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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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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339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粉丝、豆类蛋白、食用菌等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纯豆粉丝、杂粮粉丝、红薯粉条、豌豆蛋白、绿豆蛋白、膳食纤维、食用菌等。

  1、粉丝业务

  公司以生产和销售多系列、多品种的粉丝产品以及围绕粉丝产业链深度开发为主营业务,粉丝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品类包括纯豆粉丝 、杂粮粉丝 、红薯粉丝,是行业内最大的龙口粉丝生产企业,也是唯一一家上市企业。

  近年来,公司顺应我国加快农产品发展步伐的趋势,在粉丝产品的质量、生产、销售上取得了不菲的业绩。公司作为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粉丝行业工作委员会的会长单位,在规范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维护品牌声誉,公司一直带头承诺“六不添加”,保证了过硬的品质质量。随着公司对销售渠道的建设和逐步完善,市场开拓取得了长足进展。目前,公司粉丝销售已经覆盖全国各大中城市,销售渠道主要包括商超渠道、餐饮渠道、农贸渠道。品牌优势凸显,带动粉丝业务进入了较快发展期。

  2、豆类蛋白业务

  利用专利技术“从粉丝废水中提取食用蛋白”技术,将饲料级蛋白提纯到食用级蛋白,目前公司可生产高纯度蛋白、低纯度蛋白。产品投放市场后,因豌豆蛋白与其它植物蛋白相比,拥有非转基、无过敏原、无胆固醇、分子量小、易吸收等优点,深受欢迎,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十分畅销。公司根据蛋白行业竞争格局,结合自身在循环经济产业链、科技创新领域方面的优势,着力打造豌豆蛋白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通过科技创新,公司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取出不同纯度的食用蛋白,满足不同客户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蛋白的应用领域,加强与全球前高性能鱼(三文鱼、鳕鱼)饲料企业的合作,为豌豆蛋白的销售探索出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未来公司将利用自身的优势,以发展豌豆蛋白产业为核心,打造大健康产业新格局,重点研发绿豆蛋白粉、豌豆蛋白粉、蛋白肽、蛋白质饮料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本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以多元化发展为核心,在延展拉长产业链条、跨越提升产业、产品层次上下功夫,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全力打造高新技术型、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企业。经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2,177.53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0.82%,营业成本163,194.5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9.54%,营业利润21,188.2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6.04%,利润总额21,130.15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93.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04.41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3.5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2户,其中: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1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谢光义先生、赵慧娜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以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43.5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115.1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907.17万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243,3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各办理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全资子公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瑞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为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为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4、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7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4]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年12月22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335.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50元。截至2014年12月26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8,37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48.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6,524.32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5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51,338,841.40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041,932,696.99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1,065.37元,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2,081,456.02元,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303,623.02元,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度置换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78,145,046.60元;

  (2)资金到位之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资金963,787,650.39元;

  (3)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1,065.37元。

  (4)将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2,081,456.02元。

  (5)将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303,623.02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86,095,641.40元,加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74,761,862.8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333,778.55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进行修改,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专项使用,并于中信建投、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月8日,公司将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5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其余7,500.00万元已经于2018年12月19日、12月20日、12月31日归还),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如数归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同意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额度由不超过12,000.00万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万元。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后,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357.00万元,2019年1月8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4月12日公司将剩余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3,357.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本次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如数归还。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将注销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05月15日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05月15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村西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在审议第7-13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根据相关规定,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不包含5%)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现场宣读《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0年5月8日16:00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

  1、会议联系人:师恩战、张静静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邮   箱:shuangtashipin@sohu.com

  传    真:0535-2730726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参会登记表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1,投票简称:双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弃权或者反对,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单位(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

  委托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地址:

  有效证件及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股东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10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19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

  5、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和《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各办理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全资子公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瑞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各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0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1、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2020年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3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0一季度业绩预告》已于2020年4月2日公开披露,其中包含公

  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的预计,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资者查阅。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1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于2020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32万元人民币(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3)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福利;

  (2)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福利。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监事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上述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食品”)将于2020年5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路演天下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君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隋君美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师恩战先生、独立董事赵慧娜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

  投资者保护能力。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大华于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大华的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为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大华的从业人员2019年末超过6000人,其中合伙人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拟签字项目会计师(1)姓名:李东昕;从业经历:199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拟签字项目会计师(2)姓名:田国成;从业经历: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大华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其中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

