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决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手工具(Hand Tools)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手工具业务凭借研发、渠道、品牌和国际化四大优势,继续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同时为了应对外部环境的复杂变化,依靠自身在规模、技术和资金的优势,积极拓展海外制造基地,在稳定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获取了新的市场机会。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新手工具产品的销售比重超过30%,新增手工具SKU一千余个;同时公司在新兴市场和潜力客户的开发上卓有成效,不但开发了包括英国Range等在内的全新大客户,还拓展了原有客户的其他产品的需求;另外,公司还完成了对北美最大的门窗可替换五金件供应商Prime-Line公司的收购,并借此建立了美国西海岸的仓储物流售后服务基地,加强了自有品牌尤其是高端品牌的建设和对北美市场的服务能力;同时,公司越南制造基地陆续投产出货;最后公司持续加强电商销售渠道建设,逐步开展细分市场的电商平台渠道建设,在亚马逊、速卖通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全面上线全球产品销售,电商销售相比2018年实现了超过45%的收入增长。2019年度,公司手工具产品实现收入510,570.39万元,同比增长4.55%。
2、激光测量仪器(laser Measurement)业务
报告期内,激光测量仪器业务继续稳步发展。激光事业部在面对中美贸易纠纷升级和国内需求继续疲弱的外部环境下积极开发新产品、拓展新的市场,依靠稳定的品质和完善的服务成功进入日本和南美洲市场。同时激光业务依托公司规模化的优势,积极设立海外售后服务中心,结合全新的产品设计,将部分原先的高端专业化的产品转化为普通消费者可以使用的家庭级产品,取得了极大成功。2019年度,激光测量仪器实现收入52,237.32万元,同比增长10.92%。
3、工业存储箱柜(workshop and warehouse furnishings )业务
报告期内,工业存储箱柜业务维持稳定。2018年中公司完成对欧洲LISTA的收购后,积极整合LISTA和原有的工业存储箱柜业务,并围绕LISTA品牌拓展欧洲以外地区的市场,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度,工业存储箱柜实现收入96,531.95万元,同比增长72.52%。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中美贸易纠纷继续变化,全球经济贸易增速显著放缓,给公司经营管理带来一定压力。对此,公司积极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充分发挥自身龙头地位优势,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2,546.41万元,同比增长1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503.01万元,同比上升24.83%,各业务板块完成情况如下:
1、手工具(Hand Tools)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借助创新、品牌、渠道和国际化四大优势,打造和发展自有品牌,加快国际化战略的步伐,加强电商渠道建设,进一步巩固了世界工具行业的龙头地位。全年手工具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10,570.39万元,同比增长4.55%。
报告期内,公司自有品牌取得突破性发展,全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亿美元,占比超过35%,同时,公司在美国依靠收购的ARROW和PRIME-LINE两个公司在东海岸和西海岸的制造基地,初步完成了北美物流仓储售后服务体系的建设,为美国客户提供了完全本土化的销售服务。另外,公司加速东南亚制造基地的建设,越南制造基地投产运行,其他东南亚地区选址工作全面展开。最后,公司中国总部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并有序节约各项运营开支,进一步保证了产品的毛利润率和净利润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电商这一全新的渠道,实现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美元。公司发挥自身产品的品类齐全和品质优良优势,开展细分市场的电商渠道建设,优化自有电商渠道,以更好服务客户,报告期内实现电商销售快速增长。
2、激光测量仪器(laser Measurement)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激光测量业务继续维持稳定增长。激光事业部在率先遭遇中美贸易纠纷的不利环境下,继续实现了国际市场销售收入的增长,同时在国内市场大力推广激光工具和测量仪器的自主品牌“普瑞测”,并取得了渠道建设的突破性进展。但是由于激光业务规模效应还不明显,现阶段研发投入较高等因素影响,毛利润水平还未能达到最优状态,未来还有持续优化的空间。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大海外激光测量仪器制造基地的建设,以保证美国市场顺利发展。
3、工业存储箱柜(workshop and warehouse furnishings )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工业存储箱柜业务的整合,并且将该产品成功打入了美国主流商超渠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再次证实了公司在非手工具创新业务的发展实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Prime-Line Products, LLC控股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子公司Great Star Vietnam Bac Giang Co.,Ltd注销清算,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仇建平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朱亚尔、黄爱华、叶小珍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李政先生、池晓蘅女士在公司领取其高管职务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徐筝女士、岑政平先生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朱亚尔女士、黄爱华先生、叶小珍女士在公司领取其独立董事薪酬,薪酬为8万元/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9,679,74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67.97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248,835.99万元,扣除2019年12月10日派发现金股利20,224.51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323.24万元。(注:合计数与根据各明细数计算之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全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1%,支付的总金额5,500,089.06元可视同为公司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2020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未来在产业布局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会有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同时考虑到目前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增加了全球贸易发展的不确定性,为防范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已实施完的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和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在以上额度内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为了提高公司日常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总额度范围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超出上述权限的均应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回避表决。
2、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回避表决。
3、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6、向关联企业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徐筝女士回避表决。
7、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关联人仇建平先生、王玲玲女士、李政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欧镭激光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承诺共同为欧镭激光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华达科捷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张瓯先生承诺共同为华达科捷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4: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受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5月13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进行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 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9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1601076
联系人:陆海栋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4,投票简称:巨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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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监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赛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同意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49,679,74万元。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按照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67.97万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248,835.99万元,扣除2019年12月10日派发现金股利20,224.51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323.24万元。(注:合计数与根据各明细数计算之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致)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2018年11月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19年全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31%,支付的总金额5,500,089.06元可视同为公司2019年度的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2020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未来在产业布局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会有较大的资本性支出,同时考虑到目前全球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增加了全球贸易发展的不确定性,为防范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确保公司稳定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已实施完的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和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蒋赛萍女士、余闻天先生、陈俊先生在公司领取其职务薪酬,不再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下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1、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2、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3、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4、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5、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6、向关联企业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7、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资产。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20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优秀的职业素养,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较好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所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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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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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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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执业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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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诚信记录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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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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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前已对天健会计所的业务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诚信记录等方面开展核查,并与天健会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天健会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行业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审计及后续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均委托该所进行,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上的经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5、天健会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星科技”)预计2020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3,820万元;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自机器人”)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向关联企业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铼锘光电”)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西德宝”)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250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纳科技”)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向关联企业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胶”)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精密”)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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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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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注册资本:陆亿壹仟捌佰捌拾伍万肆仟壹佰捌拾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和府路666号
