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7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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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晨丰科技主要从事照明产品结构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LED照明散热件系列、印制电路板系列、灯头系列、灯具金属件系列及其他产品,广泛应用于照明行业。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市场需求和运行机制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具体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市场计划事业部下设采购部,采购部负责所有原辅材料的采购,主要分为采购过程设计及采购过程实施。
(1)采购过程的设计
根据相关方对待可持续发展、长期合作的需求以及降低采购成本的要求,为实现采购的质量合格率、交付及时率等绩效指标,以ERP管理系统构成的信息网络平台为依托制定了采购管理流程。
(2)采购过程的实施
1)建立关键绩效测量方法和指标
为了优化采购过程,公司建立供方过程绩效测量方法和指标。
2)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和测量
①供应商选择: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和流程,选择与评定供应商。
根据公司的供应商开发与管理体系、采购流程,公司对供应商的选择系根据产品质量、供货价格、交期时间、售后服务等多方面综合评价而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不存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②采购实施:通过市场调查,实行货比三家,并与品质良好、供货稳定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③采购质量的控制:对采购原料实行进料检验,合格后入库。
④库存控制:根据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结合安全库存要求,以降低采购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以“定制生产+合理的安全库存”为生产导向,定制生产由营销事业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经过订单评审程序,再由生产部门生成生产任务单下发到各生产单位;安全库存由营销事业部每月根据市场分析、库存量情况、生产产能情况与生产部门一起制定月生产计划,并生成生产任务单至各生产单位。各项生产任务完工后,由质量部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办理成品包装和入库。
生产管理部门根据产品工艺的特点,并从成本节约角度出发,会将表面处理等部分工序的加工业务进行外协,由采购部进行外协单位的资质审核,由质量部负责外协产品的质量管控。
3、销售模式
(1)公司客户开发方式与交易背景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开发客户:
1)集团客户内部推荐:公司客户中的集团公司根据细分产品或经营区域设有多个子公司,在公司的产品、服务取得集团公司内的某一子公司的认可后,集团其他公司也将逐渐转向采购公司的产品;
2)现有客户推荐介绍:公司与现有客户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一批稳定的长期合作伙伴,通过在现有客户群中积累的良好口碑,来帮助公司进一步拓展新客户;
3)销售人员实地或电话拜访、参加展会结识潜在客户,或通过阿里巴巴等电商网站辅助产品宣传等方式主动开发新客户。
(2)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
公司获取订单的方式主要包括:
1)与客户就销售规模、付款方式、信用政策等方面协商,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建立一定时期内的稳定合作关系;
2)进入国内外知名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客户根据自身需求直接向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
3)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实地拜访、电话交流、网站交流等方式,积极拓展客户需求以获取订单。
(3)有关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
公司合同订单的签订及执行由商贸部门总体负责,每个客户均指定营销事业部业务经理统筹协调接单、发货、开票、收款、售后处理等。
1)合同签订
销售合同签订前,由业务经理对客户信誉、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经营销事业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与客户就信用政策、销售价格、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进行协商确认。双方确认合同草案后,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完成正式合同的签订,同时录入公司ERP系统。
2)接受订单
公司日常通过邮件、传真和网络等方式接受客户订单,由营销事业部内勤人员就订单价格、数量、销售政策与框架合同核对无误后录入ERP系统,并经生产部门确认交货日期后,生成正式订单。若系新产品订单,则需首先根据客户要求生产样品,经客户验证通过并留档后,方可接受订单批量化生产。
3)生产安排
公司正式订单生成后,各生产事业部根据订单进行排机生产,由生产部门负责订单的跟进工作,确保订单在交货日期前完成。
4)发货控制
生产完工入库后,营销事业部内勤人员开具发货单交给仓库,同时在公司ERP系统提交相应发货申请。审核通过后,仓管员办理产品出库。物流部根据发货单联系物流公司办理出运。
5)收入的确认及款项的收回
公司每月末根据销售对账单等资料对客户开具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回收货款,对未及时回款的客户,营销事业部业务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货款的催收工作。财务中心每月向业务经理提供账龄分析表,由其对逾期客户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款、寄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直至回收货款。
(三)行业情况说明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照明器具制造;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其他行业。
照明行业主要包括传统照明与LED照明,LED照明仍将与传统照明并存,但LED照明产品随产业链各端技术日益进步,性价比进一步提升,已逐渐向普通照明各领域普及。当前LED照明逐步替代传统照明,从追求数量到重视质量,由之前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增长;此外,规模化企业趋向大而全,市场细分化/专业化程度加深,全产业链集约化稳步提升。
(1)绿色节能环保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绿色照明工程旨在发展和推广高技术LED照明产品,节约电能、保护环境、改善照明质量,通过科学的可持续照明设计,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安全和性能稳定的LED照明产品,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经济、适宜的环境。
(2)LED照明向品质照明发展
智能化、自动化不仅要在产品上实现,更要从企业劳动方式入手进行改变,随着企业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和社会对高品质照明产品的需求,将产品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转移,淘汰低附加值产品。
(3)健康照明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健康照明具备宽泛的应用领域,涉及家居、商业、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也是个跨领域跨学科的综合课题,不仅为照明产品的制造,还包含了光与人类健康关系的研究,通过照明改善促进人的心理和生理健康,从而提高人类社会活动的质量。
(4)照明企业加速优胜劣汰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企业会加速优胜劣汰,缺乏技术优势、经验积累的小企业会被逐渐淘汰,同时,因为LED照明的品类多样化特性,单一企业不可能面面俱到且样样精通,未来大企业间竞争将延展为优质供应链体系间的竞争。在这个竞争格局下,以创新和制造见长的企业,将成为渠道品牌企业生态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5)国际市场情况
受国际贸易局势、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自身发展的综合影响,照明行业从前些年的高速发展期步入近年来的平稳发展期,全行业也处于深度整合过程中。但中国照明产业的规模优势及制造地位无可取代,2019年的照明出口市场还取得小幅增长,灯具和照明配件的增长起到了带动整体的作用,欧洲、东南亚、日本等市场的增长抵消了美国市场下滑带来的影响。
(参考: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浙江照明电器协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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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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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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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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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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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6,995,892.53元,同比增长27.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014,939.00元,同比增长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91,828,517.27元,同比增长1.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742,295.86元 ,同比下降70.44%。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9,307,799.38元,同比增长8.1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文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变更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晨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商贸公司)、江西晨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航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公司)、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益电子公司)、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晨丰公司)等五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1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若飞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年度报告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监事会同意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该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同意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1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0年4月10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7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5.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0年度拟为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何文健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为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为境外控股子公司印度晨丰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境外控股子公司股东KIRTY DUNGARWAL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9,506,124.06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拟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分红回报规划》,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1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19年12月31日):204人
上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2019年12月31日):1,606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数量(2019年12月31日):5,603人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000人以上
注册会计师人数近一年变动情况:新注册355人,转入98人,转出255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总收入(2019年):22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9年):20亿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9年):10亿元
最近一年净资产金额(2019年12月31日):2.7亿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19年):约15,000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年):403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收费总额(2019年):4.6亿元
最近一年资产均值(2019年):约10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采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职业风险基金累计已计提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以上,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承担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1姓名:陈彩琴
从业经历:2004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审计工作15年,管理学学士,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恒生电子、钱江生化、利欧股份、海利得、中源家居、银都股份、永艺股份、科达股份等多家公司的年报审计、改制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姓名:刘芳
