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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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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106,051.17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550,519,008.28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61,364.91元,及对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84,100,000.00元。本公司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1,9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345,40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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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以钢丝、钢棒、钢绞线为主业,以轨道板、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生产制造设备为新产业,是主要服务于国内外铁路、输配水工程、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高端钢材制造企业。

  公司的预应力钢材产业一直沿着产业上下游及金属材料为主要发展方向,实施稳健的投资决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始终秉承着技术领先、追求更好的质量方针,凭借持续研发投入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实现与同行业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坚持以技术和产品革新引导市场,以产品质量开拓市场,以优质的服务维护市场。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产品研发、批量制造、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生产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并依靠专业技术,延伸下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全套混凝土用钢材解决方案。公司成功研发了高铁轨道板用钢材,在我国第一条高铁京津城际中推广使用。随后,对轨道板用钢材进行升级,推广至后续的高铁建设中。公司设有辽宁本溪、新疆乌鲁木齐、天津北辰、河北河间四大地域五大预应力钢材生产基地,拥有年产60余万吨的生产能力,是国内专业预应力材料生产企业中最具规模的厂家。公司的预应力钢材产品凭借自身的优势积极参与众多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宝泽龙参与建设的河北省最大水库大桥-官厅水库大桥顺利通车;桥梁缆索用钢丝已参与包括云南涛源金沙江大安桥、贵州遵余高速乌江特大桥在内的多座桥梁的建设;公司还积极参与了深圳-茂名、贵州-南宁高铁工程的建设,为该工程提供铁路用钢绞线;公司持续为引绰济辽、吉林中部引松供水二期 、新疆精河饮水工程、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建设提供PCCP管用钢丝,不仅为子公司本溪银龙2020年的生产、销售提供了保障,更使公司的钢丝销售量稳步增加,为预应力钢材产业贡献收入。报告期内,宝泽龙为赤壁长江大桥提供钢丝,并取得开州湖大桥的生产任务,这两项工程是宝泽龙参与的首座长江千米级大桥。同时,助力云南绿之江大桥等项目的建设将为公司2020年的预应力钢材产业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业绩基础。

  轨道板产业是公司2012年以来着重发展的第二主业,一系列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和智能化生产装备,均居国际首创领先地位。公司于2012年与铁路系统相关单位共同研发了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在后续的发展中,对轨道板生产装备及工艺进行不断改进,获得了相关使用和管理单位的高度认可。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凝聚着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级专家及公司专业人士的经验和智慧,代表着中国高铁轨道板最高水平,承担着“一带一路”和“高铁走出去”战略的重大使命,为中国及全球轨道交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截止目前,已形成了从材料供应、装备制造、生产服务、信息化管理、运维监测等为一体的轨道板生产整体解决方案,在与工程建设单位争取业务对比中,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公司自2012年成立银龙轨道以来,采用独资、合资等方式已完成了8个轨道板生产基地的产业布局,为郑州至徐州高铁、北京至沈阳高铁、郑州至阜阳高铁项目提供服务,目前正在提供服务的线路包括北京至雄安高铁、郑州至济南高铁、赣州至深圳高铁。公司还通过参股上铁芜湖,为华东六省一市范围内的高铁建设提供轨道板产品。

  1.预应力钢材产业

  (1)公司预应力产业现状介绍

  预应力钢材产业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的主要业务,目前拥有4大地区5大生产基地,在多年来与钢厂技术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尝试与相关产业单位拓展资本合作的模式继续推动预应力市场的全国性布局。除国内市场外,公司也将响应“一带一路”政策,积极寻找国外预应力产业布局机会,在保证成本及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实现预应力产业的全球性布局。公司具有自主研发预应力钢材的能力,常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结合适当的库存,对于客户的特殊需求,公司还能够定制化生产,和提供全套解决方案。公司是国内最早出口预应力钢材产品并拥有多国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截止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出口到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钢绞线、钢丝、钢棒、桥梁缆索用镀锌钢绞线和镀锌钢丝、无粘结钢绞线、预应力钢绞线束、PCCP管道用冷拉钢丝、矿山用大直径空心锚杆、高铁轨道板用中强钢丝、定尺钢丝、定尺搓丝钢丝等,广泛应用于铁路、输配水工程、公路、桥梁、民用建筑、工业建筑、输配电工程及预应力特种结构工程等多个领域。

