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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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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5,647,534.1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6,564,753.42元,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082,780.76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100,162,980.60元,减去2019年已分配2018年现金红利16,208,948.85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43,036,812.51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14%。公司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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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公司主营水力发电、电力销售和自来水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公司在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电网内无新增发电装机。公司在遂宁城区范围内拥有完整的自来水制水、供水厂网系统。公司自来水经营为所属自来水厂生产后通过自有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网内用户。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和自来水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电力投资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发电装机总量、电网规模及发电量居世界首位。报告期末,全国全口径发电机装机容量为20.10亿千瓦,同比增长5.80%。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比继续提高。分类型看,水电3.60亿千瓦、核电4,874万千瓦、并网风电2.10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00亿千瓦、火电11.90亿千瓦。2019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0%。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

  (注: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

  四川是全国水电大省,水电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一,是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正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2019年,四川电网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挖电能替代潜力,落实国务院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用电潜力,促进供区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大力拓展电力外送市场,1998年至2019年累计外送电量突破万亿千瓦时大关,水电利用率连续三年保持上升。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是国有控股的水电企业,拥有完整的供电网络和供水网络。公司以建设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为战略目标,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网络发展方式转变和公司发展方式转变,坚强电网基本形成,电网本质安全得到显著提升。公司电水供应稳定,网络建设成效显著。在辖区内供电市场占有率100%,供水市场占有率9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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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①:2020年3月,“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名称变更为“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编号:临2020-011)。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遂宁地区完成自发上网电量63,438.6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7.79%;售电量221,158.0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8%;甘孜州康定地区上网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电量7,661.8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6.68%。售水量4,005.68万吨,同比增长5.38%。实现营业收入16.08亿元,同比增长0.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68.62万元,同比下降2.0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1.2019年8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2017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编报要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及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①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a.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投资借款;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其他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债务人信用特征已不能合理反映其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应收租赁款。

  b.基于债务人信用特征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除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应收账款分为与关联方相关的款项组合和其他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分为与关联方相关的款项组合和其他账龄组合。

  应收款帐和应收租赁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变化具体如下:

  ■

  (2)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①资产负债表

  a.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b.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

  c.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②利润表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等项目,调整“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列报顺序。

  2.2020年1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没有影响。

  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①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②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③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合并利润表

  ①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②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遂宁市明星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等8家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7家、控股子公司1家。与上年相比,无新增子公司,本年处置四川汇明矿业有限公司减少控股子公司1家。本年度合并范围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董事长:王更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3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更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20.20亿千瓦时,金额71,0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0.80亿千瓦时,金额1,600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上述交易所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预计2020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0-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安全隐患、因环境整治拆除、丧失功能且无修复价值的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截至2020年2月29日,该批固定资产原值613.18万元,累计折旧558.86万元,资产净值54.3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净额54.32万元。

  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利润总额54.32万元(未预计残值收入,未考虑后期折旧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实施基建、技改等项目,预计总投资40,376.1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25,089.00万元,技术改造13,171.30万元,固定资产零购1,862.48万元,信息化投入253.35万元。

  2020年度投资方案为全年总计划,已包含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0年迎峰度夏重点项目投资4,583.57万元。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依法决策后,以其自有资金投资相关项目。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并可在投资计划总额内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调整个别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19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14%。上述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0-01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0-01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遂宁市电力物资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2,057.73万元,对新疆诺尔矿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652.95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共计2,710.6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债权账龄较长,公司长期追收无果;同时,上述欠款单位已注销,预计后期无收回可能性,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公告》(编号:临2020-01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0.95亿元。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回避了表决。

  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经营层组织实施上述交易所涉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0-018)。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计提预计负债1,312.75万元。本次自来水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在子公司和公司合并层面,均将增加在建工程1,111.41万元,增加预计负债1,312.75万元,增加营业外支出201.34万元,减少利润总额201.3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编号:临2020-019)。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业绩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程序合法、有效,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王更生、向道泉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更名为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并对职能职责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如下:

  (一)设立15个部室。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发展策划部、生产技术部、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建设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物资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互联网办公室、产业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二)设立5个中心。分别为:综合服务中心、物资供应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运维检修中心、计量中心。

  (三)设立5个分公司。分别为:发电分公司、渠河运行维护分公司、船山供电分公司、安居供电分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数据中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20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召开。5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永祥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与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购、售电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核销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金融服务,是公司优化资金管理的需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4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20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20.2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下同)7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公司持有46%股权)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0.8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不含税、基金和附加,下同)1,600万元。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人回避事宜: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销售,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按规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19年实际购电量比预计购电量有一定幅度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涪江来水较好,自发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公司预计2020年购电量比2019年购电量有一定幅度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多年涪江来水和涪江生态流量泄放等因素影响,预计2020年自发上网电量比2019年下降幅度较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386.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按月支付采购电力款项,华龙公司能够按月收回销售电力款项,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19年12月26日00:00至2020年12月25日24:00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20.20亿千瓦时,金额71,000万元。

  2019年12月26日00:00至2020年12月25日24:00期间,华龙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0.80亿千瓦时,预计金额1,6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售电定价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7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23号)批准的定价标准。

  (三)结算方式

  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当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当月结算当月电费。

  华龙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售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每月25日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销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将持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价格为准,是公允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8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回避了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0.95亿元。

  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王更生、蒋毅、赵雄翔、邓齐明按规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完备,关联方确认准确,交易定价政策明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