从业经历:2008年7月参加工作,从事审计工作12年,硕士学历。曾经办晨丰科技、芯能科技、每日互动等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业务,并参与海宁皮城、山鹰纸业、天通股份、中金环境、恒生电子、海利得等多家公司的年报审计、改制上市或再融资审计,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聘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6,632,227.1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9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7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5.2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政策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但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拟为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 13,9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一、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融资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各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拟为下列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担保。
(一)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
在担保总额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相互调剂使用,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海宁明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3.公司出资比例:51%
4.注册地点:海宁市盐官镇工业园区天通路2号15-16幢
5.法定代表人:陈常海
6.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研发;照明电器及附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模具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3.公司出资比例:67%
3.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4.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5.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其稳定发展、提高经营效率,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13,900万元,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并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4,451.95万元,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1.3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1)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资金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示同意。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04元,共计募集资金52,6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739.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860.3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6,3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0,401.27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878.2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7.86万元(包含理财产品收益);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687.94万元(包含本期以自有票据支付后从募集户置换的2,936.52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78.71万元(包含理财产品收益);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089.2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76.57万元(包含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212.3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官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盐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以及根据公司2019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使用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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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0,089.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8,212.36万元。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一: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
公司承诺将38,265万元募集资金用于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995.88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600.26万元)。
(2)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二: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6,9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18.27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78万元)。
(3)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三: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承诺将1,11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75.06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变更情况
2019年8月27日及2019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
(1)公司将“LED绿色照明节能结构组件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11月底调整为2020年11月底。该项目调整主要由于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厂房布局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调整。
(2)公司将“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11月底调整为2020年11月底。该项目调整主要由于基建工程延期,经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该项目计划进度进行了调整。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一年。
2.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2019年10月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晨丰科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晨丰科技本次募集使用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江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晨丰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晨丰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晨丰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1]: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20,733.50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17,531.50万元。由于实施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厂房布局及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公司将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11月底调整为2020年11月底,2019年度处于投资建设中,尚未完全达产。
[注 2]: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期为一年。由于基建工程延期的原因,公司将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19年11月底调整为2020年11月底。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0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丰科技”或“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亿电子”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33%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20年度为境外控股子公司 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公司中文名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度晨丰” 或“境外控股子公司”)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9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为宏亿电子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同时,宏亿电子参股股东彭金田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为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由于彭金田持有宏亿电子33%的股份,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为境外控股子公司印度晨丰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境外控股子公司股东KIRTY DUNGARWAL无同比例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期限为此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宏亿电子基本情况
1.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整
4.注册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5.法定代表人:彭金田
6.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覆铜板)、模具、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研发、金属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8.宏亿电子股权结构
■
(二)印度晨丰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CHENFENG TECH PRIVATE LIMITED
2.公司中文名称:晨丰科技私人有限公司
3.公司注册登记号:U31909UP2019FTC112159
4.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D-41,SECTOR 59, NOIDA, Gautam Buddha Nagar, Uttar Pradesh India, 201301
6.经营范围:照明电器研发;照明电器及附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模具制
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印度晨丰财务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资产总额122,856,654.53元,净资产95,788,225.16元,净利润-5,212,602.14元。
8.印度晨丰股权结构:
■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此议案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具体的财务资助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与控股子公司签署具体的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资金临时周转的需要,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按照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均执行财会〔2019〕16号文规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变更
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财会〔2019〕16号文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二个行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删除“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行项目;增加“应收款项融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行项目。
3.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行项目改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
4.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删除“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删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中的“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行项目,增加“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拆出资金净增加额”行项目。
5.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删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项目中的“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行项目。
6.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行项目。
(二)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本次变更主要内容如下: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公司无需重溯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收入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公司不重溯2019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进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备案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2日
至2020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徐敏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