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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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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及文化产业,聚焦于移动互联网的内容研发和移动互联网流量的运营业务。

  游戏研发:子公司艾格拉斯科技在自研产品方面持续运营了《英雄战魂》、《格斗刀魂》、《英雄战魂之元素王座》、《空城计》、《英雄战魂2》、《三生三世十里桃花3D》、《路人超能100-灵能》等移动游戏,其中,《三生三世十里桃花3D》于2019年2月及5月在港澳台及韩国地区上线,并于2019年5月在腾讯平台上线;《路人超能100-灵能》于2019年8月正式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公司在韩国和港澳台地区由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代理发行了《全职猎手》、《一剑问情》、《龙之谷》、《楚乔传》、《风之旅团》、《赌神》、《战国》、《超杀默示录》、《宗主来修真》等多款移动游戏。2020年3月,公司签约并获得了知名IP《熊本熊》在中国区及全球研发相关游戏的授权,目前相关产品正在研发中。2020年4月3日,公司子公司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责研发《恶魔猎手》正式大陆版本测试,并将于2020年4月下旬于海外开启测试,预计2020年6月30日之前正式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运营。

  移动游戏推广:子公司北京拇指玩自行研发的“拇指玩”平台是国内领先的安卓系统移动互联网手机游戏下载和推广平台,与腾讯、网易、中国手游、英雄互娱等知名游戏开发商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2019年度,北京拇指玩着手拓展平台以外的新业务项目,积极以游戏服务为基本点,拓展和整合外部资源与服务需求,并顺应游戏行业整体发展新动向,分别开展了以休闲游戏代理、游戏发行、游戏买量、H5小游戏推广等诸多新业务类型。为适应整个移动游戏行业的发展变化,北京拇指玩将一手继续深耕平台的精细化运营,保持原有游戏联运业务的稳定;同时,积极发展扩大休闲游戏代理发行推广业务,并积极尝试休闲游戏的海内外发行业务,力求使公司整体业绩恢复并保持稳定与新的增长。

  移动互联网视频推广:2019年,杭州搜影依托“拇指影吧”海量留存活跃用户积极拓展品牌客户及影视剧宣发业务,同时利用自身大数据分析及挖掘能力积极开拓精品IP单机游戏发行业务,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效果。未来杭州搜影将继续依托自身精细化的流量运营能力,积极拓展行业内新生优质渠道资源,优化广告智能大数据精准投放技术,搭建更为完善的大数据系统,进一步提升“拇指影吧”平台的流量变现能力,同时亦积极拓展社交电商、人力资源SaaS综合服务系统等新领域,确保公司业绩的持续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3,665,412.1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24%%;利润总额为-2,556,436,579.7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68.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55,989,894.1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1.66%。2019年相比2018年营业收入减少、主营业务利润减少,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公司计提了全资子公司杭州搜影、北京拇指玩以及艾格拉斯科技商誉所致。

  2018年,公司从提升自身经营能力出发,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持续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管理层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同时不断的积累资源以扩大新的竞争优势和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强化移动互联网产业板块的资源投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聚焦于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和文化产业。

  (二)公司主营情况分析

  1、游戏业务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减持游戏研运一体和精品化运营策略,以MMORPG类型游戏为主,坚持以玩家为本的设计和运营理念,重视产品的质量和玩家的体验感的提升。在自研产品方面,子公司艾格拉斯科技持续运营了《英雄战魂》、《格斗刀魂》、《英雄战魂之元素王座》、《空城计》、《英雄战魂2》、《三生三世十里桃花3D》、《路人超能100-灵能》等移动游戏,其中,《三生三世十里桃花3D》于2019年2月及5月在港澳台及韩国地区上线,并于2019年5月在腾讯平台上线;《路人超能100-灵能》于2019年8月正式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公司在韩国和港澳台地区由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代理发行了《全职猎手》、《一剑问情》、《龙之谷》、《楚乔传》、《风之旅团》、《赌神》、《战国》、《超杀默示录》、《宗主来修真》等多款移动游戏。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的游戏产品获得了行业内的好评。2019年4月,艾格拉斯斩获第十六届TFC金苹果奖-“2018年度移动游戏最具影响力品牌”奖,《三生三世十里桃花3D》获“2018年度最佳网络文学IP手游”奖;2019年11月,《空城计》斩获2019金翎奖最佳原创移动游戏奖。

  在新IP储备及游戏研发方面,2020年3月,公司签约并获得了知名IP《熊本熊》在中国区及全球研发相关游戏的授权,目前相关产品正在研发中。2020年4月3日,公司子公司艾格拉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负责研发《恶魔猎手》正式大陆版本测试,并将于2020年4月下旬于海外开启测试,预计2020年6月30日之前正式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运营,除该游戏外,公司目前还有3-4款游戏处于研发中,预计今年下半年会陆续上线。