  公司的发展是自我不断创新的历程,预应力钢材产品的研发创新从未停止。自1998年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预应力钢材产品技术的研发创新始终走在行业的最前列,众多技术的革新及行业标准的制定均有银龙人参与的身影。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技术力量,开发多种新型高性能产品。其中,镀锌钢丝由于具有优良的耐腐蚀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桥梁、矿山、港口等领域,除公司现有的镀锌产品外,公司目前正在与国内众多科研院所、设计研究院展开合作,共同研发生产7.00mm-2000级桥梁缆索镀锌钢丝、6.00mm-2100级超高强度桥梁缆索镀锌钢丝、15.2mm-2100级镀锌钢绞线等高强度、高技术等级产品,通过开发原料、创新工艺等方式,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可应用于众多国家重点项目。同时,公司研发的HDPE三层防护桥梁缆索用镀锌钢绞线,是桥梁缆索的主要材料,该产品应用在桥梁建设中,可节省大量的建桥材料,缩短建设时间,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性,由于其具有较高的耐腐蚀性能和较好的耐疲劳性能,可大大提高缆索使用寿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除对公司预应力钢材产品不断研发创新外,公司还凭借多年与上游钢厂合作开发经验,与钢厂合作开发规格为≥?14.0㎜87MnSi的高强度盘条,通过不断的技术革新,研发出更加适合制品的上游原材料。随着产品质量、强度的提升及产品品类的丰富,公司将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为公司在未来参与更多重大项目工程提供保障。

  为满足不同的客户需求,面向不同的消费市场,公司拥有系列化产品线:普通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竞争激烈,公司通过平衡自身产能及市场需求量,进而保持相对稳定的市场供应;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作为深加工产品,尺寸标准统一,性能稳定可靠,属于高附加值产品,是公司以技术为先导,开拓市场需求的典型应用案例;轨道板用构造钢筋,作为公司技术上的储备与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配套使用,通过定制化的服务实现差异化的竞争;镀锌钢丝、钢绞线是公司近年来新开拓的预应力市场,随着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产能的释放,目前已经逐步在国内桥梁缆索等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大直径钢棒产品生产工艺要求高,抗拉强度大,承载能力强,各项性能指标优良,报告期内,在磨万铁路、拉林铁路、南沙港铁路的T型梁中得到运用,并逐步在全国推广使用;公司与德国Railone公司及德国慕尼黑科技大学合作进行技术攻关的大直径螺旋肋搓丝定尺钢丝,出口至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南非,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SWPD3L-3 *2.9低松弛三股PC钢绞线同时符合KSD7002与JISG3536标准,其生产设备是为生产该品种钢绞线量身设计制造的全套自动化设备,为客户提供稳定的高品质产品,产品广泛的应用于预应力混凝土轨枕,预应力空心楼板的生产中,目前该产品已经出口至韩国,日本,缅甸,加纳等国家。公司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由普通预应力钢材产品逐步拓展到满足不同市场与客户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中,产品品类多样,能极大限度的迎合市场需求。

  (2)预应力产业荣誉的获得

  报告期内,新疆银龙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至此,银龙股份、宝泽龙、本溪银龙、新疆银龙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银龙股份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共12项;银龙股份河间分公司被中共河间市委河间市人民政府授予:“二〇一九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先进企业”和“二〇一九年度企业管理优秀奖”;宝泽龙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2019河北省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本溪银龙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行业刚性需求带来市场整合预期

