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二、到期赎回情况
2020年1月2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分别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购买“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上述产品已分别于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1日到期,具体详见下述情况表。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2日收到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出具的银行回单,本次公司共收到本金和收益252,324,486.30元。
本次赎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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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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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5.5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8亿元范围内。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