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昆明市西山区环城南路777号昆钢大厦7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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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彭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杨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炜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张琳女士、副总经理李太刚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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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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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及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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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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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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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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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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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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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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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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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4、5、7、9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95,841,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9%,属公司关联方,其已对议案7进行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婷、刘书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