  预应力钢材作为基建使用的高性能材料,目前来看具有无法替代的刚性需求。随着我国工业建筑、公共建筑、民用建筑以及其他工程项目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市场对高品质预应力产品需求还将进一步增长,需求将逐步向拥有核心技术、规模强大、产品质量稳定的预应力龙头企业靠拢,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升。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发布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指出:到2020年,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建成投产,铁路网规模达到1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为完成“十三五”规划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万公里左右,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路网结构更加优化,骨干作用更加显著,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远期展望至2030年,铁路建设还将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投资强度,市场需求稳定。

  重大水利工程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国家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领域。2020年3月26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表示,国家确定的172项重大工程现已经开工142项,在建规模超过1万亿。重大水利工程有较好的规划基础,且大多经过多年论证,具有加快建设的条件。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表示提前筹划了一批较为重要且前期工作条件较好的重大工程,初步认为近三年将有一百多项,投资规模将超过一万亿。上述项目的前期工作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没有较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只要条件具备,可以很快开工。公司积极参与众多国家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包括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内蒙古引绰济辽工程、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等。公司研发、生产的PCCP管用钢丝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良,是产能小的预应力钢材企业无法胜任的。公司成为多家合作单位的独家供应商,得到合作单位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国家加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将有利于提高公司PCCP管用钢丝销量,为公司预应力产业发展奠定基石。

  公司目前的预应力钢材产量不足50万吨,市场占有率较低。随着国家对环保力度的加大与投标工程对质量的要求,行业内已出现市场整合的现象。公司作为预应力钢材产业的龙头企业,具有预应力产品多地运营管理的丰富经验,目前拥有四大地区五大预应力钢材生产基地,未来将通过资本运作及托管、租赁等多种模式继续推动预应力市场的全国性布局,同时抢抓“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开发的新机遇,研发和生产更高强度、更高性能和耐腐蚀的产品,满足并开拓新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行业集中度,从而更好的推动企业成长。

  2.轨道交通用轨道板及其生产制造装备

  国家高铁建设从京津城际到京沪高铁,从四纵四横到八纵八横、区域环线、米字线,未来高铁的建设将助力公司在预应力钢材及高铁轨道板产业内快速增长。公司与原铁道部科技司、工管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等部门联合研发的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领先国际水平的CRTSIII型双向先张无砟轨道板,于2013年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确认为“设计时速30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优先采用CRTSIII无砟轨道结构”板型。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自主研发设计了CRSD-2025自动化轨道板生产线、AGV重载机器人、轨道板自动脱膜系统等多种轨道板生产配套的智能化装备,提升工作效率,改善产品品质。公司作为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的创始单位之一,拥有先进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渠道,通过一系列的技术研发,参与了以轨道板为中心的技术产品升级和创新,与各大施工局广泛开展商务、技术合作和专业性分包,公司的轨道板产业已经得到了大幅提升。随着技术的成熟,市场应用的推广,银龙轨道在国内以独资、合资形式完成8个轨道板场的产业布局,已经为郑州至徐州高铁、北京至沈阳高铁、郑州至阜阳高铁项目提供服务,目前正在提供服务的线路包括北京至雄安高铁、郑州至济南高铁、赣州至深圳高铁。公司还通过参股上铁芜湖,为华东六省一市范围内的高铁建设提供轨道板产品。

  随着轨道板产业技术不断成熟和完善,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是未来高铁轨道板生产基地以及高铁轨道板装备的必然的趋势。轨道板生产基地的建设一般采用就近原则,建设于高铁新项目附近。报告期内,银龙轨道西站分公司为京雄高铁提供轨道板,相关项目完成后,未来有望继续服务于雄安-商丘高铁项目建设;赣州板场位于新的高铁线路周边,在报告期内持续生产轨道板,服务于赣州-深圳高铁项目,预计于2020年三季度完成供货,公司拟将赣州板场作为开拓江西轨道交通用板的生产基地,不仅为赣州-深圳高铁生产轨道板,还可能继续服务于南昌-九江高铁、长沙-赣州高铁的项目建设;新乡板场的建设采用了公司自主设计的从淮阳板场搬迁的流水机组生产线,不仅能够提高单个板场产能,降低成本,而且该设备的重复使用,节约了大量的土建工程投入,使轨道板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为轨道板的盈利带来新的增长点。同时,新的生产线的成熟推广也为赢得更多的市场订单创造了有利条件。报告期内,新乡板场持续生产轨道板,服务于郑州-济南项目,预计于2020年三季度完成供货。段园板厂已于2015年完成轨道板生产任务,但其设备完好,公司希望能够继续参与淮北-宿州-阜阳高铁项目的建设。

