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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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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6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93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拓展到体外检测服务领域,实现“仪器+试剂+服务”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具有核酸分子检测试剂、多重荧光定量PCR、干化学等现代生物学技术平台,目前拥有500多个产品,广泛应用于传染病防控、临床检测、大规模人口筛查、优生优育管理等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核酸分子诊断试剂、核酸纯化试剂、干化学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体外诊断相关的“仪器+试剂+服务”一体化为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为体外诊断试剂、配套检测仪器等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公司通过自我研发,向合格供应商采购所需的原材料,通过组织生产形成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最终销往疾控机构、医院、第三方检测机构、体检机构、科研单位等用户。在最近几年,逐步拓展到关键原材料生产、医学检验服务领域。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5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体外诊断试剂。

  20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体外诊断行业从实验生物学时期过渡到了分子生物学时期。行业快速发展的驱动力主要是检测精确度提高、检测周期缩短、成本下降。目前,体外诊断已形成了一个价值数百亿美元的成熟产业。根据广证恒生发布的《IVD行业深度报告》,2016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达到600亿美元,预计到2020年可以达到700亿美元。

  受益于体外诊断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分子生物学技术在临床检验领域应用所带来的新一轮医疗革命,核酸类诊断试剂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带动我国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以15%左右的年增长率。根据统计,我国体外诊断产品人均年消费额为4.6美元,仅为全球平均消费水平的一半,更远低于发达国家的人均30-60美元的水平。鉴于人口基数大、经济水平迅速提高和高端消费者的增加等因素,中国体外诊断试剂市场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2.行业发展态势

  (1)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仍然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报告(2017)》,2013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288亿元,2016年达到450亿元,年平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6%,预计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到2020年将超过800亿元。从细分领域看,分子诊断占我国体外诊断市场份额由2011年的11%左右上升至近年的15%以上。分子诊断具有速度更快、灵敏度更高、特异性更强等特点,符合精准医疗的趋势,市场规模在未来仍有持续快速增长的空间。

  (2)分子诊断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产业发展将不再局限于诊疗,而愈加重视预防性医学。分子诊断作为预测诊断的主要方法,既可以对个体遗传病进行检测,也能进行预防诊断筛查并提供用药指导,且具有特异性强、灵敏度高、窗口期短等优点,并可进行定性定量检测。近几年,分子诊断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市场规模增长率维持在20%-25%之间,是主要诊断试剂中发展最快的市场。

  3.主要技术门槛

  体外诊断行业汇集了生物、医学、机械、光学、电子(微电子)、计算机、工程学、工业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技术,技术门槛高。新技术的不断运用和更新,客观上也缩短了行业技术的更新周期,对企业技术的积累以及人员的专业要求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的市场地位

  基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平台,公司研发了覆盖传染病检测、肿瘤筛查、女性生殖道微生态检测等多个领域的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传染病防控、临床检测、大规模人口筛查和优生优育管理等领域,在相应细分市场中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竞争优势。

  (1)在荧光定量PCR方面,公司在国内率先倡导多重荧光定量PCR检测,依托涉及多重检测、熔解曲线、引物探针标记修饰、新型扩增体系、个性化样本预处理等多个技术领域的多重荧光定量PCR技术平台,在分子诊断领域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2)在女性生殖道微生态检测领域,公司自主研发的医学图像分析诊断系统,完成了阴道炎检测从手工到自动化、智能化的转变,实现了统一的检测标准,将检测标准化,提升了医生资源缺乏地区的诊疗水平;

  (3)在传染病检测领域,公司是国内疾病预防控制核酸类检测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有400多个产品品种,覆盖全国各省区300多家地级市疾控中心,基本涵盖了国内已发或国外已发、国内未发的传染病,包括呼吸道类、腹泻类、疹类等检测项目。

  (4)在HPV检测方面,公司HPV检测试剂能够实现“分型+定量”,近年来保持了较高增速,并且自2016年起成为江苏泰州、河南郑州、新疆、陕西西安、广东顺德、宁夏等多个地区“两癌筛查”项目HPV检测试剂的重要供应商,以稳定可靠的质量和高效的服务为我国“两癌筛查”项目作出了积极贡献。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分子诊断的技术方向目前主要聚焦于高通量、封闭式以及时效性。NGS、熔解曲线、POCT、等温扩增技术、快速提取、单分子测序及检测、CRISPR等技术是研究与应用的主要方向。

  (2)新产业

  体外诊断上游层面,很多公司积极布局分子诊断原料行业,尽力降低对外部的依赖;同时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解决核心原材料自主可控,稳定供应的问题;中游层面,引入精细化管理,强化生产自动化、智能化;下游层面,适应国家医疗政策,积极布局销售端。

  (3)新业态和新模式

  一是强强联手。体外诊断生产制造公司积极与国际巨头或者与研发、流通领域强强联手,积极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协同发展;二是基于已有的产品线,布局独立检验实验室,进入第三方检测领域;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机遇,推进网上医院建设,同时积极布局家用体外诊断市场。

  (二)未来发展趋势

  (1)分子诊断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产业发展将不再局限于诊疗,而愈加重视预防性医学。分子诊断作为预测诊断的主要方法,既可以对个体遗传病进行检测,也能进行预防诊断筛查并提供用药指导,PCR、基因芯片、NGS均为发展方向。