经营范围: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推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及配件的制造(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制造 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堆垛车、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叉车、轻小型起重设备及配件、智能搬运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特种设备的修理,叉车、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智能搬运机器人的租赁,经营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物业管理,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智能物流系统、自动化项目的集成,技术服务及工程实施。(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27,938.3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31,107.9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85,410.6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60.49万元。
2、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4幢5层501-516、518室
法定代表人:郑洪波
注册资本:8484.849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系统、电气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安装及技术服务,智能工程、自动化工程的集成、技术咨询、工程建设及安装,计算机、电子设备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1,185.09万元,净资产9,830.8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5,333.77万元,净利润-1,339.84万元。
3、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28号11号楼C座218室
法定代表人:陆俭
注册资本: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电、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光电仪器的制造及维修;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6.40万元,净资产-141.4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04.10万元,净利润-23.19万元。
4、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45万美元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资产总额923.51万元,净资产511.0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182.88万元,净利润76.28万元。
5、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11楼F座
法定代表人:姚嘉
注册资本:173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务: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批发、零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773.62万元,净资产4,554.9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9,303.57万元,净利润51,31万元。
6、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10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沈金荣
注册资本:78703.703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748,604.31万元,净资产1,200,095.39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758,809,73万元,净利润108,606.71万元。
7、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二十二号大街5号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1000万美金
经营范围:生产:充电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5,682.15万元,净资产1,878.30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33.88万元,净利润-270.85万元。
(二)关联关系
1、杭叉集团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为杭叉集团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国自机器人的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3、公司副总裁张瓯先生为铼锘光电董事;
4、公司副总裁张瓯先生为华达西德宝董事、总经理;
5、微纳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微纳科技的董事;
6、中策橡胶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中策橡胶董事,公司董事徐筝女士为中策橡胶监事会主席。;
7、巨星精密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王玲玲女士、董事李政先生为巨星精密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欧镭激光提供的财务资助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华达科捷的财务资助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对控股子公司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1、资助对象: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镭激光”)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欧镭激光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4、资金用途:公司生产经营
5、资金占用费率标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控股子公司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1、资助对象: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捷”)
2、资助金额:拟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下同)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资助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资助后即从总额度内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以后额度即行恢复。
3、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华达科捷实际经营情况向其分次提供财务资助。
4、资金用途:公司生产经营
5、资金占用费率标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审批程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7X1FU0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406室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欧镭激光48%股权,是欧镭激光的控股股东;张瓯先生持有欧镭激光33%的股权;郑洪波先生持有欧镭激光15%的股权;周思远先生持有欧镭激光4%的股权。
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欧镭激光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张瓯先生、郑洪波先生、周思远先生承诺共同为欧镭激光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传感器;服务:光机电一体化仪器、激光器材、激光加工设备、激光显示产品、激光投影仪器,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批发、零售:仪器仪表,激光显示产品,计算机软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欧镭激光资产总额1,474.86万元,负债总额1,600.39万元,净资产-125.5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1,657.27万元,净利润-1,164.6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欧镭激光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截止2019年底,公司对欧镭激光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00万元。
2、公司名称: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6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50530668K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1233.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华达科捷65%股权,是华达科捷的控股股东;张瓯先生持有华达科捷35%股权.
其余股东未能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华达科捷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张瓯先生承诺为华达科捷此次财务资助事项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华达科捷资产总额27,605.14万元,负债总额6,136.28万元,净资产21,468.87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9,474.35万元,净利润3,288.2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华达科捷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公司在2019年度未向华达科捷提供过财务资助。
三、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应在全面分析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欧镭激光和华达科捷的自然人股东张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欧镭激光的自然人股东周思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两位均为公司的关联人,均已承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不存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且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均承诺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归还责任。本次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被资助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其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和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00万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美元35,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的主要产品以国际销售为主,国际销售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国际销售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以美元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等。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情况
1、交易对手: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
2、交易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3、业务金额: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美元3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合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再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针对此项需加强财务部门对产品的理解和研究,降低操作风险的发生和法律风险出现。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2、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银行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4、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建立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4)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财会【2019】1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应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新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
公司截止目前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债务重组业务,执行该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新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不产生盈亏性质的改变,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追溯调整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准确和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对涉及的相关项目做出相应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接待时间:2020年5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接待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3、登记预约: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陆海栋
电话:0571-81601076
传真:0571-81601088
4、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5、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6、公司参与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仇建平先生,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仇建平先生、独立董事叶小珍女士、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独立财务顾问邵寅翀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