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53.07%,主要系支付工程总承包工程款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减少36.64%,主要系票据到期托收和供应商款项背书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49.62%,主要系预付总包工程款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减少48.67%,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总承包合同存货调整为合同资产所致。
(5)合同资产:报告期末合同资产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新增科目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5,514.23%,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和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77.58%,主要系1万吨/年高端催化剂技改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04.05%,主要系对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0.41%,主要系发放2019年度绩效奖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89.04%,主要系上缴2019年第四季度所得税和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总收入:报告期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58.57%,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67.85%,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成本相应降低所致。
(3)税金及附加: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57.63%,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报告期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研发投入补助和稳岗补贴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青岛联信出售股票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39.68%,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49,925.00%,主要系本期向临淄区红十字会捐款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31.41%,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1.79%,主要系一季度回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9.81%,主要系发放2019年度年终绩效奖所致。
(3)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7.80%,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和备用金减少所致。
(4)报告期取得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青岛联系处置债务抵偿所得股票所致。
(5)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94.36%,主要系青岛联信支付购买房产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新疆独山子签订了《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及《建设工程服务合同》,公司承担独山子石化加工轻烃炼油及乙烯优化调整项目(炼油部分)-5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EPC 总承包工作,合同总价款为22,480.56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9,506.31万元,累计收款19,707.94万元。
2、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榆林市签订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总价款为12,08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768.82万元,累计收款5,077.08万元。
3、2017年10月16日,公司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独资企业)在淄博市签订了《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17,878,777.00元。地方政府对此项目高度重视,并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临淄区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要求:“塑料加工产业要以提升产业素质、实现高端发展为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塑料高分子产业园建设,整合提升区内现有塑料加工企业,积极引进一批行业先进技术、领先项目,推动塑料产品结构性变革。”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环保要求趋严,业主方一直未向公司下达开工通知。截止本次《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仍处于停顿状态,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动导致的取消风险。公司将积极与业主方沟通,就本项目事宜尽快拿出确定性意见,并及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将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及在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公司业务平稳运行。
4、2016年3月1日,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公司负责电站导热油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熔融盐储热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55,958,877 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2,346.02万元,累计收款19,944.40万元。
5、2020年3月12日,公司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确定为《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油品罐区紧急切断阀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人,中标价暂定8,499.4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19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2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经讨论和表决,选举李微微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承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微微: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安全工程师。2005年7月起于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工艺及安装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工作;2017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技术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微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微微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李微微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2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2)。
2020年4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6,275,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10%,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列明的其他议案不变。
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重新发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3: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九)《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9.01选举曲思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王成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王春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林彩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01选举韩秋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张式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潘爱玲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11.01选举谷元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02选举郭福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注:
1、第(一)至第(八)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第(九)至第(十一)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第(八)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第(九)至第(十一)项议案需要以累积投票制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相关人员的简历已在《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7、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5日12:30-12:50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 勇 李克胜
电 话:0533-7993828
传 真:0533-7993803 电子邮箱:gaoyong@sdsunway.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4
(二)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9 投票简称:三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1-8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议案9-11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
1、【议案1-8】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选项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议案9-11】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位股东对该项议案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即非独立董事: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独立董事: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各自单独计算)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多名候选人,其投给全部候选人的表决票数之和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表决权票数。
示例:某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为4名,则股东对选举独立董事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400票(100股×4=400票)。股东可以将400票分别投给四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400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数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该股东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400票。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22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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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重大项目执行情况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加工轻烃炼油及乙烯优化调整项目(炼油部分)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018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新疆独山子签订了《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及《建设工程服务合同》,公司承担独山子石化加工轻烃炼油及乙烯优化调整项目(炼油部分)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EPC总承包工作,合同总价款为22,480.56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9,506.31万元,累计收款19,707.94万元。该项目业主方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2、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榆林市签订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总价款为12,08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768.82万元,累计收款5,077.08万元。该项目业主方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3、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2017年10月16日,公司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独资企业)在淄博市签订了《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17,878,777.00元。地方政府对此项目高度重视,并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临淄区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要求:“塑料加工产业要以提升产业素质、实现高端发展为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塑料高分子产业园建设,整合提升区内现有塑料加工企业,积极引进一批行业先进技术、领先项目,推动塑料产品结构性变革。”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环保要求趋严,业主方一直未向公司下达开工通知。截止本次《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披露日,该项目仍处于停顿状态,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动导致的取消风险。公司将积极与业主方沟通,就本项目事宜尽快拿出确定性意见,并及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将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及在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公司业务平稳运行。
