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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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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接B177版)

  (二) 说明本期大额计提预计负债与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计提金额是否审慎,预计负债与坏账准备大幅增加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预计负债与坏账准备的计提,均系基于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经营情况的变化所产生。华仪集团2018年之前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其通过股权质押、周转贷款等方式,能够取得相应的融资用于偿还相关款项。2019年5月,随着融资难度越来越大,华仪集团开始通过向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小额贷款公司筹资,融资成本的增加导致公司资金紧张情况加剧,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单体总资产20.63亿元,负债合计为28.95亿元,净资产为-8.32亿元,已资不抵债,并涉及多起法律诉讼案件。其中公司为其担保金额79,437.31万元,因华仪集团未能还本付息,已涉诉金额已达64,866.80万元。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华仪集团及陈道荣先生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下属9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华仪集团持有的子公司股权均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下属参控股子公司主要财务及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对外担保涉诉情况如下:

  ■

  针对已到期的对外担保64,866.80万元(未包含结构性存款因质押被强制划转的款项)均已涉诉,其中公司为恒丰银行、建设银行的对外担保和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深圳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违规担保共6起诉讼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判决结果均为败诉,公司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目前已对上述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为兴业银行的对外担保已经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其他案件已开庭审理未判决或尚未开庭审理。根据与代理律师沟通,结合一审判决结果,公司认为上述担保案件的胜诉率较低,预计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共同担保人情况,公司查询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其中:龙飞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14起,跃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1起;乐清市海通电子实业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1起。其他共同担保人偿债能力较弱。

  针对未到期的对外担保14,570.51万元,结合华仪集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资金能力,预计到期无法偿还,公司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管理层结合上述信息,对华仪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的偿债能力进行评估,华仪集团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除华仪电气、华仪电子仍属于正常经营外,其他均为停业或者无收入来源,无法为华仪集团承担相关债务,部分经营良好的参股公司股权已全部质押,公司结合上述信息以及华仪集团公司的财务报表,认为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基本无法收回,故予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相关担保对应的债务预计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对其全额确认预计负债。

  (三) 相关违规事项发生在2017年、2018年与2019年,但前期未计提相关预计负债与坏账准备的原因和主要依据,并说明2019年度计提标准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1. 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的情况说明

  自2017年3月开始,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道荣通过转出投资款、直接转账等方式,累计占用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71,217.66万元,累计已收回156,436.67万元,各年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数据与前期披露差异,主要系公司通过自查发现部分以员工个人备用金方式支出的款项,实际系实际控制人及华仪集团公司占用的款项,以及存在未入账的借款直接转入华仪集团公司指定账户等原因所致,未披露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17年度以员工借款形式发生的占用出现红字,系原先披露的占用金额中包含真实的员工备用金5.00万元,现予以扣除。

  2019年度以应付账款形式发生的占用出现红字,系公司原先统计时将公司因供应商诉讼导致的法院扣款划入资金占用,现予以扣除。

  2. 关于预计负债计提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外担保中,除为债权人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担保的主合同到期日为2018年5月31日外,其余担保对应的债务到期均为2019年及以后。

  2018年末,深圳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担保虽已到期,但债务人与债权人于2018年9月3日达成和解协议,后期因华仪集团未能如期付款,债权人于2019年3月4日提起诉讼。2019年度华仪集团整体偿付能力虽有所下降,但是其融资还能维持正常的转贷,公司结合2018年末了解的华仪集团的经营情况,认为华仪集团仍有履约能力,故未确认预计负债。

  2017年和2018年度末,公司根据了解到的华仪集团公司经营情况、债务偿还情况以及资金周转能力,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评估后认为该部分预计可以收回,故未确认相应的坏账准备。

  2019年度,尤其是进入2019年度下半年,华仪集团债务危机逐渐加剧,涉诉情况增加,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进一步恶化,华仪集团的偿债能力较2018年相比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2019年度结合华仪集团最新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对相关债务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公司认为上述对外担保对应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均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本期予以全额确认预计负债及信用减值损失。同时公司认为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可收回性较小,故予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 逐笔披露相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的依据及时点,并说明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减值对当期财务报表进行不当盈余管理的情形,相关会计估计判断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

