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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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工业自动化和能源电力两大领域,以"竭尽全力提供物超所值的产品和服务,让客户更有竞争力"为使命,向用户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依托于电力电子、自动控制、信息技术,业务覆盖工业自动化、新能源汽车、网络能源及轨道交通。主要产品涵括工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控制器、变频器、伺服系统、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主电机控制器、辅助电机控制器、驱动电机、车载充电电源、充电桩、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光伏发电、电能治理、城市轨道交通牵引系统、工程车牵引系统、矿用车牵引系统、列车空调控制器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起重、机床、电梯、石油、金属制品、电线电缆、塑胶、印刷包装、纺织化纤、建材、冶金、煤矿、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电源、光伏等行业。
2、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工业自动化与能源电力领域的发展,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宗旨,作为值得信赖的工控和能效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公司有专业的行业营销团队负责行业应用方案设计、验证、推广等工作,为分布全球的渠道合作伙伴提供了良好的市场覆盖与服务支持,公司以经销与直销相结合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多产品共同拓展的平台化模式。
在供应链管理上,针对客户需求状况,确定了MTS模式、ATO模式、ETO模式作为主要的生产模式,MTS模式主要针对通用产品,利用成品库存做到满足客户快速交付要求;ATO模式主要针对有选配件要求的产品,为客户提供多用性选择;ETO模式主要是客户订制产品,将客户需求融入到产品设计中,体现客户价值。在满足客户同时,开展产业链建设,将供应商纳入整体供应体系,通过预测、采购订单、VMI、JIT多种采购模式,与供应商开展同步计划管理,打造精益供应链,为客户提供质量可靠,响应快速、成本更优的产品。
在研发管理上,公司立足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双驱动,依托自身技术积累和创新型技术人才培养,不断打造有竞争力产品。公司通过建立统一的技术平台和研发管理平台,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应用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统一进行布局,提升研发资源使用效率。各业务板块依托技术平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各自的产品平台规划和技术路线,以市场为导向组织新产品开发和本领域技术开发及应用。新产品开发基于端到端的IPD开发流程,使得产品化与市场需求、技术研发紧密结合,全流程测试验证体系也确保了产品批量化生产的质量稳定。
在营销方面,工业自动化业务,公司采用渠道销售为主、直接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致力于通过向客户提供丰富的工业控制器、变频器、伺服系统,以及专业化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新能源汽车业务,公司采用直销为主模式,凭借专业稳定的研发团队、强大活力的营销队伍、性能可靠的前沿产品、及时响应的服务体系,发挥关键技术储备优势,积极探索并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为全球低碳环保事业贡献力量。网络能源业务,公司采用经销为主模式,作为国内领先的高端电源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在向全球客户提供高性能、高品质的产品与全方位的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快在光伏业务发展与市场的布局;轨道交通业务,公司主要采用以项目型为主的营销模式。
3、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工业自动化业务板块仍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通过向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抢占外资品牌市场份额,工业自动化产品取得增长;在网络能源业务领域,积极拓展国内外、各行业的市场;海外业务保持稳步增长,业绩增速行业领先;轨道交通业务领域,深圳地铁9号线西延长线工程地铁车辆电气系统项目已交付完成,深圳地铁9号线西延长线于2019年12月正式通车;新能源汽车业务虽受政策影响,但持续经营动力依然强劲。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工业自动化:2019年度受宏观经济影响,在市场和外资企业的双重竞争压力下,传统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大减弱,而掌握核心竞争力的工业自动化品牌市场占有率正逐步提升。伴随着国家对智能制造的大力扶持,我国自动化与智能化设备在中长期都会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将对工业自动化产品市场需求形成有力的支撑,工业自动化行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新能源汽车: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继续退坡,获取补贴的技术指标门槛随之提升,倒逼产业链放弃补贴依赖,专注降低成本、提升技术水平以改善盈利水平,促使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能源车型出现在市场上与燃油车同台竞争,将进一步推动全行业由政策引导逐步转向消费需求驱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网络能源: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产业的高速发展以及5G基站的快速建设,数据中心服务需求日益旺盛,UPS作为每个数据中心都需要使用的设备,未来市场需求将会不断提升,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轨道交通:受城市发展需求、解决城市拥堵问题以及刺激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规模逐步扩大,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已发展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伴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以及政府对基建投资的大力支持,轨道交通将成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必然选择。
新能源汽车、光伏行业、轨道交通发展初期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当前具有一定的政策周期性。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专注于工业自动化与能源电力两大领域,以“竭尽全力提供物超所值的产品和服务,让客户更有竞争力”为使命,向用户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逐渐形成强大的品牌形象。公司在全国有多家研发中心,实验室拥有国内工控行业首家TUV SUD颁发的ACT资质,并通过UL目击实验室及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
工业自动化:公司是国内第一梯队低压变频器提供商,低压变频器业务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公司的通用变频器竞争力强,不断推出高性价比的通用变频器,其中Goodrive系列变频器能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多个国家各类应用领域,备受客户认可,2019年公司的“Goodrive600系列高性能多传动变频器”获得由高交会组委会颁发的“优秀产品奖”。在保持通用变频器行业竞争力的同时,公司不断推出了针对不同行业的专用变频器,为空压机、光伏水泵、建筑施工、港口、矿山、暖空空调、应急电源等行业提供一体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伺服业务持续拓展,应用广泛,满足各种工业设备控制要求,倍受客户认可。随着公司在控制层、驱动层、执行层产品的不断完善,未来公司在工业自动化领域的地位将不断加固。
新能源汽车:公司的新能源汽车业务已经涵盖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控制器、辅助控制器、DC/DC转换器、电机、车载充电机、地面充电桩/充电机等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目前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包含新能源客车、物流车、环卫车、乘用车等各类新能源车型,公司已经与行业标杆车企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未来,英威腾还将继续努力、创新发展,成为动力总成系统解决方案新技术的先行者,为全球低碳环保事业贡献力量。
