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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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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份
额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份额,并增设C类份额,同时对托管协议资金清算交收条款进行修改。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C类份额的具体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份额,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份额。A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C类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基金份额的费率

  (1)A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

  原基金份额转换为A类份额,原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将继续适用于A类份额,即: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

  ■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

  ■

  注:1年指365日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7日(含7日)的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拟增设的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无申购费率,赎回费率设置如下:

  ■

  对于C类份额持有人,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其中针对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基金财产。

  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C类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事项

  (1)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A类份额和每一C类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收益分配,收益的计算以权益登记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由于本基金A 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信息披露

  本基金A类和C类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A类份额与原基金份额的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3286;C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9404。

  由于两类份额的收费方式不同,本基金A类份额和C类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5)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分类后,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份额,对本基金的持有、赎回或转换的规则无变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数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规定及相关公告。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

  6、基金转换的限制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不设下限,投资者全额转换时不受上述限制。

  7、投资者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8、自2020年4月24日起,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数额限制将进行调整至与C类份额一致,并于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说明。

  9、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10、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申购金额除以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1、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赎回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新增C类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四、修改托管协议资金清算交收条款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为为更专业审慎地做好基金流动性管理,从而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拟对《托管协议》的资金清算交收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五、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在更新的《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自2020年4月24日起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本基金C类份额自2020年4月23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其他规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应按基金估值后确定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C类基金份额首次开放申购当日(2020年4月24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5、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本次增设份额的相关内容。

  6、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了解详情。

  六、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

  注: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从2020年4月23日起,光大银行新增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9227;C 类份额:009228;E类份额:009229)。

  特别提示: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售日期自2020 年4月13日至 2020 年4月30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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