  [注]:2017年和2018年度末,公司对华仪集团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分类为单项计提的应收款,并单独对其进行减值测试。2017年度、2018年度华仪集团公司未出现异常经营,相关债务可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根据公司了解到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2019年度,华仪集团债务危机逐渐加剧,涉诉情况增加,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进一步恶化,华仪集团的偿债能力较2018年相比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2019年度结合华仪集团最新的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对相关债务情况进行重新评估,认为华仪集团基本无偿债能力,公司需要对相应的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故全额确认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相关资金占用款项预计无法收回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会计师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执行了可以执行的以下核查程序:

  1. 获取并查阅华仪集团财务报表,了解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2. 获取并查阅华仪集团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财务报表,了解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关注上述股权的抵押情况;

  3. 获取并查阅华仪集团公共的信用报告,查看其债务逾期情况;

  4. 获取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明细表,查阅对外担保相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此外,我们无法获取更多证据来核实实际控制人及华仪集团的还款能力,我们无法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对外担保的完整性、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资金占用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上述事项的合理性。

  二、请公司充分说明上述资产大幅减值等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公司业务的实际状况,以及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错,业绩及资产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回复:(一)请公司充分说明上述资产大幅减值等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公司业务的实际状况

  1.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

  华仪集团的资金占用,使得公司经营现金紧张,特别是在2019年风电行业竞价上网机制的逐步推行而引发的运营商抢装潮背景下,上游供应商材料属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导致供应商对支付条件提高,公司资金紧张造成了部分关键零部件短缺或供应不及时,零部件不能及时到货,导致了生产排产的不均衡,甚至出现了部分项目交货期延迟的现象。部分投标因公司现金流和生产计划无法满足,主动放弃了参与投标,造成了新增订单和业绩的下滑。

  2. 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618.36万元,较2018年度减少48,053.19万元,主要系由于公司经营资金紧张,无法满足大量订单的前期资金垫付,故针对部分毛利率较低或者回款风险较高的订单,公司不再予以争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手订单85,730.50 万元,其中:风电主机订单金额51,530.50万元,输配电产业订单金额30,800万元;环保产业订单金额3,400万元,上述在手订单将陆续在2020年及其以后年度履行。同时,近几年公司加大风电场开发,在手风资源6400MW、列规401MW、其中核准批复401MW、电网批复198MW,将带动后续风电场投资和风机的销售。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员工到岗率已达100%,产能可确保订单的正常履行。

  目前公司资金来源主要系销售回款,资金支出主要系材料采购、员工工资、税费等,公司结合货款回收计划、采购付款计划。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3,786万元,可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二)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是否存在重大差错,业绩及资产情况是否真实准确。

  2018年度原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取得借款1.71亿元,并将其中的1.64亿元转入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公司未对上述融资及资金拆借进行处理,本期予以更正,将截至2018年末未归还的借款补列为长期应付款,借款利息支出补记至财务费用861.94万元,并补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尚未收回的1.55亿元其他应收款。

  2018年度,华仪集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道荣通过将资金划转、员工借款、对外投资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公司通过账面虚增货币资金、虚增应收账款收回、虚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方式掩盖资产占用的事实,本期一并予以更正,将被占用的资金合并补记为对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公司因资金占用对2018年度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以前年度的业绩和资产真实准确。

  会计师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的销售收款计划、采购付款计划,复核公司日常所需周转资金的准确性;

  2.获取公司在手订单的明细表,查阅相关在手订单情况,了解公司后续的销售情况;

  3.获取公司风资源的明细情况,查阅公司风电场建设相关的批复,了解公司以后年度的业务来源;

  4. 获取公司差错更正前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应的调整事项,对其进行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足,现有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但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采取出售资产、抵押资产获取借款、调整业务结构、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造成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存在差错,公司已对该差错追溯调整。

