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9,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97,000.00元。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横跨有线、无线领域的通信设备生产商。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射频电缆行业。主要产品包括75欧姆同轴电缆、数据电缆和高频头,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固定网络等各种标准的信号传输系统。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对每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个以上供应商。对于价格波动较大、市场供应紧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发生时,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

  (1)供应商的选择

  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生产基地,相关工业配套较为完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等对其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在每年年底对其重新进行评价。

  公司在具体执行采购计划时,综合考察合格供应商样品检测结果、产品报价、历史供货记录等资料,选定具体采购对象,确保所采购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2)原材料采购检验

  质量管理部按照《采购产品检验规程》对不同的原材料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原材料到厂后,先由进货检验员检验,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被单独标识并隔离,退还给供应商,同时开出“来料异常联系单”。

  (3)原材料采购方式

  公司射频电缆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内导体材料、绝缘材料、屏蔽材料及护套材料等;高频头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铝主体材料、塑件材料、电子料及印刷线路板等。

  报告期内,电解铜、铜杆、铜丝等铜有关的导体材料是公司重要的原材料,其价格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产品销售定价都有着重要影响。对于上述原材料,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的采购模式,考虑到客户临时性订单、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等因素,公司辅以“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的采购模式。“以销定产、以产定采”是指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所接订单汇总铜有关原材料用量,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申请表来进行物资采购,经负责采购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采购部具体实施采购;“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紧急性订单需求、最新市场供应等情况,在保证公司优质客户订单能够得到满足、不缺料导致停产以及控制呆料数量的前提下,为主要原材料设置安全库存量区间,视未来销售预期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采购。

  除了铜材有关的原材料之外,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黑铁丝、铝箔、铝镁丝、PE、聚氯乙烯粉、增塑剂、铝锭、ABS塑料、集成电路、场效应管和印刷线路板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主要采用“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4)原材料采购的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原材料,其中,对铜杆、铝箔等贵金属原料,公司依照采购时有色金属网、沪铜网等市场铜、铝的市场价格,加上以供应商原料加工成本、难易所确定的加工费,作为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新产品与已有产品采用两种不同的生产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新产品生产模式

  为不影响公司已有产品正常生产,公司对新产品的开发、试制设置了专用生产线,由技术开发部制定工艺方案并设计工具、模具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试制。当新产品的所有技术指标达到客户要求后,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同时及时修改和完善工艺技术。在这整个新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新产品与已有产品完全分离,不会影响已有产品生产进度与质量监控。

  (2)已有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对已有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单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配设备、人员组织生产。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期和历史销售经验,对部分常规产品提前生产备货。

  3.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公司主要直接向各国或地区品牌服务商提供包括设计、制造、包装在内的全方位的制造服务,产品直接面向各品牌服务商销售,依据市场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对少量产品的销售采用经销模式。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特点:

  周期性:射频电缆行业是通信行业重要的配套产业,其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密切相关。当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射频电缆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当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陷入停顿,射频电缆行业可能受到周期性影响。

  地域性:我国射频电缆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频头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上述地区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射频电缆和高频头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效应,因此射频电缆和高频头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季节性:广播电视接入网、固定宽带接入网和局域网是射频电缆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国内外运营商和布线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制定全年投资和采购计划,第二季度开始实施。受最终需求方采购安排等因素影响,射频电缆企业一季度销售额通常较低。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射频电缆制造企业,产品品质要求高于国内行业标准。主要参照国际大型通信电缆生产企业标准和国际先进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拥有包括内外导体加工、编织生产、护套生产、成圈、包装等生产加工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凭借在长期稳定发展中所建立的品质管理优势、工艺技术优势、规模优势,一直是百通、TFC等国际大型企业在国内的主要合作伙伴,并已成为DTV、DISH等国际大型卫星通信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重要产品供应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4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40.10%,主要系上年11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虬晟光电公司,本期合并期间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11.3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75.68%,主要系:(1)上年11月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虬晟光电公司,本期合并期间增加;(2)上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财政部 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9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1)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度,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通知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4)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无增减变动。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1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完成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工作;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金分红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9,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97,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41%,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8。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质量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7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之间预计发生的286.87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1。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2。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前次普通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300万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同意公司编制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5。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1日,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4月9日以现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红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年报准则以及有关备忘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8。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认为:2019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2019年下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当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确认2019年下半年度该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度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1。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2。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 01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9,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97,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41%,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2019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1,894.33元,按2019年度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10,189.43元后,本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91,704.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3,718,503.73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3,810,208.6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29,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97,000.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9.41%,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再行分配。

  2019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1、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其说明

  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增加公司营运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

  三、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本支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注重回报投资者的前提下,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

  历史沿革: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2.人员信息

  中汇首席合伙人余强,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389人,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77人,近一年增加了64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

  3.业务规模

  中汇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60,5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1,9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31万元,净资产金额8,746万元。2018年共承办6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资产均值约53.41亿元,年报收费总额共计6,816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汇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2017-2019年)中汇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建平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1996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曾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8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2.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从业经历:自2000年9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20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多家企业IPO申报及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渝璐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自2007年10月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2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的主要项目包括:盛洋科技(603703)、康隆达(603665)等。

  兼职情况:无

  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项目合伙人杨建平、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菊萍及拟签字会计师王渝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2018年度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工作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在为公司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裘坚樑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京东方”)2019年下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0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2019年下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之间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预计的2020年度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19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

  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2019年下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均控制在公司合理预估范围内。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38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裘坚樑

  注册资本:8408.207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8日

  经营范围:显示技术及手机配件的研发、销售;批发、零售: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显示器件、显示模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派遣(凭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裘坚樑担任浙江京东方董事长,并直接控制浙江京东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浙江京东方为公司的关联方,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及定价政策

  虬晟光电与浙江京东方之间的交易为浙江京东方向虬晟光电租赁房屋、提供劳务。上述关联交易为虬晟光电日常经营行为,其对关联方的销售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绍兴银行、宁波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绍兴恒信农村商业银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业务。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自该议案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上述决策权力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方案主要内容

  (一)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投资方式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方式为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银行理财等。

  (三)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利明先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 风险控制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4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5]55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1.3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36.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1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账户(账号为:350668573326)人民币23,936.00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审计费、律师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48.08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687.9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4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5]133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后的金额。

  [注]该账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201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公司继续存在,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法人主体资格依法予以注销,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公司依法继承,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千兆/万兆以太网用6A及7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将由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资金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

  3.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于2016年7月7日注销了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皋埠支行开立的367568712316募集资金专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变更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二)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无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7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6年 1月8日,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6年 7月26日,浙江叶脉通用线缆有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5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94.40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前次普通股(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2,300万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14,381.69万元。

  [注2]2018年5月,公司将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以及募集资金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1,394.4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项目投产后实现的累计新增产量/(月产能乘以项目投产次月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累计月数)。

  [注2]“千兆/万兆以太网用6A及7类数据缆生产线项目”未达预期效益,主要系:

  ①受到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变化以及设备试产调试周期等影响,项目部分设备未购置,实际产能及产量均未达预期;

  ②该项目产品售价受到市场竞争、汇率波动等因素影响,实际单位售价未达预期;

  ③该项目其他成本费用受到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等因素影响,实际其他成本费用较预期增加;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较预期下降,故该项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均未实现当期承诺效益,效益未达预期。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5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十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5日

  至2020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2019年5月13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高璟琳

  电  话:0575-88622076

  传  真:0575-88622076

  邮箱:stock@shengyang.com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