  前次金融业务服务关联交易有效期限为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亿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法定代表人:毛伟明

  注册资本:8,29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谭洪恩

  注册资本:386.5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资本:18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798.72亿元,净资产403.98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0.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7亿元。

  (二)关联关系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本84,591,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7%),系公司控股股东,其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为中国电财的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其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单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其为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存款及结算金融服务,公司预计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0.95亿元。

  (二)定价原则

  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三)结算方式

  1、活期存款中国电财按合同约定,每季末进行利息结算。

  2、定期存款中国电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期限,按期进行本息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金管理,节约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本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目标、盈利能力,兼顾股东近期及中长期合理回报基础上,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及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2020年4月2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43,036,812.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071,633.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14%。公司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99,686,162.2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3,036,812.5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1,071,633.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为国有控股的水电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电力投资建设稳步推进。主动响应国家战略大局,持续纵深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深挖电能替代潜力,落实国务院一般工商业降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释放企业用电潜力,促进供区全社会用电量持续增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造的关键时期,致力打造成为一流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在遂宁市本级和船山区、安居区拥有完整的发、供电网络,网内水力自发电量全部上网销售,不足部分通过下网关口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销售。同时,在遂宁城区范围内拥有完整的自来水制水、供水厂网系统。公司自来水来源为所属自来水厂生产后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给网内用户。在辖区内供电市场占有率100%,供水市场占有率90%以上。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和自来水经营业务,经营利润主要来源于自发上网电量、售电量、售水量的增长和成本、损耗(电力线损、厂用电消耗、水损)的有效控制。经营稳健,运作规范,公司质量稳步提升,近三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在1亿左右,最近三年同期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6.07%。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纵深推进,电、水网络质量不断增强,前三年电、水网络固定资产平均投资达1.14亿元,电、水网络维护平均支出达1.81亿元。根据公司发展与经营需要,预计2020年总投资将达4.04亿元,经营活动收到现金预计18亿元,经营活动所需现金预计为16.82亿元,资金需求量将达2.86亿元。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1、公司主营业务电力和自来水生产销售属于技术密集型和资产密集型基础产业,项目一次性投资大,投资回收期相对较长,电、水网络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具有周期性,目前电力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造的关键时期,投资需求量大。

  2、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公司必须主动作为,积极适应电改,拓展市场空间,以保持公司在供区内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3、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升级改造电、水网络,拓展新增供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效果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累计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投资建设如下项目:

  1、投资11,918.00万元,用于新建永兴110kV输变电工程和唐家35kV输变电工程。

  2、投资2,331.00万元,用于新建10kV配套出线10项,主要包括:110kV金家沟变电站10kV配套出线新建工程(金03~04线)、窑湾110kV变电站至中环线金龙处交界处10kV电缆线路新建工程(湾16线)、天星坝110kV变电站至机场中路10kV架空线路新建工程等项目。

  3、投资840.00万元,用于新建变电站10kV出线土建3项,主要包括:新建110kV金家沟变电站10kV配套出线土建工程、唐家35kV变电站配套出线土建工程、明霞110kV变电站10kV出线土建新建工程。

  4、投资10,000.00万元,用于新建运维中心及生产和辅助用房。

  5、投资13,171.3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投资46项。主要包括:黄连沱右岸岸坡水毁修复改造、35kV线路改造、110kV南北线改造、10kV遂南变电站110kV间隔改造、老旧弃管小区改造、农网改造等项目。

  6、投资253.35万元,用于公司信息化投资,主要为综合数据网安全探测及监控系统建设;二次安全防护系统改造;视频监控平台升级改造等。

  7、投资1,862.48万元,用于固定资产零购投资。主要包括购置龙凤水电站进水工作闸门、启闭机,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仪器仪表、专用工器具和生产车辆等。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预计2020年公司遂宁供区内售电量增长2.46%(达到22.66亿千瓦时),售水量增长2.35%(达到4,100万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规定,既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又兼顾了公司对网络改造、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的实际承受能力,是公司和全体股东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有机统一,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6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4月2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15号)(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将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执行。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对2020年财务报表年初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之专项说明》(XYZH/2019CDA90032),认为本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XYZH/2019CDA90032)。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拟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公司长期追收无果;同时,欠款单位已注销,预计后期无收回可能性,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

  二、本次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母公司和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利润没有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核销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CDA90026),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核销符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CDA90026)。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19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2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与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京鑫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京鑫公司诉求判令被告自来水公司支付诉争工程竣工结算款1,259万元及违约金597万元。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8)川09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自来水公司按法院确定的工程造价支付余下工程款1,043.37万元及违约金。自来水公司已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起上诉,鉴于最终上诉结果的不确定性,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自来水公司拟计提预计负债1,312.75万元。

  二、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在子公司和公司合并层面,均将增加在建工程1,111.41万元,增加预计负债1,312.75万元,增加营业外支出201.34万元,减少利润总额201.34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宏、何云、吴开超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遵循谨慎性的会计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能够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编号:临2020-021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部(遂宁地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11.558万千瓦,为水力发电,生产的电力在公司自有的供电区域内销售。

  ■

  二、本公司持有46%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所属的炉城电站(甘孜州康定地区)发电机组装机容量3.00万千瓦(本公司权益装机容量为1.38万千瓦),为水力发电,生产的电力销售给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客户。

  ■

  三、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售水情况

  ■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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