  三、前期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单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49万元、-823万元与288.45万元,与2019年四季度相比差额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9年各季度间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特点、收入确认、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出现大额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一)2019 年各季度间经营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19年度各季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第四季度亏损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对因关联方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4,657.04万元,将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被划转资金确认当期信用减值损失73,685.83万元,因对外担保确认预计负债确认当期信用减值损失79,437.31万元,扣除上述影响后,公司各季度的变动主要系经营活动所产生,经营活动影响数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三(二)之说明。

  (二)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特点、收入确认、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第四季度业绩出现大额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 公司经营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周转情况,针对部分利润率较低或者收款情况较差的客户,公司采用战略性放弃的方案,导致本期整体订单确认下降,各个季度均受到一定的影响,尤其是第四季度公司输配电产业属于交付旺季,2019年度由于整体订单下降,相应的收入减少较多。

  2. 业务特点

  公司高低压业务单笔合同金额不大,但是交货期存在一定的集中性,一般在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较为集中,主要系公司客户主要系国家电网等国有企业,其采购均按照年度预算执行,故每年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客户会根据其原先的预算情况要求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而风机的销售虽然不存在明显的淡旺季,但是与行业所在的政策情况密切相关,同时风机销售合同单笔金额较大,其确认与否对公司当期的利润具有较大影响。

  2. 收入确认情况

  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输配电业务及风电业务,相对输配电业务单笔业务量来说,风机销售收入金额较大,单个合同的收入确认对当期利润将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各个季度收入确认情况见本问询函三(一)之回复说明。

  公司输配电业务各个季度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波动,但整体确认情况相对稳定,按照行业情况,公司一般第二、四季度交付较为集中,故相应的收入金额较大。

  发电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子公司所建设的电站并网发电收入,该部分收入根据各月发电量,按照与国家电力部门签订的单价进行结算,收入的波动主要系实际风力发电量的波动引起,由于风力发电受气候环境影响较大,故各月之间存在一定的波动性。

  公司第四季度利润波动较大,主要系风机销售收入影响所致,公司2019年度机组收入确认情况如下:

  ■

  2019年度风机行业发展情势较好,为了享受政府相关政策出现了集中抢装的现象,导致整个风机行业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相应的风机生产上游企业如叶片、轮毂等重要部件的供应商均要求提前付款锁定订单,而公司由于资金占用导致经营资金较为紧张,如签订相关合同可能存在违约的风险,故公司放弃部分风机销售合同订单的获取,导致本年度整体风机销售收入较上年出现了较大的下降,2019年度风机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7,374.85万元,同比下降46%。

  3.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和2018年度的各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各季度经营业绩变化,除收入确认的影响外主要系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导致,公司按照对风机应收款按照逾期天数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剩余应收账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公司往年第四季度收入确认较多,导致部分应收款在第四季度账龄较第三季度有所增加,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数有所增加,主要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影响数如下:

  ■

  由于公司生产销售周期的影响,公司第四季度确认的收入较多,相关应收账款均系历年第四季度形成,故第四季度按照账龄及逾期天数计算的坏账准备,较前三季度会有一定的增加,相应的对公司的业绩情况产生较大的影响。

  同时公司2019年度第四季度确认存货跌价准备3,668.09万元,主要系公司对目前市场已不再生产的产品所储备的材料根据其性能、预计可使用情况计提跌价准备。

  4.期间费用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各季度期间费用确认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第四季度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于第四季度结算年度项目费用,包括风机设备的保险费用、输配电项目的咨询费以及风机售后服务费。

  5. 可比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数据来源:wind

  公司第二季度收入增长率高于其他同行业公司,主要系第一季度公司风电项目未交付,致使第一季度收入基数小,致使二季度增长较高。第三季度主要受公司资金紧张影响,导致风电和输配电业务下降,致使第三、第四季度业绩下滑高于同行其他公司。

  从上述情况可知,公司本期第四季度出现大额亏损,主要系确认资金占用款项坏账准备所致,同时本年度第四季度风机销售收入较往年大幅减少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

  会计师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 获取公司风力发电收入对应的结算单据,核对销售合同单价,复核公司账面确认的收入是否准确;

