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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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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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2015 年4 月24 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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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李湧自2020年4月23日起同时代任公司督察长职务,代任时间不超过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制。
4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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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发布的《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督察长变更的公告》,由总经理郭文代任督察长职务。本次变更后,郭文同时不再代任公司督察长职务。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由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规定报监管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