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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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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振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学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学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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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年同期每股收益调整的原因系本公司2019年4月份进行配股,对上年同期指标进行重新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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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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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股东总数为已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口径数据,未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口径数据为109,815户。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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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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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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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等可转债相关议案,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公司银川年产15GW单晶硅棒、硅片项目和西安泾渭新城年产5GW单晶电池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9年10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公司2020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乐叶”)于2020年2月23日与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亦简称“宁波朝昉”)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就隆基乐叶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交易基准定价暂定为17.8亿元,并根据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支付浮动对价或由业绩承诺方向隆基乐叶支付业绩补偿。公司本次签署的为框架性协议,目前隆基乐叶正在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最终交易金额等事项将以正式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为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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