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9年10月2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10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止,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7、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8、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已被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认购费按每次认购金额计算。

  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结算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的《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1、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咨询购买事宜。

  1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3、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14、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当基金所投资的股指期货主要被用来套期保值时,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主要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同时在股指期货投资过程中还面对卖空风险(同时持有多头和空头头寸的方式导致本基金存在在特定市场情况下跑不赢普通股票型基金的风险,同时有可能导致持有本基金在特殊情况下比持有普通股票型基金蒙受更大损失)、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波动)、平仓风险(在某些市场情况下,基金财产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泰达宏利中证申万绩优策略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9194、C类基金份额009195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中证绩优指数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发售对象: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等。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所示:

  ■

  (2)其他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者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发售期首日进行发售。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同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2)基金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募集失败

  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5)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含网上直销)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缴纳认购费,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1)适用比例费率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适用固定费用时,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费用

  认购费用=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00%。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100,000/(1+1.00%)=99,009.90元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1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99,009.90+100)/1.00=99,109.90份

  即: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申请被全部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99,109.90份。

  例2:若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假定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且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则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000+100)/1.00=100,10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100元,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100,100.00份。

  3、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份额按照单笔认购本基金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销售机构有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设置;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6、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直销机构(含网上直销)、代销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办理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直销及电话交易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网上直销提供7*24小时服务,15:00以后的交易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相关说明。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3)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以及投资者本人签名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4)填妥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居民纳税身份变动&确认声明表》、《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的客户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严格一致。

  (4)认购时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③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836153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及身份证件号码,并确保在本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可以同时开立基金账户和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也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上。

  (2)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银行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银行直销账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二)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含官方网站与官方微信)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全天认购,工作日15:00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个工作日交易结算。

  2、开立基金账户

  (1)办理相应的银行支付卡。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支持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2)登陆本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开始开户。本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本公司微信公众号:mfcteda_BJ。

  (3)登陆网上交易,选择“网上交易开户”;登录本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开户”。

  (4)选择银行卡。

  (5)通过银行身份验证或开通基金业务。

  (6)签订网上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7)开户成功。

  3、提出认购申请

  (1)进入本公司官方网站网上交易系统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etrading.jsp,登陆网上交易。

  (2)选择认购基金。

  (3)通过银行支付渠道支付认购金额。

  (4)或登录本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交易”进行基金认购。

  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于申请日(T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T+2)起在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结果。但此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其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对于本基金的认购不能进行撤单交易。以上网上直销开户与认购程序请以本公司网站最新的说明为准。

  投资者如未开户不成功、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时认购资金将于确认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账户划出。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直销柜台办理时间:本基金募集期内,9:30~16: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资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含认购费),直销中心可根据投资者的具体需求对以上起点资金作适当调整。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

  4)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采用传真交易方式的机构客户需填,协议书上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7)《开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8)《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右侧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左侧盖交易用印鉴章);

  9)《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机构客户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0)填写完整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测问卷》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1)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12)填写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包括《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13)填写完整的《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注:上述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及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款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严格一致。机构投资者也可持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办理业务。

  (3)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以下任一直销账户:

  ①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21010104000752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②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4931902730334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③户名: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6200100101836153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并确保在本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16:30前到帐;

  3)投资者汇款金额必须与申请的认购金额一致;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4)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账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账户划出;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3、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成立时间:2002年6月6日

  客服电话:400-698-8888

  联系电话:(010)66577678

  信息披露联系人:聂志刚

  传真:(010)66577666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服电话:95528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联系人:刘恋

  联系电话:010-66577617/7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1)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农业银行卡、建设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交通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广发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2)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和快钱支付。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或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代销机构

  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5)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66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支付宝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9)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702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10)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333号201室A区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客服电话:021-34013996

  公司网址:https://www.hotjijin.com

  11)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12)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13)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客服电话:400-16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14)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15)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服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6)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2301室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环亚大厦B座6楼

  法定代表人:陶捷

  客服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17)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客服电话:400-8980-618

  公司网址:www.chtwm.com

  18)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客服电话:010-58170761

  公司网址:www.shengshiview.com

  19)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3号楼为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http://www.xincai.com/

  20)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21)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2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38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23) 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明月路1257号1幢1层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水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客服电话:400-820-1515

  公司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4)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518/4000888816

  公司网址:fund.jd.com

  25) 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客服电话:400-066-8586

  公司网址:www.gesafe.com

  26)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http://www.yixinfund.com

  27)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客服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28)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29)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30)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惠晓川

  客服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www.harvestwm.cn

  32)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33) 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服电话:4006-802-123

  公司网址:www.zhixin-inv.com

  34)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35)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人代表:弓劲梅

  联系人:石楠

  电话:010-66577769

  传真:010-66577750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联系人: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