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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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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5,626,0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集中在两大方面:

  1. 传统业务中优势产品和服务的拓展

  公司传统业务中优势产品和服务包括:航空与空管领域中的军民航空管自动化系统、多通道数字同步记录仪、塔台模拟机产品和航空公司在职飞行员的飞行模拟培训服务等。这部分业务附加值高,是公司当期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约30%的人力和其他资源投入这部分业务。

  2019年度,航空与空管业务收入2.07亿元,较上年增长35.18%;新签合同2.35亿元,较上年增长23.68%。

  2. 公司人工智能领域多项硬核科技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前的最后冲刺

  这些产品包括:高精度三维人脸照相机和基于高精度三维人脸库的高性能人脸识别、地-空通话语音识别和空管指挥安全监控、满足轨道交通“刷脸出行”需求的高性能三维人脸识别、5G宽带融合低空监视雷达网络等。

  这批产品都已在2018年底前完成了核心技术创新和原理样机、应用样机,工程样机的开发。高精度三维人脸照相机经省级以上相关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价达到国际国内技术领先水平。2019年,产品进入推广应用的最后冲刺阶段,即产品化开发和标志性示范工程实施。示范工程的成功,将为从2020年开始规模化应用,支持公司未来快速稳定业绩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1)两大系列六种档次的高精度三维人脸照相机和对应的三维识别软件完成产品化开发并形成批量生产供货能力

  2019年9月23日,公司举行了“新三维人脸识别系列产品”发布会,发布了全脸系列(左耳至右耳180度视角)和正脸系列(正面60度视角)多种不同三维测量技术和不同精度的三维人脸相机产品,包括DLP技术、红外激光振镜技术和散斑结构光技术,满足20多个行业不同应用场景对高精度三维人像的采集和识别需求。

  (2)完成了高精度三维人脸采集建库和识别的规模化应用示范工程,证实公司开发的三维识别硬软件成品在多种应用场景下的应用优势

  ①使用三维全脸库解决视频监控中动态人脸的识别跟踪难题的规模化应用示范

  二维视频监控中动态人脸识别和跟踪是国际公认的难题,依靠现有的二维人脸库无法解决。在2019年,公司与重庆公安部门合作,在重庆北碚区范围内,近20个派出所和司法单位采集建设了公共安全敏感人群的高精度三维全脸大数据库,并从全区80多路重要视频监控图象中实时检测分割出二维动态人脸大数据,并分别用三维全脸大数据库和传统二维人脸库进行识别比对,证实用三维全脸大数据库识别比对成功率大大优于用传统二维人脸库对比。这是第一次用规模化的实际视频监控实验,证实了高精度三维全脸库能够有效解决动态人脸识别难题。

  ②在轨道交通中三维人脸实时注册和“刷脸出行”示范

  公司和铁路科研部门合作,在重庆、北京高铁站进行了三维人脸实时注册和识别实验,证实识别率〉99.5%,满足未来轨道交通“刷脸出行”要求,将在未来“新基建”智能车站建设中发挥作用。

  ③解决医院“戴口罩人脸识别”难题的规模化示范工程

  医院手术室等部位门禁需要医护人员不取口罩就能自动识别。传统二维人脸识别技术因只能抽取200-300个特征点,在眼睛以下人脸被口罩遮挡后只剩几十个特征点,识别效果很差。公司开发的高精度三维人脸照相机和软件能抽取上万个人脸特征,即使面部被口罩遮挡70%,仍能识别数千个特征点,因而不取口罩也能达到99%的识别正确率。公司与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锦江分院合作,在该院内部各点位安装141台高精度三维人脸采集识别设备,规模化示范应用证实了在“戴口罩人脸识别”应用情景下,高精度三维技术的巨大优势。这一技术为2020年疫情期,公司规模化推广防疫管控产品奠定了基础。

  (3)在民航多个空管指挥位置进行实时地空通话识别应用

  公司开发的“地-空通话语音识别和空管指挥安全监控”产品,证实公司开发的专业性极强的中英语音混合(英语占20%)真实空管指挥对话自动识别达到实用水平。不仅从2020年起将在国内民航投入规模应用,而且将成为未来我国在空管自动化领域弯道超车,率先开发出达到自动化3.0级的智能化空管系统做出重要贡献。