  (2)POCT化

  POCT是指在采样现场进行的、利用便携式分析仪器及配套试剂快速得到检测结果的一种检测方式。与专业实验室诊断相比,POCT具有快速、使用简单、节约综合成本等优点,有利于诊断产品向小型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3)自动化、多功能、集成化以及智能化

  自动化、多功能、集成化、智能化的检测设备,能有效的节约人力成本,提高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一台机器可以实现多项指标的测试,极大的缩减了测试的时间,进而将有利于检测产品家用化。

  (4)特定的检测试剂与专用仪器配套使用

  检测过程中所需要的仪器、试剂、耗材等组成了体外诊断系统,而相互匹配的检测仪器与试剂相互配合能够达到更好的检测效果,特定的检测试剂与专用仪器间的配套关系愈发紧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8,794,709.9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756,179.7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23%。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参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3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下午14:00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施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基于对2019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19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19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了独立的审计报告,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18)。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也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14)。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0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第一季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0第一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马施达先生、金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子议案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马施达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子议案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金晶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0-016)。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施达,男,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绍兴兰亭国家森林公园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绍兴市医药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2001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浙江托普软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马施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晶,男,198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4月至今,任华威慧创(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金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严浩荣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第二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严浩荣,男,1988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毕业于扬州大学生物技术专业。2010年5月至2014年4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质管部QC、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2019年1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副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经理。

  严浩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674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赵勇

  ■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高伟

  ■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刘云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不含税),2018年度境内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不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2019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严守了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编制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并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得到与会董事和监事一致表决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4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4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660,000股,发行价格为46.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5,794,8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53,434,610.00元(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632,360,190.00元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在支付除保荐承销费用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6,62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2,933,5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41号《验资报告》。

  (二)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92,570,290.27元,其中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46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3月28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9年11月2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泰州市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金额为人民币492,570,290.27元。具体如下表: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468,811.0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5,396,911.0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前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了《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75号)。本公司已于2019年12月对前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396,911.09元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2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报告期内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详情如下: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户:12830078801300000471)

  ■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银行账户:5239007325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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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本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硕世生物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硕世生物2019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硕世生物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19年12月31日,硕世生物泰州总部产业园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9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3,756,179.76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142,363.9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8,6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7,930,000.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04.98%,占截止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的63.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方案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5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房永生、王国强、刘中华、吴青谊、侯文山、秦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邵少敏、张林琦、何斌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何斌辉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房永生,男,195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9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副所长;1999年至2015年任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化学与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副所长等职务,2015年退休。1999年至2006年任上海中科生龙达生物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房永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副董事长、总经理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139.4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国强,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2年至1996年任山东滨州医学院组胚教研室助教;1996年至2001年,于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组织胚胎学教研室攻读博士学位;2001年至2006年历任上海中科开瑞生物芯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至2009年历任凯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全国市场总监;2010年4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王国强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董事长房永生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494.5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中华,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3年至1998年任泰山医学院教师;1998年至2001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2005年于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2010年任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08年至2009年在美国纽约血液中心以及洛克菲勒大学艾伦·戴蒙德艾滋病研究中心合作交流研究;2010年8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副总经理。

  刘中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44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青谊,男,1973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职于杭州盐业公司;1998年任职于杭州市体改委证券处、杭州市政府证券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至2002年任职于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2002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5月,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吴青谊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2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侯文山,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1995年9月至1997年9月任职于旺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任中华开发工业银行投资部专员;2000年4月至2004年9月,任汉友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协理;2004年10月至今,历任华威国际投资集团协理、产业研究院院长、合伙人;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侯文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秦莹,女,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1月-2016年4月,任奥森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亚太区人力资源负责人;2016年4月-2020年2月,任至本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2017年12月至今,至本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秦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邵少敏,男,1964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职称。1988年7月至1995年12月,历任浙江省体改委证券处、浙江省证券委办公室副处长、浙江省证管办发行上市部副主任;1995年12月至1998年1月,任浙江省德清县副县长;1998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原杭州特派办)上市公司监管处处长、稽查处处长;2001年10月至2006年6月,任浙商证券(原金信证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裁;2006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2月至2007年10月,任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07年10月至今,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1年5月至今,任浙江广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市仲裁委仲裁员;2015年11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专业兼职导师;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邵少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林琦,男,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3月至1993年3月,英国爱丁堡大学遗传学系博士后;1993年3月至1998年7月,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博士后;1998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助理教授;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美国洛克菲勒大学副教授;2007年11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任清华大学医学院副院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林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斌辉,男,196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经济师(中级)职称,保荐代表人。1997年10月至2000年4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项目经理;2000年4月至2009年5月,历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行部总经理、股票发行部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筹备组成员;2009年5月至2016年7月,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行总部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招银协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斌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16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3人,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马施达、金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施达,男,1972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3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绍兴兰亭国家森林公园主办会计、财务科长;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绍兴市医药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2001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浙江托普软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08年7月至2013年2月,任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13年3月至今,任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马施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晶,男,198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4月至今,任华威慧创(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金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0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G19栋三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二) 登记地点:江苏硕世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G19栋三楼);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1号G19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201617

  联系电话:0523-86201531

  邮箱:sssw@s-sbio.com

  联系人:吴青谊、周进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

  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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