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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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年同期四家风电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19,427,815.56元列入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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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情况: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2,955.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4.55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天然气公司管道售气量较上年同期增长78.59%,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438.90万元,增长49.75%。
2.利润情况: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15,117.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48.30万元,减少12.95%。主要原因是受云南省风力资源波动(报告期四家风电公司风电场风机平均风速约为8.77m/s,上年同期平均风速约为11.4m/s)及疫情的综合影响,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售电量降幅为16.10%,而四家风电公司营业成本相对变动不大,因此造成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6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48.61万元,减少12.75%。
3.主要会计科目重大变化情况(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30%以上):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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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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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以前年度征用公司生产基地昆明盐矿周边安宁片区约900亩土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07-003)详见2007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初预付款余额5,218.92万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该项预付土地款余额5,218.92万元。
2、经2013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与参股公司天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为缓解天勐公司的资金压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在天勐公司按期归还公司前期委托贷款、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的前提下,公司向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委托贷款的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贷款不计利息;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委托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详见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项委托贷款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公司持续开展上述委托贷款催收工作,天勐公司确认上述委托贷款债权事项属实,但由于天勐公司在老挝投资的制盐生产装置因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资金状况日趋恶劣,截至目前天勐公司仍无力偿还该项委托贷款及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的借款。鉴于天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经营困境,公司积极与天勐公司其他股东等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债转股、资产重整、股权转让或清算等方案开展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采取一切措施积极追偿。报告期内公司按深交所有关规定持续披露上述委托贷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3、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 003)。
4、2019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运维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5、2018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云南省天然气文山有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6、2019年12月9日,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解决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短缺问题,促进公司天然气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天然气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投资者云南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然气基金”),天然气基金以天然气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9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人民币110,556.67万元为基础(最终评估值以有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准),以货币形式向天然气公司增资10亿元,其中:90,451.35万元计入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9,548.65万元计入天然气公司资本公积金,增资款用于天然气项目的建设运营及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000.00万元增加至190,451.35万元,公司持有天然气公司52.51%的股权,天然气基金持有天然气公司47.49%的股权。公司放弃对天然气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中天然气基金认缴部分的优先认购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本次增资扩股的相关具体事项。2019年12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18)、《关于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详见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天然气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与天然气基金签订了《云南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及《云南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19年12月27日,天然气公司收到天然气基金本次增资款10亿元。根据《云南云能创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增资完成日[指天然气基金按协议约定条件向天然气公司支付全部增资款之日,即2019年12月27日]后,天然气基金即成为天然气公司股东,天然气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天然气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及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天然气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办理完成了注册资本、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取得了由昆明市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 007)。
7、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签署〈曲靖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工程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签署〈年产40万吨有机硅装置配套燃气锅炉系统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8、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 012)。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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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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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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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一华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29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4: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一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30)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增加2020年度理财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3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16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5: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出席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娟娟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3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0-03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23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有效。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需单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实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5)详见2019年12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1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0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委托理财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或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委托理财授权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2及以下)、结构性存款的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其它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需单独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后实施。
二、委托理财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核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日常监督、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情况,审慎开展委托理财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核权限、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日常监督、风险控制、责任追究等,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人民币4亿元,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就公司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公司2020年度理财额度事项。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