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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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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81,486,760股,总金额841,603,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2019年度回购金额已达到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32.92%,因此2019 年度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16河钢01”和“16河钢02”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16河钢01”和“16河钢02”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9年6月18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

  2、“18河钢Y1”和“18河钢Y2”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18河钢Y1”和“18河钢Y2”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9年6月18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

  3、“18河钢G1”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责任限公司对“2018年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并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此次评级结果为AAA,较上次并未发生变化。

  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年来,公司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坚定不移走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高端路线,紧紧围绕“市场”“产品”等核心工作持续发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2019年,公司产铁2712万吨、钢2672万吨、钢材2532万吨;生产钒渣18.5万吨。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4.98亿元,利润总额36.1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57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效益。

  一年来,公司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客户、产品“两个结构”再优化成效显著

  客户结构更加高端。强化市场调研和用钢需求分析,提升客户精准识别、定向开发能力,加强客户维护,客户结构持续优化。高端直供客户和战略客户持续增加。推动剪切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组建全方位技术服务团队,无缝对接用户的能力持续增强。推广“河钢工程直供模式”,加大直接投标力度,向雄安新区、国家高山滑雪中心、明珠湾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直供钢材。

  产品结构持续升级。发挥资源共享优势,深耕产线、面向市场,加大技术研发和协同创新力度,围绕产品质量、极限规格、深度处理、板形控制等联合攻关,产品研发和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二)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持续增强

  产线工艺技术能力不断提升。板材高精度工艺控制、快速换辊等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流程集成应用,实施了不同工序11个机器人项目应用,精准制造、柔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高。

  前沿技术研发取得显著成效。棒线材直轧技术实现了全流程负能制造;薄规格调质钢板形控制、薄板坯稳定高拉速、烧结烟气循环节能减排等技术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全钒液流电解液产品获得日本住友电工等钒电池领先企业认证,成功应用于光储示范项目。

  用户技术研究迈出坚实步伐。为汽车钢用户提供近60个牌号仿真模拟、疲劳性能数据支持;向华晨宝马、福特等用户提供定制化镀锌产品;完成了家电行业首家用户“新产品导入”(NPI)体验测试中心一期建设。

  企业竞争软实力持续提升。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15项,申请专利986项,获得专利授权532项。主持制定了《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桥梁缆索钢丝用热轧盘条》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螺纹类钢筋》等2个国家标准和4个行业标准。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顺利通过军工三级保密资格审查认证。

  (三)资金集中管控效果显著

  深化资金一体化集中管控。搭建财务管控共享平台,建立内行资金管控体系。通过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引入保险资金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期限、多品种的融资体系,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四)股权融资项目进展顺利

  积极推进公司配股融资项目,申报材料于6月底上报证监会受理,经过近半年时间数轮的沟通反馈,顺利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并于2020年1月中旬获得证监会正式批文。

  (五)企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以产品事业部为核心的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产线市场单元资源配置持续优化。推进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选人用人新机制逐步完善。

  (六)安全环保工作局面保持稳定

  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推进安全管理体系和“双控”机制建设,加快安全生产示范点建设进程,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危化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生产经营整体保持安全平稳。

  持续引领行业绿色发展。实施了多项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推进全流程绿色制造技术研发与应用,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吨钢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吨钢耗新水等指标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实施“绿色物流行动计划”,构建“公转铁”新业态。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0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②执行修订后的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修订。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2019年6月17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调整;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进行追溯调整。

  ③采用新的财务报表格式

  2019年1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2019年属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情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的变化,主要是执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变化,在以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反映。财会〔2019〕6号中还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列示。

  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简称“原金融工具准”)。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

  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A.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的改变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

  2019年1月1日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调整后,本公司增加留存收益0.00元,减少其他综合收益0.00元,减少股东权益0.00元。

  B.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改变对上述金融资产项目账面价值的影响:

  (a)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C. 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次执行日,分类与计量的改变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

  ■

  ②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处置子公司

  (1)少数股东增资股权稀释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续)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17年10月24日经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子公司唐山钢鑫板材有限公司的清算方案,2019年9月30日,唐山钢鑫板材有限公司已经清算完毕,相关注销手续已经完成。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105006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1,403,403,770.70元,提取盈余公积140,340,377.07元,减去永续债利息453,8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652,532,309.83元,加上会计政策变更调整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135,067,500.00元,减去上年度对股东分配1,061,860,785.20元,加上因少数股东增资导致公司对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丧失控制权追溯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107,428,537.3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42,430,955.65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9年5月6日至6月26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281,486,760股,总金额841,603,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之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鉴于公司2019年度回购金额已达到 2019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32.92%,因此2019 年度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19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备查文件

  1、四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四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9年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公司与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集团”)、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邯钢集团”)、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和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及其控股/参股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采购产品及提供、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额度为1052.37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1035.47亿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2020年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065.36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燃材料、接受劳务等524.54亿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等540.82亿元。

  2、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已经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于勇、彭兆丰、王新东、王竹民、刘贞锁、王兰玉、胡志刚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邯钢集团、唐钢集团、承钢集团、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和承德昌达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定:

  1、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

  2、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

  3、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确定;

  4、对于无法按照“成本加成”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项目,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下转B146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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