  除高速铁路用轨道板产品外,公司还开发出地铁轨道板、地铁浮置板、道口板、地铁地震带轨道板等系列双向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制品,以及轨道板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轨道信息化产品,不断推向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北京地铁房北线钢弹簧浮置板的生产任务并及时发运;公司研制的减震轨道板已成功应用于天津地铁6号线。在轨道板的研发创新方面,目前公司还与相关单位合作研发新型减震轨道板系统,未来公司的轨道板从安装便捷度、产品调整性能、减震降噪效果等方面都将有进一步提升。

  3.轨道板生产信息化、自动化系统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的理念,持续对轨道板智能化生产设备进行研发投入,确保公司研发的轨道板相关产品及其智能化生产设备的先进性,加大轨道板信息化产业的研发推广。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和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了多家板场及枕场的成功运行实施,完善了台座法系统,并将流水机组法软件控制系统升级至3.0版。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不仅在公司投资的赣州板场、淮阳板场、河间板场、延津板场、芜湖板场中成功使用,还在为合肥-安庆-九江铁路客运专线提供轨道板服务的庐江板场、丰城板场等其他板场中推广使用,对轨道板生产全过程进行管控,实现了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参数的追溯,提高了我国高速铁路轨道板生产的信息化、数字化水平。

  报告期内,轨道交通用装备的自动化、智能化进行了再次升级:轨道板模型清理、模型隔离剂喷涂、模型预埋套管安装及预应力钢筋安装均实现自动化。在轨道板智能化管理方面,公司计划在轨道板监控平台系统基础上开发板场智能化管理系统,将轨道板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实现轨道板生产智能化控制与可视化管理。多种智能化装备的应用,不仅能够对生产过程中各种参数进行质量追溯,还能够提升现场管理水平,提高生产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效果。

  公司将紧跟国家政策发展的步伐,不断创新轨道板生产系统及相关智能化工具,如:CRSD-2025自动化轨道板生产线、已应用于宝坻板场的AGV重载机器人、轨道板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铁路无缝线路施工管理系统、超高频RFID电子芯片等,使轨道板生产的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更加完善,提升现场管理水平,提高生产工作效率。

  4.行业情况及市场前景

  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紧要之年。国家及地方陆续发布公路建设规划,地方层面的规划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主,国家层面重点推进的内容是城际道路、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的联通道路、高速公路建设以及既有道路的改扩建等。2020 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公布了 2020 年主要预期目标:完成铁路投资 8000 亿元左右,公路水路投资 1.8 万亿元左右,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随着一系列公路、铁路、水利项目逐渐开工建设,相关项目对预应力钢材产品的采购数量显著增加。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积极参与有关项目建设工作。

  2020年初,全国已有 27 个省(自治区)公布了 2020 年交通基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2.6亿元。发改委密集批复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27个省市的基建项目:辽西北供水二期、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辽宁段、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工程、库尔干水利枢纽工程、拜城县温泉水利枢纽工程等重点项目为公司预应力钢材产业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大兴机场线北延工程、京滨高铁、京唐高铁、阜阳—淮北、阜阳—淮滨高速安徽段、郑济高铁河南段等交通项目的建设,为公司轨道板产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2020年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出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重点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复工复产与扩大内需结合起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要加强用地、用能、资金等政策配套,加快推进国家规划已明确的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基建被大力拉动。“新基建”是在补齐铁路、公路、轨道交通等传统基建的基础上大力发展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特别是高速铁路等新型基建稳定增长。“新基建”的提出,可在城际高铁和轨道交通方面带动轨道、道路建设、电工电网、装备制造、轨交车辆及零部件等行业的高速发展,使公司基建行业中拥有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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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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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高铁轨道板产业为主,结合轨道板智能信息化系统、铁路用钢轨等基建产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312,655.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1,802.88万元。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4,650.27万元,其中,预应力钢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04,634.5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7%,主要是公司2019年根据国家基础设施投资进度,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增长较多;高速铁路轨道板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1,790.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610.61万元,比上一年度增长10.4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