  报告期内,公司多款游戏产品获得了行业内的好评。2019年4月艾格拉斯斩获第十六届TFC金苹果奖“2018年度移动游戏最具影响力品牌”奖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3D》获“2018年度最佳网络文学IP手游”奖。

  2019年11月 《空城计》斩获2019金翎奖最佳原创移动游戏奖。

  在新游戏研发方面,公司签约获得了知名IP《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未来几年在手机游戏、页游、H5游戏的全球范围内多语言版本的独家开发、运营和发行授权。报告期内,《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相关产品已有多款完成开发工作,将于2019年度陆续上线运营;同时,公司引进签约了日本知名IP《路人超能100:灵能》并开展相关产品的研发、运营和发行的授权,2019年2月相关产品《路人超能100:灵能》已取得游戏发行版号,并将于2019年第二季度正式在中国大陆地区上线运营。

  2、 移动游戏推广:

  子公司北京拇指玩自行研发的“拇指玩”平台是国内领先的安卓系统移动互联网手机游戏下载和推广平台,与腾讯、网易、中国手游、英雄互娱等知名游戏开发商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合作关系。2019年度,北京拇指玩着手拓展平台以外的新业务项目,积极以游戏服务为基本点,拓展和整合外部资源与服务需求,并顺应游戏行业整体发展新动向,分别开展了以休闲游戏代理、游戏发行、游戏买量、H5小游戏推广等诸多新业务类型。

  报告期内,北京拇指玩代理发行的《客官饿了吗》《客官饿了吗2》《钢琴猫咪》等休闲游戏市场反应良好,其中《客官饿了吗》取得了苹果APP STORE免费排行总榜第83名的好成绩。为适应整个移动游戏行业的发展变化,北京拇指玩将一手继续深耕平台的精细化运营,保持原有游戏联运业务的稳定;同时,积极发展扩大休闲游戏代理发行推广业务,并积极尝试休闲游戏的海内外发行业务,力求使公司整体业绩恢复并保持稳定与新的增长。

  3、移动互联网视频推广

  2019年,杭州搜影依托“拇指影吧”海量留存活跃用户积极拓展品牌客户及影视剧宣发业务,同时利用自身大数据分析及挖掘能力积极开拓精品IP单机游戏发行业务,取得了一定的业绩效果。未来杭州搜影将继续依托自身精细化的流量运营能力,积极拓展行业内新生优质渠道资源,优化广告智能大数据精准投放技术,搭建更为完善的大数据系统,进一步提升“拇指影吧”平台的流量变现能力,同时亦积极孵化更多如社交电商导购分佣、共享经济综合服务、MCN直播网红机构等新兴业务,同时也会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资源,与行业内品牌客户如咪咕视讯、金科文化、智度科技等优秀创新型企业展开深度合作,利用杭州搜影的海量用户行为数据沉淀,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与多维度的用户标签画像,专注数字化的用户精细运营策略,进一步提升“拇指影吧”平台的流量变现能力,同时积极拓展人力资源SaaS智能科技服务系统等新领域,确保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三)公司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善良、责任、执着、付出”的文化理念,贯彻落实文化精神,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公司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挖掘工作,同时吸收和培养高级研发人员,对人才进行梯队化管理和针对性培训,推广最先进的游戏开发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完善游戏研发和运营体系,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文化机制,包括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线上线下活动、年会及为员工提供各项福利。

  (四)为投资者所做的贡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继续完善治理结构,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实实在在地做好公司各项工作;加快公司战略的实施,积极推进资本市场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用实实在在的业绩来回报股东、回馈广大投资者。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上述修订的相关内容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变更情况如下: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五)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2、合并利润表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适用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综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增加的子公司

  ■

  本期清算注销减少的子公司

  ■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注:1、包含两个以上事项,如有一项不符,请选“否”,并具体说明。

  2、逐一说明每名独立董事现场检查的天数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25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55,118,592.99元,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97,846,845.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6,050,026.39元。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拟不分红、不转增、不送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为:1、市场开拓及投入、地区研发中心建设、技术研发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相关产业资源的整合等,为公司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优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2、提高公司优质IP持续获得及变现能力,积极推进公司IP文化生态圈的建设,为公司“E+计划”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推动移动流量、移动娱乐内容发行、艺人经济、综艺影视、IP产业链等业务版块的持续健康发展,致力于打造国际化、多元化的泛娱乐生态体系。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19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因素,分配预案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27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7年3月31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会计准则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上述修订的相关内容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要求开始施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五)合并财务报表修订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2、合并利润表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合并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适用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债务重组准则,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综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9、2020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通知。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20-028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是一家经国家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1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业务资质: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年度完成3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31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81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37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2,086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任传红、李震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任传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200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李震,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为艾格拉斯(002619)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上年度业务收入109,1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3,87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765万元;净资产30,637万元;上年度审计公司家数共计1021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5家,收费总额3,461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均值744,387万元。

  4、执业信息

  中兴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王祖诚,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多年证券业务质量复核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传红,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兴华近3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受到行业自律监管措施1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建议公司续聘中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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