戚晓强

  电话: 15810005516

  传真: 010-856594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1-8518

  网址: danjuanapp.com

  (26)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法定代表人: 周剑秋

  联系人: 孙朝旺

  电话: 025-52278870

  传真: 025-5231306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8-1288

  网址: www.ftol.com.cn

  (27)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 马永谙

  联系人: 卢亚博

  电话: 021-50701053

  传真: 021-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8208

  网址: www.licaimofang.com

  (2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2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彭纯

  联系人: 王菁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3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3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3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联系人: 刘志斌

  电话: 0755-82558323

  传真: 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4008001001

  网址: http://www.essence.com.cn

  (3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周健男

  联系人 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08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3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联系人 黄岚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020-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 http://www.gf.com.cn/

  (3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联系人 钟伟镇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 http://www.gtja.com

  (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周杰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021-23219275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3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 何之江

  联系人 王阳

  电话 021-38632136

  传真 0755-82400862

  客户服务电话 0755-22628888/95511-8

  网址 http:\\www.stock.pingan.com

  (3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尤习贵

  联系人 奚博宇

  电话 027-65799999

  传真 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8-888-999

  网址 http://www.95579.com/

  (3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联系人 辛国政

  电话 010-83574507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40)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 万玉琳

  电话 0755-82026907

  传真 0755-8202653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008/95532

  网址 http://www.china-invs.cn/

  (41)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 张皓

  联系人 刘宏莹

  电话 021-60833754

  传真 010-57762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4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2、5层

  法定代表人 姜晓林

  联系人 孙秋月

  电话 0532-850220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newsite/

  (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联系人 马静懿

  电话 010-60833889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5548/9554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4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联系人 何雯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984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网址 http://www.gzs.com.cn

  (4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刘畅

  电话 010-65608231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95587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五)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C座6层609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 010-65171166

  传真: 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振波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金份额赎回有关事项风险提示公告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证监许可[2020]219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自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2日(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为双周定期可赎回基金,特此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本基金可赎回日期,注意投资风险。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定期开放赎回。

  本基金为双周定期可赎回基金,即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每个自然月的5日、20日开放赎回,每个赎回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赎回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该日办理该赎回业务的,则赎回开放期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2、赎回开放期示例

  如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10日生效并于4月15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业务,则本基金的第一个赎回开放期为2020年4月20日,本基金每个赎回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本基金的第二个赎回开放期为2020年5月5日,由于2020年5月5日为非工作日,则赎回开放期顺延至2020年5月6日以此类推。

  3、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并非每个工作日开放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仅能在赎回开放期内申请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赎回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则其基金份额将至下一赎回开放期方可赎回。与其他定期开放式基金或者普通开放式基金存在差异。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赎回日期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0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博时健康成长主题双周定期可赎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4月2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56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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