  财政部2017年3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4月12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七)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关联董事谢志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九)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106,051.17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550,519,008.28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61,364.91元,及对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84,100,000.00元。本公司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1,9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345,400元。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一)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本次审议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且均独立于公司、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不存在除正常业务往来外的现实和预期的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与谢栋臣因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谢志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而制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指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三)

  根据公司2020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办理相应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协议的手续)。

  授权期限: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十四)

  为满足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十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谢志峰先生、谢铁根先生、余景岐先生、钟志超先生、张莹女士、李国庆先生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了董事候选人本人的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要求。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进行的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且被提名人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资格和工作经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十四)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谢志峰先生提名张跃进先生、任润堂先生、马培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的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要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候选人已承诺参加交易所最近一期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进行的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且被提名人拥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此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培香女士具备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跃进先生、任润堂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十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提请召开银龙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上共计12项议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定于2020年5月1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会议的详细通知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4月12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披露的年报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财务报告、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施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公司制定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四);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106,051.17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550,519,008.28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61,364.91元,及对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84,100,000.00元。本公司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1,9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345,4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的需要,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人谢栋臣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九);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员工代表大会推举尹宁女士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王昕先生、谢昭庭女士、尹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具备任职公司监事的资格,监事候选人本人已同意担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2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志峰回避表决。上述两个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将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的,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指定,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综合考虑,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公司主营业务不因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情况如下:

  ■

  注1:上次预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预计金额为350万元。

  注2:上年实际发生额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发生金额。

  注3:上次预计发生金额为18个月的预计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上年度12个月的发生金额,按上年18个月折算12个月计算,上年度折算预计金额为233.33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为116.67万元,发生额占折算年度预计金额比例为86.38%。因此,不存在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预期2020年度将要发生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下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下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本次预计的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谢栋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铁桥、谢铁根之父。谢铁根为公司副总经理,谢志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营销总监,实际控制人谢铁桥之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二)、(四)、(五)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务。其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短途运输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谢栋臣为公司提供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和短途运输业务,通过与多家非关联方运输单位咨询,短途运输价格约为80元/吨。结合公司实际运输需求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短途运输价格约定为80元/吨。目前关联人提供的往返专运线的运输费用约为12元/吨。货款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以银行支票支付运输费用。

  公司(甲方)与谢栋臣(乙方)签订了《汽车运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订日期:2020年4月22日

  2.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2.1协议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签署协议;

  (2)甲方董事会表决通过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2.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该作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2.9亿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银龙股份为满足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2020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此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2.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

  ■

  ■

  ■

  2.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持有82%,顾天护持有12.4%,河间市联众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6%。

  注2:公司持有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82%股份,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持有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即公司间接持有82%的股份。

  上述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2020年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尚未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将在上述范围内,协议内容以有关主体与融资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上述担保及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保的银行,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此次对外担保预计中涉及非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的,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金额。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2. 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有责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3. 鉴于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预计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对外担保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此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此次担保为企业补充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利益不产生影响。

  2. 此次担保对象中无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 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6%,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财政部2017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财政部2017年3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本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报表调整情况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2.利润表中:

  (1)将原“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坏账损失调至“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列式”。

  (二)公司对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0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

  注册会计师近一年的变动情况: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9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3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会计师:李莹,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的费用为29万元,定价原则为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9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本次会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同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2019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书与业务资格,业务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能够按照约定准时、准确的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3日

  至2020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情况详见本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0年5月6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0年5月13日9时)

  2.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8:00-9: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谢志礼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

  3.联系地址: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邮编:300400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24,263,694.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1,9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34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1%。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1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长期发展,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与战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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