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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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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41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许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8,783,9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062%。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和奔流先生、申庆飞先生、张其宾先生、周晓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选举许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2,154,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9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3,333,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11%。

  1.2选举谭瑞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3,322,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4,502,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31%。

  1.3选举常以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1,888,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4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3,068,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35%。

  1.4选举杨民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3,356,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4,535,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31%。

  1.5选举和奔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32,084,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8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53,264,2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050%。

  1.6选举申庆飞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32,08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8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53,263,7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047%。

  1.7选举张其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32,019,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53,199,4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66%。

  1.8选举周晓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32,019,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2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53,198,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62%。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邱冠周先生、于晓红女士、林素月女士、李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邱冠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3,68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4,86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95%。

  2.2选举于晓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3,68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4,867,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98%。

  2.3选举林素月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3,688,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4,867,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98%。

  2.4选举李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3,68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4,867,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95%。

  非独立董事许刚先生、谭瑞清先生、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和奔流先生、申庆飞先生、张其宾先生、周晓葵先生与独立董事邱冠周先生、于晓红女士、林素月女士、李力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0年4月22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止)。

  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了冯军先生、杜伟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选举冯军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35,957,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8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57,137,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996%。

  3.2选举杜伟立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1,043,71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64,898,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81%。

  冯军先生、杜伟立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靳新路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0 年4月22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止)。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42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周三)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0年4月22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许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谭瑞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1.1选举许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谭瑞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许刚、谭瑞清、和奔流、林素月,其中许刚为召集人;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于晓红、李力、申庆飞,其中于晓红为召集人;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邱冠周、于晓红、许刚,其中邱冠周为召集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李力、邱冠周、常以立,其中李力为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董事长提名,并报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许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3.1聘任许刚先生为公司总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总裁许刚先生提名,聘任和奔流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申庆飞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朱全芳先生为技术工程总监;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副总裁;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聘任闫明先生为合规总监兼人事行政总监。以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4.1聘任和奔流先生为常务副总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聘任申庆飞先生为财务总监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聘任朱全芳先生为技术工程总监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副总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聘任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6聘任闫明先生为合规总监兼人事行政总监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靳新路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止。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许刚,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2002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许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16,642,402 股,占总股本的 20.50%。许刚先生以股东身份提名常以立先生、杨民乐先生、和奔流先生、申庆飞先生、张其宾先生、周晓葵先生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并当选,前述人员为许刚先生在董事会层面控制的关联人;许刚先生以董事长身份提名张海涛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并当选,以总裁身份提名和奔流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申庆飞先生为财务总监、朱全芳先生为技术工程总监、张海涛先生为副总裁、陈建立先生为研发副总裁、闫明先生为合规总监兼人事行政总监并当选,前述人员为许刚先生在管理层面控制的关联人。许刚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谭瑞清,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2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河南银科国际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2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营销副总裁、采购副总裁。谭瑞清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及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9,688,685股,其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48,265,996 股,共持有本公司股票337,954,681股,占总股本的 16.63%,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谭瑞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常以立,男,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自2002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常以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575,000 股,占总股本的0.08%。常以立先生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常以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民乐,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郑州大学硕士生导师;《钛白》杂志编委;焦作市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成员。自2002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杨民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714,125股,占总股本的0.08%。杨民乐先生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杨民乐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民乐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和奔流,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5年至2015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人事行政总监。2018年1月至今兼任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兼任龙蟒矿冶董事长。和奔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9,611,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和奔流先生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董事、常务副总裁,在董事会层面和管理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奔流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申庆飞,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具有会计师、金融专业经济师、董事会秘书等资格证书。2003年7月至2006年1月,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部长;2006年1月至2008年6月,任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任广州摩登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内审副总监;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2015年12月至今兼任河南荣佳钪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0月起兼任佰利联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申庆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56,250股,占总股本的0.03%。申庆飞先生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董事、财务总监,在董事会层面和管理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申庆飞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其宾,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自2002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安阳市豫鑫木糖醇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其宾先生为公司股东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其宾先生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其宾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其宾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晓葵,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年9月至2017年4月任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公司研发副总裁,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周晓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周晓葵先生持有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124万股,占龙蟒集团总股本的2.00%。周晓葵先生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晓葵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邱冠周,男,194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广东省梅州市人,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南工业大学副校长、中南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学术带头人,生物冶金领域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第19届国际生物冶金大会主席并被推选为国际生物冶金学会副会长。邱冠周先生经培训考核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邱冠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冠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晓红,女,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广东省深圳市人,博士学位。曾任吉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副院长、院长,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吉林省第六批拔尖创新人才,长春市第五批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吉林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吉林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吉林省会计学会高级专家暨吉林省会计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于晓红女士经培训考核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于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晓红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素月,女,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河南省焦作市人,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南省孟州市财政局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河南省焦作市农开公司经理,河南省焦作市政府国资委调研员。林素月女士于2017年4月退休。2018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林素月女士经培训考核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林素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林素月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力,女,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河南省焦作市人,本科学历。2005年3月至今任河南力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焦作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焦作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政协委员,焦作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站长。李力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力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海涛,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经济师,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考试。1998年7月至2001年12月,南方证券郑州营业部投行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团委副书记(其中:2003年6月-2006年12月,在职攻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脱产攻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7月至2014年1月,焦作市财政局预算编制局副局长;2014年1月至2017年8月,焦作财政局债权债务科科长;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在管理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全芳,男,中国国籍,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四川龙蟒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技术工程总监。朱全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技术工程总监,在管理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全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建立,男,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起于龙蟒佰利联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负责研发、质量管理、销售技术、工程项目、生产工艺等方面工作,曾任公司科研中心主任、技术研发部部长、技术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公司总裁助理、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建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占总股本的0.02%。陈建立先生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研发副总裁,在管理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建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闫明,男,中国国籍,197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1年9月至2018年3月,先后在焦作市乡镇企业局、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工信委(局)任职,负责综合管理、经济运行、企业改革、信访等方面工作,现任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闫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提名的合规总监兼人事行政总监,在管理层面为许刚先生控制的关联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闫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靳新路,男,汉族,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在博联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2020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靳新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靳新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43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周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0年4月22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冯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即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冯军先生简历

  冯军,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冯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448,200股,占总股本的0.07%。冯军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44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代行证券事务代表

  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届满前已离职,因公司尚未聘任新任证券事务代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2020年4月22日起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海涛先生代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为止。

  张海涛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

  电子邮箱:zht@lomonbillions.com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0-045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7日、2020年4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最新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许刚先生,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许刚先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法》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许刚先生持有公司416,642,4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50%;谭瑞清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及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89,688,685股,其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48,265,996股,共持有本公司股票337,954,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3%;李玲女士持有公司199,786,7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83%。

  从公司最新股权结构来看,许刚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0.50%,高出第二大股东3.87%,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从董事会成员构成来看,第七届董事会12名董事中,许刚先生提名并当选7名非独立董事,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因此,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最新股权结构、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由无控股股东变更为许刚先生,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为许刚先生。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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