  (4)5G宽带融合智能低空监视雷达网络示范

  2019年9月,中国移动出动5部5G通信车,公司出动5部宽带融合低空雷达车,在四川省内5个低空监视点进行了首次基于5G的宽带联网融合的低空监视网络实验,参与融合的智能低空雷达在录取前输出带宽约200MB,由5G网络实时汇接到融合中心,通过软件融合后再进行目标录取,大大提升了对“低、小、慢”目标的检测能力,增加监视范围和抗干扰能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三)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50.91万元,较上年增加270万元,增长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76.74万元,较上年减少317.32万元,下降5.78%,主要系本期终止实施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加速行权确认期权费用978.73万元影响所致。

  公司总资产17.11亿元,负债2.63亿元,净资产14.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13.94亿元。

  (二)年度主要业务概述

  1. 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1)航空及空管业务稳步增长

  2019年度,航空和空管业务稳步增长,新签合同2.35亿元,较上年度增加4,000万元,增长23.68%、实现收入2.07亿元,较上年增长35.18%。

  (2)人工智能业务增长迅速

  2019年度,人工智能业务中的三维人脸识别产品新签合同6,994.10万元(含中标),较上年度增加4,952.30万元,增长242.55%。

  2. 公司举行“新三维人脸识别”产品发布会

  2019年9月23日,公司举行了“新三维人脸识别”产品发布会。会上发布并展出了公司运用“新三维人脸识别”技术,研制生产的高精度三维全脸建模硬件和软件、高性能(识别能力和防伪能力)认证和门禁产品、高速高精度通道式现场实时三维注册和识别产品,这是公司三维人脸识别产品已经能够商用的重要里程碑。

  3. 完成四项重大示范工程

  (1)重庆北碚区公共安全敏感人群三维采集建库和视频监控动态人脸识别

  (2)在高铁北京南、西、北站,北京站和重庆北站完成三维人脸实时注册应用示范

  (3)在民航西南空管局完成了“地-空通话语音识别和空管指挥安全监控”示范应用

  (4)和中国移动合作,首次实现低空监视雷达宽带(5G)联网软件融合

  4. 全力推进国家项目的实施与申报

  全力推进实施国家发改委“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基于三维人脸库的超高准确度人脸识别系统产业化及应用。

  “基于高精度全参数三维人脸库的复杂动态场景人脸识别成套技术和产品”,新获批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单位”。

  (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四)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单位:元

  ■

  (五)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六)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进行调整。

  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议案》,公司与江苏金斐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四川智胜斐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智胜斐斯”),智胜斐斯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200万元,占智胜斐斯注册资本的60%。智胜斐斯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0-00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20年4月13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喻光正先生因生病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范自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及2020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总经理2019年度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经营计划:

  2020年将是公司进入快速发展期的第一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面临业绩下滑风险。公司将“化危为机”,进行内部改革,加强整个公司的战斗力与执行力,抓住机遇,集中力量实现疫情期业绩快速增长。

  1. 公司业务重心坚决从技术创新和开发转移到推广应用,获取效益上。

  2. 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成熟的项目暂缓执行。

  3. 努力寻找战略合作伙伴,达到共赢目的。

  4. 调整经营模式,从一次性销售产品调整至更易于推广和获取数据资源的“长期服务”模式。

  2020年经营目标:净利润比2019年增长30%;公司新产品新签合同3亿元。

  2020年是公司“二次创业”是否成功关键的一年,“二次创业”要成功,一要靠公司技术和产品创新,二要靠建立有“智胜特色的管理体系和分配制度”。公司管理层需解放思想,从新三维人脸识别产品推广应用和内部改革两处着手,共创智胜新辉煌。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09)。

  (四)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1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626,0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2,707.51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2.30%。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绩效考核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年度风险工资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的规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分管工作的绩效考评情况,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各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实际薪酬建议。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的税前报酬总额如下:

