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王滨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裁黄秀美女士、总精算师利明光先生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胡锦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
■
注: 在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2020年第一季度,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以及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本公司紧紧围绕“重振国寿”战略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公司业务发展,积极稳健推进各项工作,核心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市场地位保持领先,发展态势良好。一是价值和业务稳中有进。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保费收入1人民币3,077.76亿元,同比增长13.0%。首年期交保费达人民币760.56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达人民币253.69亿元,同比增长2.1%。续期保费达人民币1,983.26亿元,同比增长11.2%。短期险保费达人民币328.16亿元,同比增长23.9%。本报告期内,公司保障型业务保持较快增长,特定保障型产品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2.2个百分点。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8.3%。退保率为0.28%,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二是销售队伍量升质稳。围绕“重振国寿”战略部署和“双心双聚”战略内核,本公司于2019年启动了“鼎新工程”,初步形成“一体多元”发展体系。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销售队伍总人力超过200万。队伍质态持续提升,大个险月均有效销售人力同比增长18.4%。三是科技赋能成效显著。疫情期间,本公司积极开展线上业务拓展;借助国寿大健康、中国人寿寿险APP等线上平台,推出7×24小时“空中客服”,为客户提供快捷理赔、线上投保、电子保单等多项服务,满足客户服务需求;此外,积极开展线上增员和队伍经营,搭建各类直播分享平台,强化在线训练和会议运作等。四是资金配置策略更加贴合市场变化。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36,761.51亿元,较2019年底增长2.8%。本公司灵活安排固定收益类投资配置节奏和久期策略,同时,在控制权益风险敞口的前提下,发挥长期资金优势把握权益市场波动布局核心资产。2020年第一季度,在A股市场下跌、市场利率大幅下行的背景下,本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2人民币454.53亿元,总投资收益率3为5.13%,较权益市场大幅上涨的2019年同期仅下降158个基点;净投资收益达4人民币380.76亿元,净投资收益率5为4.29%,同比下降2个基点。五是众志成城抗击疫情。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本公司主动向奋斗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志愿者等赠送新冠肺炎保险保障,覆盖人群超过250万人;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赔付达人民币2,320.14万元,其中针对一线抗疫医护人员赔付人民币1,079.44万元。
1保费收入与利润表中的保险业务收入口径一致。
2总投资收益=净投资收益+投资资产买卖价差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3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上年末衍生金融负债+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衍生金融负债)/2)]/91}×366。
4净投资收益主要包含债权型投资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股权型投资股息红利收入、贷款类利息收入、投资性房地产净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净投资收益等。
5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上年末投资资产-上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91}×366。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70.90亿元,同比下降34.4%。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2.15%和281.57%。
下一步,本公司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指示,围绕“重振国寿”战略部署,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生产单元为重心,聚焦价值,聚焦大个险”战略内核,坚持“重价值、强队伍、稳增长、兴科技、优服务、防风险”经营方针,扎实推进公司变革转型,在价值创造、队伍建设、改革创新、科技赋能、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推进“重振国寿”取得新进展。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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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2)会计报表中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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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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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因相关产权划分不清的历史原因暂未完成产权登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深圳分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已向原产权人的上级机构就办理物业确权事宜发函,请其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请国资委确认各产权共有人所占物业份额并向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书面文件说明情况,以协助本公司与其他产权共有人办理产权分割手续。
鉴于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由产权共有人主导,在权属变更办理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政府审批等原因造成办理进度缓慢,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新作出承诺如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协助本公司,并敦促产权共有人尽快办理完成上述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由于产权共有人的原因确定无法办理完毕,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将采取其他合法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该事宜,并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本公司带来的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滨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编号:临2020-02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以视频联通方式在北京、广州、香港与旧金山四地同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王滨,执行董事苏恒轩、利明光;非执行董事袁长清、刘慧敏、尹兆君、王军辉;独立董事张祖同、Robinson Drake Pike(白杰克)、汤欣、梁爱诗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滨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黄秀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黄秀美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核准。黄秀美女士简历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交所另行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2020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一季度会计估计变更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另行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开展国债期货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0年1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精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信息技术服务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交易构成本公司在中国银保监会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滨、苏恒轩、袁长清、刘慧敏、尹兆君、王军辉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0-0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采用现场会议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贾玉增,监事韩冰、曹青杨、王晓青现场出席会议,监事罗朝晖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玉增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估工作计划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0-02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0年3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713百万元,增加2020年3月31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618百万元,合计减少2020年一季度税前利润人民币5,331百万元。
一、概述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上述假设变更增加2020年3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4,713百万元,增加2020年3月31日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618百万元,合计减少2020年一季度税前利润人民币5,331百万元。
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均同意本公司对本项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四、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本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本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0-0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执行董事辞任及财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收到赵鹏先生的辞任函。因工作变动,赵鹏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委员及财务负责人职务,该辞任于当日起生效。赵鹏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本公司对赵鹏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秀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黄秀美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黄秀美女士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核准,在取得银保监会核准前,本公司指定黄秀美女士为临时财务负责人。
黄秀美女士的简历如下:
黄秀美,1967年6月出生。现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4年至2016年期间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至2014年期间,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负责人、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1999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本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计财处副处长、计财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并于2004年至2005年期间兼任福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黄女士本科毕业于福州大学会计专业,系高级会计师。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