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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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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采取多重措施,有效夯实上市公司资产、排除风险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布局,公司主要业务为移动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与线上线下新媒体运营业务;供应链服务和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同时开始布局工业大麻提取与加工业务及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工业大麻溯源和传媒生态链业务。具体业务板块如下:

  (1)供应链服务和民间资本管理业务。《2016-2021年中国供应链行业现状研究分析及市场前景预测报告》分析指出,我国供应链管理市场规模预计到2020年可达15万亿,其中,基于大宗工业品产业链的供应链管理及服务具有巨大的存量市场空间。子公司大通致远目前主要提供煤炭、有色金属、铁矿石、能源、化工、农产品、电子元器件等商品供应链服务,已在业界树立优秀的信誉和口碑,目前业务范围已遍布全国多数省份,为区域内具有强信用的核心企业提供供应链服务。子公司大通汇鑫主要在山东省区域内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债权、短期财务性投资、投资咨询等业务。

  (2)布局工业大麻种植与提取加工业务。据Zion(锡安)市场研究,全球工业大麻行业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截止2019年底,全球已有超过50个国家宣布了CBD合法,在美国CBD已经被广泛应用添加在保健品、食品饮料、护肤用品、雾化产品、宠物用品等若干产品中。在我国,大麻仁果、大麻籽油、大麻叶提取物(含CBD)都已列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里,作为全球最大的护肤品市场之一及全球工业大麻的主要种植与生产基地,工业大麻在中国化妆品市场的应用将爆发出巨大的增长潜力。控股公司云南华云金鑫目前主要从事工业大麻的种植、加工;工业大麻花叶提取物大麻二酚(CBD)在生物制药、保健品、化妆品等领域的应用研发;化妆品生产销售等业务。公司取得了《云南省工业大麻加工许可证》、《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许可证》,是国内两家获得工业大麻花叶加工牌照的A股上市公司之一。

  (3)互联网传媒及区块链业务。《传媒蓝皮书-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指出,2019年传媒产业规模突破2万亿元(同比增长9.2%),区块链技术将对传媒产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并提供更多的产业改革驱动力。在原有互联网传媒业务基础上,公司加大区块链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与公司现有业务结合的应用场景。相关业务情况如下:

  ①互联网传媒业务方面:2019年中国互联网传媒行业外部媒体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因利润率下滑、主要客户广告投放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冉十科技业务受到冲击,公司迅速调整其业务方向,在保留其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积极开拓电子商务、MCN等新业务,快速尝试业务转型,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视科传媒受传媒行业整体环境改变等多重因素影响,2019年整体业绩对比2018年同期出现大幅下滑,公司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将视科传媒的100%股权对外转让,实现剥离。

  ②区块链研发领域方面:针对公司与北京邮电大学联合研发的“大通可信联盟链”进行进一步的迭代升级及调试。大通链将公司传统的广告业务与区块链技术进行整合,使广告点击数据变得更加透明,不再依赖第三方监测,实现更安全便捷的广告投放,是区块链技术在数字传媒领域的创新应用。同时,公司基于现有的区块链研发技术基础,积极拓展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供应链服务和工业大麻CBD产品及后端应用产品溯源的应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因消除2018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需要,公司对2018年末商誉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对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发现的与商誉相关的冉十科技资产组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母公司对视科传媒和冉十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重新测试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上述调整减少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9,906,297.79元。详细情况见第十二节第十六、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有关内容。

  ②营业收入项目为公司营业总收入金额,其中上期金额包含2018年年报中利润表营业收入2,569,332,956.83元和利息收入22,131,672.08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采取多重措施,有效夯实上市公司资产、排除风险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布局,公司主要业务为移动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与线上线下新媒体运营业务;供应链服务和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同时开始布局工业大麻提取与加工业务及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工业大麻溯源和传媒生态链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4,846,120.35元,营业成本1,684,718,156.62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29.20%和29.14%,主要原因系:1)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经营压力上升,广告业主广告投放预算趋紧、广告意愿也更趋谨慎,又加之广告传媒行业竞争日趋激烈;2)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传媒业务尚处于内部整合阶段期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处置线下传媒业务子公司视科传媒等多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2,379,851.84元,同比增加104.80%,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期未发生商誉减值及其他资产重大减值;2)供应链管理业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3)根据与视科传媒原股东签订的和解协议,报告期内发生视科传媒原股东补偿款,净利润增加;4)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视科传媒100%股权,投资收益增加,净利润增加。

  (3)本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支出分别为17,749,668.04元、54,571,604.50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传媒业务规模下降,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减少。

  (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财务收益26,482,640.06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公司基于发展需要公司将更多资金用于业务经营,资金平均余额减少,存款利息收入减少。

  (5)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40,096,132.05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8.5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未发生商誉减值及其他资产重大减值。

  (6)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586,787.49元,较上年减少76.57%,主要原因为:上年度收回前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款,导致上年度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金额较大。

