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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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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维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秉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凡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注释:1、若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公司简称与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简称释义相同。

  2、为保证财务报表可比性,资产负债表期初对比数选用经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调整年初数之后的2020年1月1日余额,而非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ASL间接持有的GD公司已完成美国纳斯达克挂牌上市,详见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境外资产暨该资产在美国证券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境外资产暨该资产在美国证券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由于GD公司为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其尚未披露2020年度一季度报告,本报告期所确定的GD公司投资收益可能在其一季报披露后存在微调。

  2、公司于2019年7月发布《关于物联网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及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中提及中域高鹏A类合伙人(平安证券致信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为落实资管新规要求中域高鹏降低其持有的A类份额比例,同时综合考虑泰凌微的业务发展及后续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域高鹏已陆续转让所持部分泰凌微股权,引入具有实力的投资人。报告期内,中域高鹏已经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昆山启迪伊泰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启明智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股权交易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截止本报告期末,中域高鹏仍持有泰凌微45.25%的股权,共计收到77,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已偿还平安证券72,00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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