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原证券事务代表倪璐熠女士的辞职报告。倪璐熠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倪璐熠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沈红叶女士、包婺月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沈红叶女士、包婺月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通讯方式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邮编:242300;
邮箱:hyshen0921@163.com(沈红叶)、bwyalice@163.com(包婺月);
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附件:沈红叶、包婺月简历
(1)沈红叶:女,198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3月进入公司,2017年12月进入证券部工作,已于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沈红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沈红叶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包婺月:女,1991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安徽信保基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专员,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行政部副部长,兼任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已于2019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包婺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包婺月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拟对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减少注册资本17,927万元,即聚隆精工注册资本由18,927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
包括本次减资事项,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为62,927万元,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主体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徐伟;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1534208158;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玖佰贰拾柒万圆整;
经营范围:洗衣机减速离合器配件、机器人减速器、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其他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表中数据已经审计。
三、减资方案
聚隆精工拟将注册资本减少17,927万元,即由原来的18,927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
四、减资原因、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以下简称“零部件项目”)由聚隆精工实施。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终止零部件项目。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聚隆精工剩余募集资金13,338.98万元。同时,聚隆精工全部配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经营情况稳定,在不增加重大投资的情况下,对资金的需求稳定。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为了统筹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减少聚隆精工17,927万元注册资本。
本次减资不会影响聚隆精工正常业务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聚隆精工的股权比例不会变化,聚隆精工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五、前12个月内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1、对深圳市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情况
2019年11月24日,公司与非关联方车军在深圳市共同设立了深圳市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投资”)。基石投资注册资本一亿元,公司认缴9,500万元,车军认缴5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2020年3月6日,车军将认缴且未实际出资的500万元基石投资股权以0元转让给公司。2020年3月17日,基石投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基石投资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基石投资的认缴出资变更为1亿元。
2、对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情况
2020年2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景润”)。聚隆景润注册资本3.5亿元,经营范围:机器人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2020年3月2日,聚隆景润取得营业执照。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基石投资、聚隆景润两家全资子公司暂未实际出资,基石投资、聚隆景润未实际经营,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包括聚隆精工本次减资,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为62,927万元,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于2019年末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经过对2019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19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13,692,711.73元。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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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2019年计提的坏帐准备金额为33,074.96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在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2,207,853.97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为11,451,782.80元,全部为持股51%的子公司安徽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3,074.96元、资产减值准备13,659,636.77元,上述减值合计为13,692,711.73元,减少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04,893.23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19年度,审计费用91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历史沿革: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中审众环秉承“寰宇智慧,诚信知行”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中审众环建立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和组织体系,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为合伙人大会,决策机构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并设有多个专业委员会,包括:战略发展及业务规划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与质量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财务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国际事务协调委员会、专业技术及信息化委员会等。在北京设立了管理总部,在全国设立多个区域运营中心,建立起覆盖全国绝大部分地域的服务网络,在国内主要省份及大中型城市包括:武汉、北京、云南、湖南、广州、上海、天津、重庆、广西、四川、山西、江西、河北、河南、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海南、福建、厦门、浙江、江苏、山东、潍坊、安徽、黑龙江、辽宁、吉林、大连、陕西、西安、贵州、新疆、内蒙古和香港等地设有36个分支机构,并在质量控制、人事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各方面实行总所的全方位统一管理。事务所总部设有多个特殊及专项业务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包括管理咨询业务部、IT信息审计部、金融业务部、国际业务部和质量控制部、专业标准培训部、市场及项目管理部、信息部、人力资源部、职业道德监察部等部门。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业务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6、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4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2017年11月,中审众环加入国际会计审计专业服务机构玛泽国际(Mazars)。
9、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审众环武汉总所具体承办。武汉总所成立于1987年,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武汉总所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目前拥有从业人员6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28人。武汉总所自1993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二)人员信息
1、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130人
2、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350人
3、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3,695人。
4、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员数量:2019年末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900余人。
(三)业务信息
1、2018年总收入:116,260.01万元。
2、2018年审计业务收入:60,897.20万元。
3、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26,515.17万元。
4、2018年审计公司家数:13,022家。
5、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25家;截止2020年3月1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59家。
6、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中审众环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1、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范桂铭,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主持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年报审计及改制审计,从事证券工作12年,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中注协资深会员,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7年,曾任证监会第十二届发审委员,现为武汉质控中心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中审众环最近3年累计收(受)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监会各地证监局出具的15封警示函,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2、中审众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范桂铭最近3年累计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一年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提议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因此,对公司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工作人员恪尽职守,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年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5、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不超过两年。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公告规定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除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五、其他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7]22号)会计政策变更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格式调整。
(三)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以上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表格式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会计准则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财会[2019]1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拟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本次收入准则、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6、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说明: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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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0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沈红叶、包婺月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hyshen0921@163.com、bwyalice@163.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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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75”,投票简称为“聚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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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徐伟先生,独立董事李朝阳先生,财务总监齐冰先生,董事会秘书曾柏林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