网络能源:英威腾电源专注于模块化UPS与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一体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与应用,形成一整套系统解决方案,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智慧金融、智慧医疗、数字城管、轨道交通等领域,在高端市场成功确立了突出的市场地位和领先优势,目前已成功助力医院、政府、银行等重特大IDC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模块化UPS市场销售份额领先。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产品的品质、积极探索客户需求,为合作伙伴及市场提供更多产品及优质的解决方案。
英威腾光伏有多年核心逆变与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供组串型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及光伏扶贫与分布式发电项目服务。公司凭借防逆流多机并联方案获得SNEC2019最高奖项——太瓦级钻石奖。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成为全球用户值得信赖的新能源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
轨道交通:英威腾交通是国内通过完全自主研发发展起来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供应商,全面通过中国城轨交通协会各项评审及实际运营考核验证。报告期内,载有英威腾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轨道交通牵引系统的深圳地铁9号线西延线首列车正式通车。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英威腾全体员工共同积极面对困难,保证了英威腾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业务发展稳健,核心团队发展稳定。在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以“众诚德厚,拼搏创新”为核心价值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下,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4,202.51万元,同比增长0.63%;营业利润-34,756.06万元,同比下降26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61.66万元,同比下降232.76%。
报告期,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处置呆滞存货、商誉减值、投资减值、应收款项减值等事项,金额合计44,000万元;公司收购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业绩承诺期内,英威腾电源累计实际净利润大幅超出业绩承诺目标值,根据约定,公司需支付9,282万元的作价调整差额款项,该或有对价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报告期税前利润9,282万元。
(1)工业自动化、电源业务保持稳健
伴随中国智能制造方针的推进,给工业自动化行业带来新的挑战和机遇。公司以行业及系统解决方案为牵引,着力业务布局与市场拓展,公司产品种类丰富,覆盖控制层、驱动层和执行层,具有完整的工控产品体系,其中,控制层主要产品有PLC、HMI、运动控制器等,驱动层主要产品有变频器、伺服驱动器、电梯控制系统等,执行层主要产品有伺服电机等。
报告期内,UPS业务采用精准品牌定位,继续保持模块化产品的竞争优势,提升市场占有率,优化英智、威智、腾智一体化解决方案竞争力,使市场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以振兴民族企业,提升民族品牌影响力,以进口替代为己任,持续保持稳健。英威腾电源具有技术行业领先,强大的研发平台,完善的研发流程,产品的高可靠性及可用性,良好的供应链管理,极强的交付能力以及管理高效、合作模式多样且灵活,使得UPS数据中心业务产品与解决方案行业突出,客户对于公司认可度越来越高,海外市场INVT品牌比率持续保持稳定增长。超大功率模块销量国内领先,性价比得到了业界广泛认可,与大品牌客户有长期的战略合作。
(2)深圳地铁9号线西延长线正式开通运营,公司交付的轨道交通产品目前持续优良运营状态
报告期内,轨道交通中标的深圳地铁9号线西延长线产品交付,深圳地铁9号线西延长线已正式开通运营,目前持续优良运营状态,充分验证了公司轨道交通基础技术平台的稳定可靠,在此轨道交通业务受行业关注度提高,获得的市场信息资源也显著增多。
城轨交通关乎国计民生、百姓日常,保质量就是保安全。报告期,轨道交通自主研发生产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1500V直流供电牵引逆变器”、“城市轨道交通车辆1500V直流供电辅助变流器(含充电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异步索引电动机”获得了由中铁检验认证中心认证的“城轨装备认证证书”,成为目前国内第一个城轨装备认证涵盖三个产品(牵引变流器、辅助电源、牵引电动机)的企业,公司优先以设备保障安全的理念,以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为广大客户把住了一道质量关,英威腾轨道交通以更专业的人,通过更专业的设备,用更专业的方法保障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质量安全。
(3)新能源汽车业务虽受政策影响,但持续经营动力依然强劲
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为客户提供动力总成系统解决方案及充电运营方案,虽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调整、双积分政策的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发展受到了影响,但该业务板块持续经营的动力依然强劲。继2018年后新能源汽车业务再次获得“2019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优秀电控系统企业”荣誉,且连续三年被评为“年度中国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100强”,“充电桩十佳供应商”;在客车市场,纯电动五合一、六合一实现量产稳定出货,下一代五合一产品开发稳步推进;物流车市场,微面动力系统总成方案实现稳定批量出货,轻卡多合一方案开发进行中;乘用车市场,完成乘用车A0/A级车型相应的整车控制器及驱动控制器产品开发,完成A0级乘用车三合一控制器及VCU的开发,并实现批量销售;乘用车混动驱动控制器取得阶段开发成果;车载电源(DCDC、OBC)产品实现C+D与CDU主流主机厂批量应用,电气集成C+D产品实现标杆主机厂试机;充电桩产品实现全功率覆盖,快充直流桩实现全国不同地域的应用为后续市场拓展打下基础,换电站与国内标杆车厂及系统集成商建立合作;30KW模块批量应用。报告期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回款良好,客户结构得到持续优化和调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4,20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3%;实现营业利润-34,772.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53%,实现利润总额-44,687.1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66.10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12.79%、231.44%。上述各项经营业绩指标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略微增长,基本面持续稳健、核心业务稳步前进、核心团队稳定发展。其中工业自动化、电源业务构成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海外业务取得较好成绩;
(2)报告期处置呆滞存货、商誉减值、投资减值、应收款项减值,金额合计近40,000万元;
(3)公司2016 年收购深圳市英威腾电源有限公司少数股权,三年业绩承诺期内,英威腾电源累计实际净利润大幅超出业绩承诺目标值,根据约定,公司需支付9,282 万元的作价调整差额款项,该或有对价的后续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报告期税前利润9,282 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年度处置子公司西安电机英威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原持有55%,处置股权55%,剩余股权0%,从而丧失对西安电机英威腾有限公司的控制权;
2)2019年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英威腾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因股东增资,致本公司对深圳市英威腾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55.04%,被稀释为49.04%,失去对其控制权,从2月开始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20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下降50%以上
