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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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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28,479,886股

  发行价格:28.09元/股

  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

  ■

  ■

  预计上市时间

  2020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时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79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16:00时止,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在中信证券指定账户缴存认购款共计799,999,997.74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截至2020年4月16日止,华友钴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28,479,886股,每股发行价格28.09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74元,扣除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发行承销费用后,由主承销商向华友钴业在中国银行桐乡支行开立的指定账户(账号:367577676443)划转了认股款人民币794,279,997.74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153,434.49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8,479,886元,余额计人民币752,673,548.49元转入资本公积。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披露的《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有关简称的含义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1、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及批准情况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二)》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已经上市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及协议签署已经信达新能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交易对方上级有权部门备案。

  3、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华友衢州股东会审议通过。

  4、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次交易

  中国证监会已出具《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号)核准本次交易。

  (二)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种类及面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对象及发行数量

  ■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年4月8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即26.16元/股。上市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合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8.09元/股。

  4、发行金额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74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8,846,563.2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153,434.49元。

  5、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2020年4月15日,本次发行对象均已足额将认购款项汇入主承销商的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主承销商指定收款账户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2020年4月1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20〕79号《验证报告》,截至2020年4月15日16时止,主承销商开立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支行0200012729201090571银行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18名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认购28,479,886股,应缴存资金人民币799,999,997.74元,实际缴存资金人民币799,999,997.74元。

  2020年4月16日,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付至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2020年4月1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天健验〔2020〕78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4月16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7.7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846,563.2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1,153,434.49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479,886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52,673,548.49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0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数量为28,479,886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41,261,526股。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及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友钴业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及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8,479,8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7.74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79号”批复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8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所获得的股份,自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对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二)发行对象介绍

  1、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135,991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2、叙永金舵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4,271,982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349,59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423,994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泸州璞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818,79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6、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637,592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7、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889,99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8、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996,79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9、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818,79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0、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818,796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886,792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2、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456,39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2,491,990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103,595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5、J.P.Morgan Securities plc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068,351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779,992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1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1,530,447股

  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3)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5)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后,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登记及后续工商变更的影响,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1,141,261,526股。截至2020年4月21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日),华友钴业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股份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完成后,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以提升。

  (2)本次发行对业务的影响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华友衢州“年产3万吨(金属量)高纯三元动力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和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本次交易相关税费,有助于公司实施产业一体化战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3)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性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4)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5)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联系人:栾宏飞、姜海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4786

  传真:010-60836031

  联系人:孟夏、张昕

  (二)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联系人:喻永会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负责人:王越豪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6396201

  联系人:王强、章静静、鲁艳丽

  (四)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层

  负责人:胡智

  电话:010-88000006

  传真:010-88000247

  联系人:刘赛莉、应晓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芜湖信达新能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9号);

  2、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资料;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14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9号”《验证报告》和“天健验〔2020〕78号”《验资报告》;

  4、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6、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7、《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8、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9、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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