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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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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0,0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专注于时间频率领域,主要从事时间频率产品和北斗卫星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多项专利和核心技术,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时间频率创新型企业。

  (1) 时间频率产品

  时间频率是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在网信体系建设中属于基础支撑技术,其产品可分为频率系列和时间同步系列两类产品。

  频率系列产品通过产生和处理频率信号,生成电子设备和系统所需的各种频率信号。公司拥有从器件-部件-设备完整的频率系列产品,具体包括原子钟、晶体器件、频率组件及设备三大类。公司拥有核心频率源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长期积累了铷原子钟、高稳晶振等核心频率源研制生产的优势,产品技术性能国内领先,已形成机载、地面、车载、舰载系列产品,产品大量应用于多个军用重大工程。民用方面,公司频率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领域,与国内大型电信设备制造商保持了紧密的业务合作。

  时间同步系列产品是通过接收、产生、保持和传递标准时间频率信号,为各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时间和频率信号。时间同步类产品包括“板卡-模块-设备-系统”,这些产品应用于武器装备、航空航天、卫星通信以及民用的通信、电力、交通、物联网等领域。公司产品参加了“神舟”、“天宫”和“嫦娥”等重大航天工程、国家时间频率体系建设和军用标准时间产生系统建设,并在高精度、远距离、动态的时间同步领域加大了技术创新,以满足协同作战等军方需求。

  (2)北斗卫星应用产品

  北斗系统是我国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其目标是为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授时和短报文通信服务。

  公司具备“北斗导航民用分理级服务资质” 和“北斗导航民用终端级服务资质”,建立了四川省经信委授牌的“北斗导航民用服务中心(四川·天奥)”。主要产品包括北斗卫星手表、北斗应急预警通信终端及系统两大系列。

  军用领域,北斗卫星手表是目前我国军方认可的军用标准时间表,可实现时间上的高度统一,特别是在联合作战、一体化作战中可实现更好的时间同步。同时,北斗卫星手表还能随时随地为作战指挥官兵提供准确的位置信息,提升联合作战模式下的综合保障水平。

  民用领域,北斗卫星手表主要应用于商务、休闲、时尚、运动等民用消费领域。北斗应急预警通信终端及系统主要应用于防震减灾等应急安全领域,实现信息的及时、可靠传输,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气象传输、林业巡防、地理信息采集、通信指挥等。

  此外,2019年公司自主设计开发、生产的动态心电记录仪主要用于家庭日常心电监护、心律失常的早期筛查,已获得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当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各项经营指标总体表现较为平稳:实现营业收入86,690.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5.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81%。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并加强军品领域的资源投入和进度保障,军品收入持续增长;民品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产品方面,得益于公司原子钟、中高端晶体器件研发投入及市场需求的增长,原子钟、晶体器件收入显著增长。利润方面,受益于主营业务利润的增长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4.81%。

  2019年获得专利授权11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获得专利受理15项;新增软件著作权5项。一批技术创新产品取得突破,部分产品已完成研制并进入商品化。2019年,公司自主研发的TA1000铯原子钟入选国际计量局(BIPM)守时时钟推荐名单,具备为国际时间基准-TAI(国际原子时)提供数据的资格,是我国目前唯一入选国际计量局守时钟名单的商用原子钟。CPT原子钟实现小批量供货,未来将继续研发功耗更低、体积更小的产品。原子钟组、SMD晶振等产品瞄准军用市场,国产化替代不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7,098.89万元,同比增长8.26%,占营业收入8.19%。主要投向时频核心器/部件、频率组件及设备等重点产品和时频应用前沿技术研究。公司加快技术改造,提高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开发应用能力,完善和加强技术研发部门各项软硬件配备,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加速产品的更新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时间频率产品在国内的领先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金融工具准则(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二节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二节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6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何子述先生、乐军先生、李正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20742号),公司 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454,634.1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145,463.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51,142,233.90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60,005,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方案实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审计费用38万元,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20917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20919号),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建军、徐建平、张建华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9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国宾总部基地2号楼62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何子述先生、乐军先生、李正国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议案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国宾总部基地2号楼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7559309

  传 真:028-87559309

  联系邮箱:boardoffice@elecspn.com

  联系人:高秀婷

  (四)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5”,投票简称为“天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3日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7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长远发展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比较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审计费用为38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额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报告正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0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20742号),公司 2019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454,634.1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454,463.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51,142,233.90元。

  公司以总股本160,005,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的余额,转股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60,0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长远发展以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60,00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并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2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金额进行了确认,并预计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董事张建军先生、徐建平先生、张建华女士对该事项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研究所将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20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原材料、水电气/接受劳务、租赁等,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8,350万元。上年度公司与中国电科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9,868.48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了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确认。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熊群力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承担军事电子装备与系统集成、武器平台电子装备、军用软件和电子基础产品的研制、生产;国防电子信息基础设施与保障条件的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民用电子信息软件、材料、元器件、整机和系统集成及相关共性技术的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从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组织本行业内企业的出国(境)参、办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中国电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关联采购/接受劳务定价原则: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的单位/企业之间的关联采购,是交易各方之间通过市场竞争相互选择的结果,交易价格是依照市场定价规则确定。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定价原则:公司与中国电科控制的单位/企业之间的关联销售,是交易各方之间通过市场竞争相互选择的结果,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规则确定。涉及军品销售的以军品价格管理办法为基础,协商确定;涉及民品销售的以市场竞争为前提,协商确定。

  (3)关联租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成都天奥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定价系参照天奥集团周边租赁房产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处于周边办公及工业用房的市场租赁价格正常区间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2020年的经营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具有明确的定价原则,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资产、业务、技术、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不存在依赖关联方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确认,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发展需要,且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张建军、徐建平、张建华需要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予以确认,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所需,且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并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公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际经营情况,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天奥电子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3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4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0年4月30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公司总经理刘江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陈静女士,独立董事何子述先生,保荐代表人谢艺女士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历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38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北京分所具体承办。北京分所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分所负责人孟红兵。北京分所已取得由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1101),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201-4,目前拥有从业人员803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04人。北京分所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103,197.69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职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个人情况凸显特长)

  项目合伙人为杨益明,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南方汇通(000920)、号百控股(600640)、宝胜股份(600973)、中航机电(002013)等上市公司以及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刘力,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事证券业务近二十年,曾担任多项证券业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并购重组项目,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到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益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书涛、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力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历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费用合理。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历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费用合理。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审计费用38万元,聘期一年。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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