  (7)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579,585.98元,较上年增加88.69%,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发放普通股股利2.09亿元,本报告期未发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4,846,120.35元,营业成本1,684,718,156.62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29.20%和29.14%,主要原因系:1)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影响,企业经营压力上升,广告业主广告投放预算趋紧、广告意愿也更趋谨慎,又加之广告传媒行业竞争日趋激烈;2)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公司传媒业务尚处于内部整合阶段期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处置线下传媒业务子公司视科传媒等多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2,379,851.84元,同比增加104.80%,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主要原因系1)本报告期未发生商誉减值及其他资产重大减值;2)供应链管理业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3)根据与视科传媒原股东签订的和解协议,报告期内发生视科传媒原股东补偿款,净利润增加;4)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视科传媒100%股权,投资收益增加,净利润增加。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等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做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3)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做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期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已就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沟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消除2018年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事项需要,公司对2018年末商誉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时对在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发现的与商誉相关的冉十科技资产组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母公司对视科传媒和冉十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重新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重新测试发现的前期会计差错予以更正,上述调整减少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9,906,297.79元。详细情况见第十二节第十六、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有关内容。

  公司本期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已就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必要沟通。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6家,减少11家,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26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概述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十届五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已转让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且公司设立项目之初的武林广场的景观改造方案和商业改造方案迟迟未获得政府批复,公司拟终止杭州武林广场3D 灯光秀项目。该项目尚未投入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179万元及其产生的存款利息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林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49,999,912.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049,999.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19,949,913.02元,已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划入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4,671,88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585,278,027.0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6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030016《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已分别与广州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除上述可用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约3,721.39万元尚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②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优先级合伙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金融资产公司”)与劣后级合伙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就退伙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因公司对省金融资产公司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差额补足的义务,省金融资产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浦发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青岛银行辽阳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分别存在902万元、25,957万元资金被冻结。

  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6〕4139号)鉴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523.38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23.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12,923.38万元,WIFI布点项目600万元。

  2016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7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02万元预付账款债权转让给夏东明先生,转让价格为账面原值。其中视科传媒与深圳市华科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就云智能水培物联网项目签署了《云智能水培物联网项目委托开发协议》及《云智能水培物联网项目委托开发协议》之解除协议,根据合同约定视科传媒已向深圳市华科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预付款人民币600万元,根据解除协议,该公司扣除72万元研发费用后应退还视科传媒预付款528万元。2017年7月26日,前述528万元已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7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同意终止WIFI布点项目、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减少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投资额32,461.56万元、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额22,047.55万元、WIFI布点项目投资额14,697.67万元、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投资额10,793.22万元,合计8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支付收购对价项目已实施完毕,同意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294.96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3.07万元(存款利息最终以转出时为准)、支付收购对价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1,132.65万元(存款利息最终以转出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意终止至美移动数字营销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3,992.82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1,475.59万元(存款利息最终以股东大会通过后专项账户余额为准)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同意将研发中心项目其中的1,000万元变更为传媒生态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深大通,变更后,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实施,剩余4,130.95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195.95万元(存款利息最终以股东大会通过后专项账户余额为准)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同意将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其中的9,179万元变更为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后,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终止实施,其中40,000万元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剩余19,893.97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6,220.74万元(存款利息最终以转出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四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将部分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找到新项目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则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拟终止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投资总额为23,179.12万元,其中经营权费(占地费)14,000万元,路面投影系统3,411.59万元,户外全彩LED系统5,059.91万元,设计费707.62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179万元,剩余部分系每年支付的经营权费(占地费),以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进行支付。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视科传媒。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其中的9,179万元变更为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

  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179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19年12月11日拍卖完成,2019年12月23日视科传媒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的实施主体视科传媒已不是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2018年3月,视科传媒与下城区天水街道签订《武林广场整体合作运营合同》,该项目是当地政府牵头的改造项目,该项目涉及景观造方案和商业改造方案。武林广场的景观改造方案一直未获得政府审批通过,商业改造方案因涉及政府多个审批部门,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在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公司面临需按期协议约定支付运营费的风险,经综合评估,公司认为项目的审批及运营环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面临的商业风险不可控。

  综上,公司拟终止杭州武林广场3D 灯光秀项目。

  四、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途说明

  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179万元仍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的项目或者其他用途时公司再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五、拟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是根据项目的实际现状,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当地政府实际情况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可有效避免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的核查意见

  深大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深大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11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王万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适应公司日常管理和未来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设计规范、完整,运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2019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林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49,999,912.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049,999.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19,949,913.02元,已由独立财务顾问划入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4,671,88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585,278,027.0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6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030016《验资报告》。

  本报告期使用4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3,804.0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41,912.33万元(含募集资金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于 2015 年7 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分别与广州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

  注:①存储余额包含理财产品余额及银行利息。②苏州大通箐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优先级合伙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金融资产公司”)与劣后级合伙人青岛亚星实业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大通智远投资有限公司就退伙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因公司对省金融资产公司在投资期间的预期投资收益及实缴出资额负有差额补足的义务,省金融资产公司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在浦发银行青岛高科园支行、青岛银行辽阳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分别存在902万元、25,957万元资金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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