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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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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楼月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林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林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比上年同期增长244.72%,主要系公司客户回款较上年同期加快。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公司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浙特电机53.24%股权,以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筹集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本次收购浙特电机53.24%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前,星帅尔已经持有浙特电机46.76%股权,并将浙特电机纳入星帅尔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收购后,浙特电机将成为星帅尔的全资子公司,将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利润。

  本次收购股权及发行可转债等相关事项已经2019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可转债事宜已于2019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59号”文批准。

  2020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上市的议案。公司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1月22日发行成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2.8亿元。公司本次可转债上市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97号”文件同意,并于2020年2月19日成功上市。浙特电机53.24%股权已于2020年2月过户完成。

  2、2019年公司筹划以3400万元现金收购苏州同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新都安34%的股权,即1,020万股。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新都安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都安85%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1月过户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月根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3日(星期四)1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9:15-15:00。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交界岭99号公司一楼3号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楼月根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2名,代表股份66,434,274股,占公司总股份117,168,020股的56.7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66,383,2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65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1,712,74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661,749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418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1,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3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42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2%;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426,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7%;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4,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12%;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徐利群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66,428,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6,5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80%;反对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44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鲍世宁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楼月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0-046),《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0-047)。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3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启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0-046),《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20-047)。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48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卢文成先生、孙华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1),公司董事、高管卢文成先生和董事孙华民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6998%。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卢文成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560%;董事孙华民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438%。

  卢文成先生、孙华民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止本公告日,孙华民先生尚未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卢文成先生、孙华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卢文成先生、孙华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卢文成先生、孙华民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卢文成先生、孙华民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20-049

  债券代码:128094                 债券简称:星帅转债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楼月根先生、楼勇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为2020-0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者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的,应当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现就该公告具体事项做进一步说明:

  ■

  特别说明:

  1、减持区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2、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3、根据相关股份减持规定,上述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楼月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楼勇伟先生所持有的股份合并计算。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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