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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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游志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清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彦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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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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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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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1季度经营情况分析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全国经济下滑,公司业绩未能幸免。疫情对公司1季度业绩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2019年签订留待2020年实施的2亿多合同有的不能按时启动、有的完成后不能验收确认收入,造成收入和利润下滑。
疫情也给公司带来很大机遇,特别是“防疫管控”需要对戴口罩人脸进行自动识别。公司开发的高精度三维人脸照相机和识别软件展现出巨大优势。在大量实用案例中,对戴口罩人脸的识别正确率达到98%-99%,大大优于传统二维人脸识别。公司及时开发了集热成像自动测温、戴口罩人脸自动识别和门禁闸机为一体的产品。在2020年1季度,与人像识别有关的门禁产品在学校开学复课条件建设、轨道交通、医院三个领域推广应用合同额(含已安装使用、合同待签)总额近8,000万元。
二、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8,194.12万元,下降比例36.25%,主要系本期为执行新签订的合同提前备货,采购支付款项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75.56万元,增长比例50.71%,主要系本期收到客户银行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2,948.84万元,增长比例97.72%,主要系本期为执行新签订的合同提前备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货款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63.10万元,下降比例56.15%,主要系本期结算前期应付票据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795.66万元,下降比例70.71%,主要系本期支付2019年员工年终绩效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301.57万元,下降比例62.14%,主要系本期缴纳期初计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226.32万元,增长比例32.53%,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增加了向其他单位的借款。
(二)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41.04万元,下降比例36.92%,主要系本期受疫情影响,已经签订的合同无法执行,导致营业收入下降,相应的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4.77万元,增长比例330.880%,主要系本期应缴纳的软件增值税附加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3.90万元,增长比例32.33%,主要系销售人员薪酬增加以及争取合同费用支出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2.04万元,增长比例77.98%,主要系本期减持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699.31万元,增长比例139.04%,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受疫情影响回款下降,账期延长,对应增加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4万元,增长比例610.51%,主要系本期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0.5万元,增长比例40.41%,主要系子公司支付赔偿款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28万元,下降比例33.57%,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827.68万元,下降比例585.38%,主要系本期为执行新签订的合同提前备货采购,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影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78.35万元,下降比76.35%,主要系本期增加对长期资产的投资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4.65万元,下降比例212.16%,主要系本期支付利息增加所致。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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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委托理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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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