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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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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0-011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福利、陈南翔、张宝民、马文杰、余楚荣和彭庆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公司《经第四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57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涉及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收入比例较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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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金额约为6,570万元(未包括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支付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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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19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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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以及销售商品,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价格主要根据具体产品或服务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供应商快速响应能力和采购效率的基础上,为多样化采购渠道、提高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同时向包括上述关联方在内的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与关联方产生的销售金额较小,系正常业务所需。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2020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经第四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华润微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0-012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3.4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授信不涉及担保事项。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0年4月21日,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3.4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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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授信额度不含公司在星展银行香港分行、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已借入的银团贷款合计16亿港元,贷款期限为3年,2022年3月到期。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最高使用限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不得超过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0-013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新增控股子公司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为“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31,28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7,712.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23,574.46万元。公司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现行有效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2,994,049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375,032.3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净额为367,320.1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2月1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2月1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7111号《验资报告》。2020年3月27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292,994,049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43,949,000股普通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36,943,049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6,254.72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292,994,049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75,032.38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31,28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7,712.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23,574.46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0年4月1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56,254.72万元划付给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 184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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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67,320.13万元用于产业并购及整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原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使用主体及使用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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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拟新增控股子公司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华晶”)以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华微”)和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控股”)为“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方式为股东借款,除新增前述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调整后,“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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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上述实施主体后,将相应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包括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11、12号第5层和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14号。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纳入“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级研发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该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为“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方式为股东借款,除新增前述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经营规划,有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运作效率,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主体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经第四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润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0-014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8英寸高端传感器和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及产业并购及整合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8,493.87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号文核准,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2,994,049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375,032.38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净额为367,320.1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2月1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2月1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7111号《验资报告》。2020年3月27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292,994,049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43,949,000股普通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336,943,049股,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6,254.72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292,994,049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75,032.38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31,28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为7,712.6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23,574.46万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0年4月1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合计56,254.72万元划付给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4月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 184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需要,资金缺口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67,320.13万元用于产业并购及整合,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38,493.87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其中两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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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8英寸高端传感器和功率半导体建设项目及产业并购及整合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8,49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上述置换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19453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8,49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19453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经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事务所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0]19453号),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0-015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变更董事的基本情况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福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现任董事长李福利先生因本人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福利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第四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李福利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福利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福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李福利先生承诺按照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股份增减持管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增减持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工作。公司董事会对李福利先生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陈小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小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事项,本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陈小军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二、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陈小军先生个人简历

  陈小军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天津大学电子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工学学士学位,拥有工程师、政工师专业技术职称。

  陈小军先生历任中国通广电子公司技术开发部干部、项目经理、销售经理、区域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瑞达系统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陈小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         公告编号:2020-016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微”或“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包括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10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福利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的法律及公司《经第四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福利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陈南翔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作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278.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42%;实现利润总额50,595.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75.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09,528.77万元,较期初增长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2,313.12万元,较期初增长30.7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2019年度业绩结果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彭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长李福利先生代表公司董事会作2019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的审议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内容:2019年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基本完成了预定目标,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465,029.70元。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0,125,531.44(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1%。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审计合规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主要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福利、陈南翔、张宝民、马文杰、余楚荣和彭庆回避表决本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3.4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等,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合规委员会的职责,基于对2019年各项工作的总结,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旸先生、张志高先生和夏正曙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议案内容: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主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拟新增控股子公司无锡华润华晶微电子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和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为“前瞻性技术和产品升级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方式为股东借款,除新增前述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本次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主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年3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8,493.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公司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公司拟对部分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并将部分组织机构名称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现任董事长李福利先生因本人工作调整,现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福利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陈小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以及公司注册地开曼群岛所在地法律,并依据公司现有《经第四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拟对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和《公司章程(2020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三项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总经理及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子公司管理规定》作相应修改和补充。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三项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作相应修改和补充。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年4月修订)》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0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五项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来访接待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14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3、4、5、6、7、9、13、18、19、2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88396 证券简称:华润微公告编号:2020-017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5月14日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4日

  至2020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和2020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6、7、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运河西路288号

  邮政编码:214061

  电话:0510-85893998

  传真:0510-85872470

  邮箱:crmic_hq_ir_zy@crmicro.com

  联系人:沈筛英

  (二)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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