■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2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4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20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3%;营业利润-34,756.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45%;利润总额-44,66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61.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7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61.66万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2,464.57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结合公司2019年度业绩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苏州园区二期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苏州园区二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董事李颖、张科孟、张清、杨林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董事李颖、张科孟、张清、杨林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中,部分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2:3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2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4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11: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董瑞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无缺席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4,202.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3%;营业利润-34,756.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45%;利润总额-44,665.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2.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61.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76%。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续聘其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13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一至提案七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八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提案八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告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106;传真号码:0755-86312612。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时提交公司负责会议登记事务的工作人员。
4、会议联系方式和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罗小娜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6312975,0755-23535411
传真:0755-86312612
邮箱:sec@invt.com.cn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34
2、投票简称:“英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tl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5月7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黄申力、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田华臣、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鄢光敏、独立董事董秀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0年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信息
■
4、执业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5、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了大华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照、业务信息、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大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大华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经对大华的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大华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承办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续聘大华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文件;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综合评估了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具体构成情况,为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2、变更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2)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不追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批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准则、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英威腾苏州产业园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英威腾苏州产业园二期研发办公项目,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97万平方米。
该二期项目建设投资约50,000万元,鉴于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建筑装饰材料价格变动、人工成本变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允许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较目前概算金额上浮20%以内,如超出该上浮幅度,需重新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2、审批程序
上述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土地的取得
本次投资建设的土地情况如下:
1、苏州子公司竞得地块编号为苏新国土2012-G-14号地块,并获得土地证苏新国用(2015)第1211380号;
2、苏州子公司竞得地块编号为苏新国土2016-G-32号地块,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53567号。
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英威腾苏州产业园二期研发办公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昆仑山路1号
3、项目实施主体:苏州英威腾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利用苏州子公司现有地块,项目用地面积3.97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8.84万平方米。
5、总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为5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00万元、基本预备费2,500万元,二次装修费6,000万元。
6、项目建设工期:预计3年