  2. 获取公司各季度销售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关注是否存在异常的费用;

  3. 获取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风机销售款逾期天数分析表,复核公司坏账准备账龄及逾期天数是否准确,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

  4. 核对公司风机销售、输配电销售收入对应的合同、签收单、发票信息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5. 获取可比公司相关数据,与公司可比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与公司相应的差异进行分析。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主要系公司生产销售周期相关,同时系公司本年度整体订单下降导致,公司因资金占用情况确认的坏账准备及预计负债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数,属于非经营业务产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预计负债确认的合理性。

  四、业绩预告显示,受输配电市场竞争影响,以及前期中标的部分风电项目出现业主建设进度延迟、延期交付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盈利水平下降。2016年至2018年,公司风电业务收入分别为8.24亿元、13.92亿元与6.4亿元。请公司:(1)结合经营情况、行业整体情况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输配电业务收入下降的具体原因;(2)逐项列示存在建设进度延迟、延期交付的情形的风电项目名称、交付对方名称、建设起始时间、预计建设期限、预计资金投入总额、已投入资金金额及建设进度,并分项说明出现建设进度延迟、延期交付的具体原因;(3)公司风电业务业绩波动显著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上述风电项目前期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情形。

  回复:(一)结合经营情况、行业整体情况等,说明公司报告期内输配电业务收入下降的具体原因

  我国输配电设备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产品的进入市场的门槛相对较低,企业之间竞争非常激烈。近年来,随着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普遍采用集中招标方式,使得竞争更加激烈,并且外资大型跨国集团也加大中国市场拓展力度,导致了行业竞争格局更趋于复杂化。

  自2016-2019年来,公司输配电业务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自2016年至2018来,公司输配电业务存在一定的波动,主要系行业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公司订单的获取情况导致。2019年,公司受资金紧张影响,因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在手项目执行和交期受到影响,甚至出现部分客户因延期交付取消订单、新增订单减少的情况,加之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致使报告期业绩有所下滑。

  (二)逐项列示存在建设进度延迟、延期交付的情形的风电项目名称、交付对方名称、建设起始时间、预计建设期限、预计资金投入总额、已投入资金金额及建设进度,并分项说明出现建设进度延迟、延期交付的具体原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延期的风电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三)公司风电业务业绩波动显著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上述风电项目前期减值计提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风机销售单个合同金额较大,风机销售的合同履行对公司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而单个风电场项目的集中角度,会对当期整体风机销售收入存在较大的影响,公司2016年至2019年度风机销售收入明细见下:

  单位:万元

  ■

  具体项目明细见下:

  1.2016年度风机销售收入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注]:该项目自2015年度开始实现风机销售,均系同一个合同下的设备分批交付所形成,上表中销售金额价税合计为当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由于同一客户同一个合同的回款无法进行单笔风机的拆分,故将该客户累计收款予以披露,上述累计收款及余额,均系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红石峁项目)累计实现的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回款及余额,2017年度情况相同。

  2. 2017年度风机销售收入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3.2018年度风电机组产品的收入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注]:该项目同一个合同下的设备分批交付所形成,上表中销售金额价税合计为当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由于同一客户同一个合同的回款无法进行单笔风机的拆分,故将该客户累计收款予以披露,上述累计收款及余额,均系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寿阳项目)累计实现的销售收入对应的销售回款及余额。

  4.2019年风电机组产品的收入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

  (续上表)

  ■

  2016年主要收入系晋能清洁能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寿阳项目)和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红石峁项目)两个EPC项目收入及公司参股的渑池祥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平罗华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主机销售收入等。

  2017年,公司除了继续巩固与五大发电集团、晋能、中电建龙江院、中电建北京院的良好合作关系外,在新客户的开发上取得了重大突破,相继新增了中电建贵州院、北控清洁能源等重要合作伙伴,达成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公司(两面井项目)、四川中民信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鄢陵项目)、西藏北控清洁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符项目)共200MW的项目,上述项目当年确认收入75,910万元(含税),致使年度内收入大幅度增加。