  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其中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大华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李东昕,注册会计师,199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上市公司重组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亚菊,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田国成,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东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国成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大华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

  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大华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认真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3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概述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香港”)增加注册资本30000万港币。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双塔香港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50万港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万港币

  董事:杨君敏

  营业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国际市场合作开发。

  注册地:中国香港

  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100%,增资完成后公

  司的注册资本由50万港币增加至30050万港币。

  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可以强化双塔香港的资金实力,改善其资产结构,提升融资能力,强化其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增资,双塔香港的资金实力增强,但其发展仍然受市场前景、行业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和内部控制,降低经营和管理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2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香港”)、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盛万隆”)各办理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业务担保,向全资子公司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林食品”)、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源生态”)、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威”)、控股子公司山东瑞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瑞嘉”)各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双塔食品(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香港

  3、注册资本:50万港币

  4、注册时间: 2013年4月12日

  5、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技术咨询服务、国际市场合作开发。

  6、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双塔香港资产总额为36063.23万元,负债总额32481.56万元,净资产3581.67万元,营业收入72820.74万元,净利润5371.17万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双塔食品香港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7093.9万元。

  (二)山东双盛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4月30日

  2.注册资本:4900万美元

  3.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海路219号华创观礼中心4号楼10层

  4.法定代表人:刘杰武

  5.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除金融租赁)及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不含特种设备和汽车)、租赁交易咨询、向第三方机构转让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接收租赁保证金、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9年12月31日,双盛万隆资产总额74508.52万元,负债总额42824.02万元,净资产31684.50万元,营业收入4269.76万元,净利润945.78万元。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双盛万隆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三)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松林食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年头宋家村

  3、注册资本:500万

  4、注册时间: 2011年8月9日

  5、法定代表人:孙焕尧

  6、经营范围:淀粉及淀粉制品、豆类蛋白粉、固体饮料的生产、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松林食品资产总额为2063.77万元,负债总额1311.37万元,净资产752.40万元,营业收入4427.16万元,净利润-49.60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松林食品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四)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招远君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晖路271号

  3、注册资本:10000万

  4、注册时间: 2015年6月17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经营范围: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蔬菜、食用菌及菌种的生产销售;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棉、麻的种植销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干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君源生态资产总额为13282.90万元,负债总额634.16万元,净资产12648.74万元,营业收入4201.41万元,净利润-1202.52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君源生态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五)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正威进出口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金岭镇中村

  3、注册资本:10000万

  4、注册时间: 2015年12月24日

  5、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6、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农产品、谷物、豆类及薯类、食用菌、蔬菜、水果、粮食、肉、禽、蛋、水产品、其他农牧产品、汽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五金、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机电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金属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金精矿粉、矿产品、金银制品、油脂及油料作物、橡胶、木材、木浆、纸浆、棉、麻、纺织品、针织品、服装鞋帽、饲料、化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Ⅰ、Ⅱ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正威资产总额为1.17万元,负债总额1.24万元,净资产-0.0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3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正威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0万元。

  (六)山东瑞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山东瑞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17号好兰朵大厦339室

  3、注册资本:2000万

  4、注册时间: 2017年1月9日

  5、法定代表人:杜炳杰

  6、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化肥、微生物肥料的生产、批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不再分装的袋装种子、饲料、非专控农副产品、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煤炭(不得在高污染燃料控制区内生产、加工、存储及现场销售原散煤及不符合本地燃用标准的型煤)、焦炭、金属材料、建材、钢材、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非生产性废旧物资回收(不含报废汽车、危险废物、境外可利用废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不含中介);企业营销策划;国内广告业务;进出口业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瑞嘉资产总额为3383.81万元,负债总额2176.68万元,净资产1207.13万元,营业收入6149.39万元,净利润-31.33万元。

  8、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山东瑞嘉担保额度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双塔香港、双盛万隆各提供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综合业务担保,拟向松林食品、君源生态、正威进出口、山东瑞嘉各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的综合业务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调整境内外贷款结构,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双塔香港、双盛万隆、松林食品、君源生态、正威进出口、山东瑞嘉提供上述担保。双塔香港、双盛万隆、松林食品、君源生态、正威进出口、山东瑞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双塔香港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40亿元(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为8093.9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2.9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且所有未到期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不存在相关责任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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