4、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合同
2016年3月1日,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公司负责电站导热油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熔融盐储热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55,958,877 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2,346.02万元,累计收款19,944.40万元。该项目业主方的履约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未来结算与回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重大合同具体签约情况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相关合同公告。
2、鉴于上述有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最终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同时,由于受客户情况变化、财务核算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未来确认的营业收入与合同金额并不完全一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23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因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维工程,证券代码:002469)自2020年4月17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和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筹划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16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曲思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曲思秋先生、王成富先生、王春江先生、林彩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韩秋燕女士、张式军先生、潘爱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承诺符合任职资格(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认同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曲思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注册会员(PMIMember)、注册项目管理专家(PMP)、高级项目经理。1985年9月至1995年2月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油品储运设计专业室主任、工程师;1995年2月至1996年12月,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副院长;1996年12月至2001年4月,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院长;2001年4月至2003年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厂副总工程师兼设计院院长;2003年至2004年4月,任齐鲁石化炼油实业部副总工程师兼设计院院长;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1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曲思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89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49%的股权,其直接并通过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131,170,0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06%),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曲思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曲思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曲思秋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成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项目经理。1989年9月至2004年4月,历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设计工程师、专业室主任;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当时的公司内设机构)经理助理、项目管理部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助理、项目管理部部长;201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成富先生持有本公司2,626,0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4%的股权。王成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成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成富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满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设备监理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注册会员(PMIMember)、注册项目管理专家(PMP)。1987年7月至2004年4月历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专业室主任、副总工程师;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任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最早为公司内设机构,2005年6月工商注册)经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青岛分公司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青岛分公司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春江先生持有本公司4,27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5%),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4%的股权。王春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春江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王春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林彩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美国项目管理协会注册会员(PMI Member)、注册项目管理专家(PMP)。1994年起历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师、专业室副主任、主任、副总工程师、技术部部长,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2007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技术部部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本公司总工程师;201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4年2月至今兼任本公司北京节能环保技术开发中心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林彩虹女士持有本公司1,912,9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2.20%的股权。林彩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彩虹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林彩虹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韩秋燕: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1985年8月进入化工部规划院(现更名为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化工处(现更名为材料化工处)工作至今,主要从事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领域的规划与投资研究和咨询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了百余项国家、省市和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项目审查和市场研究工作。韩秋燕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山东石大胜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韩秋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秋燕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韩秋燕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式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环境资源法学博士毕业,南京大学博士后,美国马里兰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常务理事,中国科技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山东省人民政府第二届法律专家,山东省循环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省环保厅法律咨询专家,济南市律协环保委特邀顾问,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咨询专家。张式军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式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式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张式军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潘爱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后,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科带头人,山东大学资本运营与创新管理研究院院长,山东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主持完成国家社科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课题,完成省部级课题和企业委托课题20余项,在重要期刊发表论文90余篇,出版专著2部,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潘爱玲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潘爱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爱玲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潘爱玲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注:上文中“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前身。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17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局域网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上午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炼厂中路22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谷元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谷元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提名郭福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承诺符合任职资格(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谷元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7至2004年4月,历任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专业室副主任、技术质量部副部长;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设计部部长、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等职;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7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07年12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设计部部长、项目管理部部长、综合部部长等职;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监事会主席;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综合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谷元明先生持有本公司1,96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2%的股权。谷元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谷元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谷元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郭福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1995年8月起于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石油化工给排水、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作;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二、三、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福泉先生持有本公司1,942,9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福泉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郭福泉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注:上文中“齐鲁石化胜利炼油设计院”、“山东三维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