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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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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0-035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0,00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109%,公司总股本从732,746,277股减至732,666,277股。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45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共3名。

  4、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11日至3月21日,公司通过内部系统发布了《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9年3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19年4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经核查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遵守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2019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首次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8日。

  6、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0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3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合法合规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其他说明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易咏等3名首次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该3名首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易咏等3人作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对象,合计获授限制性股票80,000股,并按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股份授予登记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日,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的事项,故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进行调整,仍为80,000股。

  3、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45元/股,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自完成股份授予登记至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日,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无需进行调整,仍为2.45元/股。

  4、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5、其他说明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0]0054号),对公司截至2020年4月2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2,746,277元,股本为人民币732,746,277元。根据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元,其中减少限售流通股8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2,666,277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0年4月2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80,000元,其中减少限售流通股人民币8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32,746,277元,股本人民币732,746,277元,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日出具CAC证验字[2020]002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4月2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32,666,277元、股本人民币732,666,277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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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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