  2018年,公司加大自营风电项目建设,当年完成鸡西恒山风电场项目建设并陆续完成并网发电,该风电场主机收入共13,780.23万元,因自营风电场计入在建工程,主机未能确认收入。履约项目巴彦淖尔项目因电网接入审批延后、总包单位施工进度缓慢及业主方对机组配置进行调整等影响,致使项目进度有所推迟。2018年,受项目延期及自营风电场建设等影响,导致风电收入有所下滑。

  2019年,受资金紧张,特别是在2019年风电行业竞价上网机制的逐步推行而引发的运营商抢装潮背景下,上游供应商供不应求,支付条件提高,公司资金紧张造成了部分关键零部件短缺或供应不及时,造成在手项目交货期延迟,同时因现金流限制,放弃参与部分项目的招投标,致使业绩下滑。

  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公司主要销售高低压配电产品、风电机组产品及风电开发。高低压配电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客户签收回执,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风电机组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并取得客户签署的项目执行签收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风电开发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并提交给客户、取得客户出具的结算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1.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应收账款——风电设备组合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3) 应收账款——除风电设备外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公司根据以上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政策对销售的风电机组产品确认收入,并对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各期确认的风机销售收入进行检查,获取销售合同、项目签收单、出库单、发票等予以核对,验证收入真实性。对各期确认的输配电收入,我们采取抽样的方式,检查销售合同、签收单予以核对,验证收入真实性;

  2. 获取公司各年风机收入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发生额明细,与账面确认的风机收入明细进行配比,核对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3. 对报告期内各期确认的销售收入进行发函,核实当期交易情况;

  4. 对公司各报告期期末的应收账款进行抽样函证,核实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

  5. 针对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机销售客户,我们对项目现场进行实体走访、视频连线查看等方式,核实风电场建设的情况;

  5. 针对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风机销售客户,我们对其进行视频访谈,了解风电场建设情况、风电场整体运行情况,询问应收款项逾期的原因,并取得对方书面确认的访谈记录。

  经核查,我们认为风电业务业绩波动受公司获取的订单时间、客户的风电场建设进度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根据以上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政策对销售的风电机组产品确认收入,并对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调节利润的情形。

  五、请公司补充说明除上述项目外,剩余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是否仍存在减值迹象及依据。

  回复:(一)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1) 明细情况

  ■

  上述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10,947.80万元,非受限金额12,838.42万元,公司使用受限的资金,除因办理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借款等业务所缴纳的相应的保证金外,剩余部分系公司因诉讼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所形成。公司涉诉事项分为二类,一类系公司对外担保确认的诉讼冻结,该部分事项公司已全额确认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第二类系供应商就货款进行的诉讼保全,供应商出于对公司付款能力的担忧,故对公司资金账户进行冻结,该部分公司账面已确认相应的应付账款,故不存在需要额外确认减值损失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亲自取得了公司银行账户相应的网银流水或银行对账单,向银行函证账户资金金额及使用受限情况,针对诉讼所冻结的账户,我们取得了相应的诉讼资料,核对相关诉讼信息。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货币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

  (2)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非风电设备应收账款

  ■

  (4)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风电设备应收账款

  ■

  会计师核查情况:

  公司上述应收款项均系销售形成,针对上述应收款,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 通过抽样的方式对期末余额进行函证;

  2. 结合以前年度回函情况以及本年度的销售情况,获取相应的合同、订单、发票、签收回执单等资料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替代测试;

  3. 对公司主要客户工商信息进行查询,了解客户经营情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4. 核对公司以前年度实际坏账损失,结合期后收款情况、函证回函确认情况等,对管理层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针对上述应收账款,公司采用单项计提、账龄组合、逾期天数等方式进行测试,已对应收账款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1) 明细情况