  1. 总经理:张自力为61.34万元;

  2. 常务副总经理:毌攀良为54.95万元;

  3. 副总经理:刘健波30.83万元、黎新44.34万元、李晓峰37.92万元、张建伟32.60万元、王洋32.58万元;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俊杰22.88万元(2019年4月任职)、财务总监:胡清娴33.27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其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公司加大与新基建相关智能产品开发投入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加快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七大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简称“新基建”)进度。新基建是立足于科技端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传统基建相比,新基建更能体现数字经济特征,更加侧重于突出产业转型升级的新方向,体现出加快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大趋势。

  新基建对于公司近年一直在人工智能领域进行硬核科技创新和开发是重大机遇。在新基建七大领域中,公司已经在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大领域中初步开发成功5种高端智能产品,并在2019年和该领域内的部门合作,实施了标志性示范应用工程,如下表:

  ■

  目前尚需继续保持研发投入,改进示范应用中暴露的缺陷,做好产品化开发,尽快投入规模化应用。公司决定在近3年内通过多种融资方式,募集投入约5亿元开发资金。公司将在2020年,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1亿元,投入与新基建有关的四大领域5种智能产品的进一步开发、产品化和推广应用。

  (十)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11)。

  该事项已事先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以来,公司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多个重大科技计划支持下,利用2011年、2015年两次增发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公司获得多项国家科技大奖的技术积淀的基础上,在航空与空管、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三大领域进行了深层次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形成一批创新性强、技术领先、竞争优势突出,市场需求巨大的技术和产品。目前大部分完成了产品化开发和示范应用,有望在1-2年内进入批量应用。

  2020年3月,国家加速推进七大领域“新基建”,公司近年开发的智能技术和产品中,在新基建中“5G、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大领域中有5项优势突出的高端技术和产品已接近成熟,公司决定加大投入,做好产品完善和产品化工作,力争近期投入批量应用。

  在集中力量推广主要技术和产品的同时,公司计划将部分暂时无力自行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对外转让,或者通过专利或非专利技术的特许经营授权,寻求领域或地域合作伙伴。

  为此,需要《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中增加“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许可使用、转让”等内容。由于涉及经营范围的变更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因此公司最终经营范围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条文对比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12)。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 2020-013)。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各项独立意见;

  3.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条文对比

  ■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0-01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召开公司2019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2. 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7.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第7项议案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四川川大智胜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喻光正先生、范自力先生、车晓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9日9:00-17:3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邮政编码:610045

  联系电话:028-68727815

  传真号码:028-84173422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8727815

  传真:028-84173422

  邮政编码:61004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53”

  2.投票简称:“智胜投票”

  3.提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的,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0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股东出席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及持股数量: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0-00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于2020年4月13日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仰泽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09)。

  (三)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1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626,0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2,707.51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52.30%。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是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分红的规定来制定的,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11)。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0-013)。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各项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0-01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35号),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11,171,7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0.28元,已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449,999,983.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15,6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399,983.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5)95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43,351.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支付43,045.91万元,自筹资金支付305.3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43.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8.7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1,047.56万元、汇兑收益7.6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多305.33万元,系流动资金垫付金额305.3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新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财务收益,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了定期存款专用账户;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以较低者为准),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共计1,449.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初始存放时间为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2015年11月23日,初始存放金额比募集资金净额43,440.00万元多210万元,系应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等。

  2.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合计43,351.2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支付43,045.91万元,自筹资金支付305.33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43.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8.7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净收入1,047.56万元、汇兑收益7.6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多305.33万元,系流动资金垫付金额305.3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将“高精度三维全脸照相机与三维人脸识别系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11月延期至2020年5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0-01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3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根据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083391472Y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3单元2号

  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历史沿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560人。其中,合伙人43人,首席合伙人李武林;注册会计师26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156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均。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燕。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业务信息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4,956.85万元,净资产金额为1,030.00万元。2019年为3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等行业。

  (四)执业信息

  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近三年,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0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20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续聘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意见;

  5.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意见;

  6.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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