7、建设用途:主要用于研发、技术交流、商务和产业园公共设施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
五、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目前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及商务办公等资源难以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主要是平台型产品的基础技术和控制平台的研究和开发,为满足公司未来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满足核心技术研发需求,公司决定在中国经济及技术最为发达的长三角区域苏州建立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基地及华东区域产业孵化基地,有利于加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提高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2、存在的风险
(1)项目建设风险。由于影响项目的因素较多,项目存在不能按期完成的风险。公司将结合已有建设的经验,对项目进行科学管理,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和实施进度,持续按照计划推进项目的实施进度,控制项目有序高效的实施。
(2)资金风险。建设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对公司的现金流有一定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期,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计划,做好项目建设费用管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的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2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收到《决定书》之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本着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研究,积极查找问题的根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到整改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不及时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深圳市瀚瑞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工商局完成注销,公司于2019年3月底知悉,2019年5月20日披露《关于唐山普林亿威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深圳市瀚瑞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注销的公告》,信息披露不及时。
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
强化信息披露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强调各部门应密切关注、跟踪日常事务中与信息披露相关事项,及时反馈公司重大信息,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加强公司内部沟通机制,确保在重大事项发生的第一时间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保障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不断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实现内控管理体系的提升。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裁、业务分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
整改期限:已完成,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二、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2018年末公司对普林亿威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结合普林亿威的客户构成、订单数量、经营状况、行业趋势等情况,预测其未来5年收入增长及毛利率情况。因新能源汽车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影响较大,且行业需求变化快,公司在预测过程中对部分关键假设设定不审慎,对判断普林亿威未来几年收入增长、毛利率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
2019年度普林亿威经营净利润未达到收购初始时的业绩预期,商誉出现减值迹象。公司聘请专业机构对普林亿威商誉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初步测试结果显示普林亿威资产组可收回金额2,115.0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为11,850.07万元,可回收金额小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根据准则规定应对剩余商誉计提减值,计提金额为9,735万元。
针对此事项,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地学习了会计准则中关于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重点学习了具体的测试方法、重要因素的假设和选定,并对2019年末公司所有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合,聘请专业评估机构逐项评估。管理层根据自身判断,结合专业机构评估意见,除对收购普林亿威形成的商誉计提相应减值外,还对其他的存在商誉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本年度共计提商誉减值13,735万元,上述整改处理结果,体现于公司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董事会公告——《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裁、业务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
整改期限:已完成,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三、存货等部分资产减值测试不审慎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1、销售退回问题
2018年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部分客户因资金困难,未能按期支付到期货款,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应收账款的损失,公司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及行业内上下游普遍存在效益不佳、资金紧张、应收账款回收周期长等现象,判断在原已销售产品状态完好的情况下,若从客户处退回产品,可减少公司实际损失,且存在二次销售的可能性,即使未能实现二次销售,还可做售后服务备机使用,或可改制利用其原材料盘活大部分资产,故同意客户退回电机电控产品并计入存货账面价值计5,183万元。2018年末,公司对上述存货进行减值测试,结合持有目的、可生产可销售状态,以及改制费用、预计销售费用等,未能审慎地估计可变现价格,影响了存货减值计提的准确性。
针对该项存货,公司在2019年度多渠道加大处置力度,通过拆机后,部分作售后服务零部件及维修材料领料使用,部分零部件经与原供应商协商后退货。截止2019年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该批存货全部处置完毕,该批存货余额为零。
2、部分库龄较长存货问题
公司存在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主要为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其他备品备件等。2018年末减值测试中,公司考虑部分存货与客户已经签订订单,尚未交付金额352万元,该部分存货的销售价格和毛利基本锁定,公司判断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除此之外的其他存货在期末测试计算可变现净值时,公司未能审慎地估计该批存货的用途、可变现能力及可变现价值,对其预计售价按成本加成法测算,测算出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未计提减值。在上述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未充分考虑该批存货的实际状态与销售的可实现性,对预测可变现净值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存货问题,公司管理层组织各业务单位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范要求,重点学习存货跌价的计提方法和依据,并对照准则要求,改进日常存货管理。同时要求财务与相关业务部门全面梳理公司的存货,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分类分库龄段进行减值测试,对2年以上的长库龄存货重点关注其未来可使用性及市价的变动,审慎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改进日常存货管理,加大对存货余额及库龄的监控,尤其是通过多条途径加大了对长库龄存货的处置力度。截止2019年底,公司已对所有存货分类分库龄进行了减值测试,共计提存货减值5500万元。