  ■

  (2) 存货跌价准备

  ■

  公司期末原材料主要系风机设备备货的原材料,包括齿轮箱及其配套材料、轴承、发电机等部件。库存商品主要系输配电已完工产品,包括各类高低压开关柜、箱变等,公司工程施工科目内容主要系环保项目的工程类支出。2019年度确认存货跌价准备3,668.09万元,主要系公司在年末时对公司库存进行全面盘点,本年度1.5兆瓦的风机基本已不再生产,公司原先采购的相关材料产生减值迹象,公司根据相关材料的性能、有效期、预计可使用情况等数据进行测算,对公司相关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会计师核查情况:

  针对上述存货,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对期末存货进行抽盘,查看存货使用状态,关注是否存在毁损、报废、闲置的存货;

  2. 获取期末存货清单,结合存货库龄进行分析,关注是否存在长期闲置未使用的存货情况;

  3. 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已售同类产品售价、预计税费率等信息,对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复核。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对根据存货计提适当的存货跌价准备。

  六、请结合现阶段公司情况,补充说明公司针对业绩大额亏损已采取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积极开拓主业,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1、输配电产业

  积极调整输配电业务结构,聚焦重点业务领域,不断提升公司利润率。积极布局电力物联网和电气智能化,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经验和产业优势,专注输配电产品物联网化技术攻关,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强化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生产经营和转型升级。积极开发海外市场,积极开发非洲及美洲等海外市场,充分利用有效资源,打造新的增长引擎。

  2、风电产业

  加快大容量风机研发、投产进度,抢占主流业务市场。坚持“以资源换市场”的模式,加快推进资源开发,市场跟进,风电运维等模式。注重风电效益提升,夯实售后服务,总结风电场运营管理经验,延伸风能产业链,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3、环保产业

  聚焦废水、废气等核心业务,重点布局湖北武汉、襄阳、湖南岳阳、四川成都、山西朔州、陕西榆林等地区的废水、废气市场。积极开展战略合作,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不断提升公司业绩。同时加强与设计院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公司的环保装备智能化水平,创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不断提升公司流动性

  1、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70%股权进行转让,转让价格合计为55,860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28,618.36万元,上述股权转让款缓解了公司的经营性资金的紧张。

  2、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沟通,确保金融融资的稳定。

  3、加强客户质量的筛选,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确保企业自身业务的造血功能。

  (三)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后,一方面积极与控股股东沟通协商,定期发函问询控股股东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的进度,并督促控股股东务必尽快解决上述违规事项。另一方面,立即深入自查并开展了内部整改工作。全面核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公司在资金、债务、对外担保等方面的内控管理各个环节的执行效力;强化公司印章管理与使用;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重要部门有关人员学习重要规章制度,强化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和管理意识;继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及监管部门监管要求,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使决策层、经营层人员、岗位、职责分离,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与法律意识,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925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规定,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审计为负值,公司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历年定期报告的审议是否保持了必要的审慎性,审议过程和意见发表是否勤勉尽责。

  回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历年定期报告的审议,保持了必要的审慎性。在公司历年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议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定期报告,就相关关联交易、应收账款计提及核销、对外投资等历次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同时,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审计规程》的规定,就年报审计重点工作与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督促公司加快与审计机构沟通,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公司历年定期报告均严格履行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和管级管理人员亦对历次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22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一)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256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由于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11.47亿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11.47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9,437.31万元。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估计公司将就上述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79,437.3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就公司对外担保的完整性以及上述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本专项说明一所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以结构性存款为华仪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借款和票据违规提供质押担保,因该等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及兑付票据,本期被强制划转存款73,685.83万元,公司已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已将上述违规担保划款银行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件尚未判决。

  四、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的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违规提供质押担保并被强制划转存款的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并且该事项没有导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因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其作为强调事项段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五、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采取出售资产、抵押资产获取借款、调整业务结构、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六、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如本专项说明五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因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披露。

  七、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八、公司董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1、天健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

  2、关于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及相关审议程序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3)。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控股股东承诺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解决诉讼,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问题。

  3、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并在2020年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说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作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仪电气”)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意见。

  二、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该事项段中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祁和生                 周民艳                汪光宇

  2020年4月22日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

  彭传彬                  屈  军                 骆克梅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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