3、关于部分应收账款减值测试不审慎的问题
公司的主业之一为新能源汽车中的电控驱动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新能源汽车整车厂。由于新能源汽车受2018年“5.31”补贴政策退坡影响较大,大部分客户资金周转困难,造成我司应收账款回款缓慢。我司在2018年末根据公司有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要求,按应收账款账龄法下的分账龄段固定比例对该等客户计提坏账准备,未能充分揭示该类应收账款的风险及减值。
我司应收账款中的深圳粤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是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联盟的运营公司之一。2018年沃特玛债务危机爆发,对其经营业务影响较大,资金发生困难,无法按期支付我司到期货款665.96万元。公司于2018年9月与其签订债务抵偿协议,以30台东风4.5T物流车抵偿396万元货款,剩余应收账款269.96万元仍未支付。2018年末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按账龄法2-3年、2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53.99万元。2019年,粤沃科技公司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公司于2019年末对该项应收账款215.97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针对类似问题,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会计准则要求,结合新能源汽车业务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逐家客户排查,检查信用状况,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结合各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年限、风险状况,过往偿还记录等,对风险高、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按单项回收的可能性确定减值准备。对一般性的应收款项,根据过往3年的迁徙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截止2019年末,公司预计全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6,100万元,见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董事会公告——《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4、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不审慎问题
2017年5月公司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投资南京瀚谟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瀚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持股比例21.37%,公司视其为联营企业,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南京瀚谟于2017年6月对外提供借款34,700万元,且约定达到一定的条件和期限时,可将该债权转为对借款方的增资投资。后因借款方未遵照协议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且南京瀚谟未向其主张行使债转股权力,为妥善解决该债务,借款方与南京瀚谟签订《债务抵偿协议书》,以其所持有的3,324台轻卡物流车,估算净值约36,217万元抵偿债务。因抵偿债务车辆数量较多,且分布全国多地,实际过户工作进展缓慢。2018年末,公司考虑《债务抵偿协议书》仍在执行过程中,抵债车辆未完成过户,对南京瀚谟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测试存在较大障碍,无法准确估计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金额,故2018年度仅依据对方提供的审计报告按权益法根据持股比例计算了投资损益,未能审慎地对此项长期股权投资作进一步的减值测试。2019年末,本公司根据南京瀚谟提供的报表,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2019年度经营亏损6,985.95万元。在此基础上,对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431.92万元,经本公司聘请的专业机构对南京瀚谟抵债换回的车辆进行评估,考虑到2019年南京瀚谟开展的债权主张工作仍然进展缓慢、通过以车抵债的形式仅换回了少部分车辆且基本闲置的状况,确认本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回收金额远低于账面价值,出现了明显的减值迹象,因而对本项长期股权投资431.92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累计通过权益法核算确认经营亏损7,068.08万元、计提减值431.92万元,账面余额为零。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裁、业务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
整改期限:已完成,后续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四、债务重组中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缺乏合理依据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2018年,公司与部分客户进行债务重组,客户以车辆抵偿应收账款,公司将抵债车辆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因新能源汽车更新迭代快且车辆型号较多,部分同类型号车辆因采用的电池、控制器等核心部件规格不一,致整车价格差异较大,还有部分车型生命周期较短,上市之初的销售价格与后期销售价格差异较大,部分车型在二手车市场上无公开交易价格。2018年末公司对该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相关人员在收集市场价格过程中未能充分地、审慎地进一步获取相关价格,对公允价值的判定造成一定影响。
车辆抵债一直持续到2019年末才基本完成。公司在2019年末,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并对所有的抵债车辆逐一进行现场盘点查验,根据现时车辆的使用状况、成新率、未来现金流的创造能力、同类车辆市场售价、同类车辆二手市场售价等因素,严格按固定资产减值要求进行测试,并聘请专业机构予以协助指导,在此基础上,充分地计提了抵债车辆的减值准备6000万元。
综上,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商誉、固定资产等,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减值测试,充分考虑各项资产的实际情况,谨慎、合理预测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2019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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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审计数据为准。
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发布了公告。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兼总裁、业务分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内审负责人。
整改期限:已完成,并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
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深圳证监局的整体整改要求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真正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确保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事项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核算的质量。
持续整改计划: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公司深刻认识到在财务规范核算、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整改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员于2020年3月27日进行了法律法规汇编资料学习,于2020年4月1日开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学习,就《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熟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案例等。公司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反馈。
公司后续每年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外训或内训,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从理念上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每半年开展专题活动,组织财务、内审等部门,对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全面审视和梳理,核查薄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每季度对更新修订的法规进行梳理、整合,汇编形成学习资料,通过对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内控治理等方面的学习交流,持续加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运作意识。内审部门按照规定履行内审职责,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对内控制度进行检查,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针对财务基础管理方面较薄弱,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水平不高,财务人员专业能力有欠缺,尤其是对一些相对复杂业务的专业判断和把控能力不够,财务人员合规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反复研究讨论,深刻反思,决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彻底改变这一局面。具体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制订了本年度的财务制度建设计划,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一批关键性的财务管理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加强财务团队的领导力量,充实调整财务人员;加强财务专业能力培训,系统性地培训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法规培训,结合近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规要求,用公司存在的问题作案例,逐一对照解析,警示教育,培养合规意识,增强敬畏之心。
本次检查对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经营管理意识、加强合规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完善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证披露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加强财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核算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真正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67.52万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鉴于傅俭、谢婷等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131.2万份股票期权不可行权。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上述合计1,798.72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2月1日至 2019年2月1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2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4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期权简称:威腾 JLC4,期权代码:037816。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鉴于傅俭、谢婷等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31.2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2、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层面业绩达标作为激励对象行权的必要条件。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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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由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拟注销剩余40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67.52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1,798.72万份股票期权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未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501.28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2019年业绩未达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拟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67.52万份股票期权;由于部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注销2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1.2万份股票期权。我们认为上述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经核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法律意见:英威腾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威腾”)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81元/股调整为4.7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2月1日至 2019年2月1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2月15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9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19年4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期权简称:威腾 JLC4,期权代码:037816。
7、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该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为4.76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按《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进行上述调整。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5月22日实施完毕。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九章”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需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派息:P=P0-V=4.81-0.05=4.76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76元/股。
三、公司本次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经营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因2018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与2019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每10股派0.50元,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81元/股调整为4.76元/股。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经董事会投票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如下法律意见:英威腾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